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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行为

民事行为的相关文献在1987年到2022年内共计565篇,主要集中在法律、经济计划与管理、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561篇、会议论文4篇、专利文献25853篇;相关期刊328种,包括法学、法律适用、法制博览等; 相关会议4种,包括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第二届公共采购国际论坛·IPPF2010、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09年年会等;民事行为的相关文献由546位作者贡献,包括宋炳庸、姚佳、崔涛等。

民事行为—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561 占比:2.12%

会议论文>

论文:4 占比:0.02%

专利文献>

论文:25853 占比:97.86%

总计:26418篇

民事行为—发文趋势图

民事行为

-研究学者

  • 宋炳庸
  • 姚佳
  • 崔涛
  • 张佩霖
  • 李显冬
  • 王大鹏
  • 赵炜
  • 付少军
  • 余洋
  • 冯亮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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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年份

    • 李亚超
    • 摘要: 如何有效平衡遗嘱人真实意思与遗嘱形式严格以避免陷入形式主义误区成为一个重要的司法命题。遗嘱解释在性质上属事实认定而不宜与带有较重公法思维的严格理性主义、客观主义的法律解释相混淆。私法精神有别于公法思维,其始终坚持私法自治优先、防范过度干涉,有必要尽可能去发现遗嘱人真意。同时在价值追求上应避免将遗嘱解释同效益本位的商事行为解释混淆,而应遵循典型的偏人本主义、伦理正义的民事行为解释路径。最后遗嘱解释作为典型的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具有明显的内部指向性,也应避免与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范畴的合同解释相混淆,相较于外部信赖利益保护,遗嘱人的内心真意保护具有优先性。唯正确理解遗嘱解释中的内在思维逻辑体系,方能有效抑制形式主义的过度适用,真正尊重遗嘱人的自治,实现公平正义,落实《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二条的精神。
    • 邵传平
    • 摘要: 用人单位与所雇佣的人员协议,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相关的劳动法律规定。但是目前,合同倒签也是各大中小企业最常见的一种管理上的问题。合同倒签是指合作的双方在合同签署生效之前就已经开始履行实际合同的工作与项目合作了,而在合同的工作与项目履行过程中,或者履行完毕之后,进行补签合同现象。合同倒签这种行为会给企业自身的经营带来一定的法律风险。本次研究将针对合同倒签这一现象进行分析。
    • 黄瑜
    • 摘要: ■导读之声在我国,醉酒后做出犯罪行为,是需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的。此举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教育和警戒行为人不要醉酒实施犯罪行为。然而,对于醉酒状态下实施民事行为的法律效力如何界定,我国法律未能明确规定。
    • 刘福谦
    • 摘要: 随着经济发展和人们法治意识的增强,合同在我国市场经济领域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利用合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民事案件也日趋增加。司法实践中,合同诈骗的犯罪形式往往隐藏在普通民事行为之下,合同诈骗与民事欺诈之间的界限并不十分清晰,导致在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的认定上争议较大。因此有必要对合同诈骗相关问题加强研究,全面把握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区分罪与非罪,减少司法办案中的争议,切实避免冤假错案。笔者以曾某合同诈骗案为例试作分析。
    • 谷绍勇
    • 摘要: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以下简称违法、违规合同)当属无效,是概括性的表述。审判实践中,这种概括性的规定往往被直接适用于案件,导致大量违法、违规合同未经充分审查即被认定无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明确规定,违法、违规的民事行为以无效为原则,以有效为例外。因此,违法、违规合同当属无效仅是原则,而非审判中可直接适用的具体规则。在涉及违法、违规合同效力的审查时,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构建具体的识别规则。对违法、违规合同效力的识别规则进行讨论,将有利于整体提高相关案件法律适用的精准度,对于维护经济秩序的稳定和市场交易安全具有积极意义。
    • 王姝
    • 摘要: 我国正式进入“民法典时代”。从胎儿期到去世后的遗体捐献,人生的每一步几乎都浓缩在民法典里;大到开公司、签合同,小到缴物业费、打离婚官司,人一生的每一个民事行为都与民法典息息相关。1.入学就读上学后,小宇有一次在学校参加球赛当守门员,结果眼睛被球砸伤,他能找踢球的人索要赔偿吗?
    • 蒋斌
    • 摘要: 本文中研究对象选择未成年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分析进行相关研究的必要性与价值,对当前关于未成年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制度的规定进行解析,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及不适性;结合当前实际情况给出完善我国未成年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民事责任的措施,推动我国法制建设进程.
    • 王丽英
    • 摘要: 一、档案服务业企业“档案服务业”是由浙江省档案局在有关文件中提出的这一概念,档案服务业研究基础是档案社会化服务理论的深入研究,黄霄羽教授认为“:社会组织基于社会分工,以经济、高效、优质、安全的方式提供的涉及档案的专业性、专门化和社会化服务,与档案服务社会化的区别在于服务主体不局限于档案部门而是社会组织。”并且在2017年国家档案局颁布了DA/T67-2017《档案保管外包服务管理规范》,在其中提出了“档案保管外包服务”的概念“:具备档案保管外包服务能力和条件的企业法人,受委托方(法人及自然人)委托,对档案进行保管及相关服务的民事行为,又称档案寄存和代保管服务。”
    • 王梅; 刘聪
    • 摘要: “窜货”现象通常是指经销商置经销协议和制造商长期利益于不顾,有意识跨过自身覆盖的销售区域进行恶意销售的行为,容易产生市场倾乳、价格混乱、影响制造商声誉等问题。一般情况下,禁止“窜货”仅是一个合同约定,是产销双方的民事行为,如果经销商违反约定进行“窜货”,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笔者认为,除非特定情况,市场监管部门公权力不宜过多介入整治“窜货”行为。下面通过一案例简要阐述观点。
    • 任己任
    • 摘要: 目前,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审查报告不规范的问题较为普遍,主要是核增核减不说明原因;价格核减依据五花八门;用词也不妥当,经常使用行政职能部门针对特定行政相对人的公文专用词汇,如审查、审核、审定、审计等.这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的规定.工程结算是民事行为,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受《民法典》保护.即使是政府指定或授权的建设单位,只要成为民事合同主体中的一方,那么其与民事合同主体的另一方就是平等的民事关系,而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等隶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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