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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

公法的相关文献在1964年到2022年内共计880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831篇、会议论文9篇、专利文献40篇;相关期刊491种,包括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法学、法制博览等; 相关会议9种,包括国家治理的现代化与软法国际研讨会、第一届比较法学与世界共同法国际研讨会、中国法学会2009民法年会等;公法的相关文献由925位作者贡献,包括谢怀栻1、梁慧星1、王利明1等。

公法—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831 占比:94.43%

会议论文>

论文:9 占比:1.02%

专利文献>

论文:40 占比:4.55%

总计:880篇

公法—发文趋势图

公法

-研究学者

  • 谢怀栻1
  • 梁慧星1
  • 王利明1
  • 凌四营
  • 凌明
  • 徐国栋
  • 沈敏荣
  • 王立鼎
  • 张燕
  • 杨有松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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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陈海明
    • 摘要: 近代国际法伴随着威斯特伐利亚体系诞生以来,以绝对主权为中心,致力于解决主权者之间的双边关系。进入20世纪后,特别是二战以降,当代国际法发生重要变化,经历了结构性变迁。国际法演进的内在逻辑线索是,从私法意义上的传统国际法逐渐向公法意义上的当代国际法过渡,这一切根源于国际社会的形成和对社会共同利益的维护。
    • 刘守君
    • 摘要: 通过对“法无禁止即可为”与“法无授权不可为”含意的阐释,分析其在不动产登记中的功用后,认为“法无禁止即可为”与“法无授权不可为”在不动产登记中是协调一致的。
    • 周超
    • 摘要: 《民法典》在其独立的人格权编中规定了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内容。个人信息权益兼有公法与私法的属性,只有上升到宪法保护的层面才能确立个人信息保护的国家义务。核心问题在于个人与信息处理者之间的地位不平等,立法目的在于在个人信息处理过程中实现宪法保障的目的——即维护人格尊严,在这其中国家负有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依据宪法基本权利的双重属性,构建公私法结合、跨部门法领域的完备法律保护体系,实现个人信息保护的“结果正义”与“过程正义”。
    • 方凯; 梅夏英
    • 摘要: 政府数据开放所可能面临的负面效应,并不能构成对政府数据开放必要性的根本影响,可以通过合理的制度构建加以防范和避免。就相关理论制度横向比较而言,政府数据开放与政府信息公开从法理基础和制度构造上存在根本差异,并无先后承接或由此及彼的关系,但在实现的效果上却存在部分重叠。而基于数据与自然资源的本质区别,政府数据开放虽然不能完全套用自然资源管理制度,但在公私法权利的承接等方面有很多借鉴价值。此外,对于政府数据开放行为的性质,需结合直接开放和引入第三方进行开放两种主要开放模式加以考量。直接开放模式下,政府与相对人形成民事合同;而引入第三方进行开放模式下,则存有两段行为过程,相对人之间可能构成民事合同加民事合同或民事合同加行政合同。
    • 黄美玲; 程林森
    • 摘要: 保佐在罗马法文献中最早出现于《十二表法》,主要承担保障和辅助精神病人与浪费人财产性权利的法律功能,实质上是一种具有公法属性的管理权。伴随着家父权的衰落和个人财产权的发展,优士丁尼法典编纂时期的保佐体现出纯私有特征,保佐的制度构造发生较大转变,其公益性特征也持续减弱。对保佐制度的公法起源进行考察,不仅是为了追溯其发展轨迹和生成原理,更希望借此寻找一些历史启示来完善当下民法体系中的财产管理制度。
    • 张晓燕
    • 摘要: 人格权的公法保护需要对人格权内涵进行准确界定。“人格权”最早出现在罗马法中,1949年的德国《基本法》中首次作为公法概念出现,之后在司法实践和公法学说中得以发展丰富。人格权概念主要依托康德思想产生。梳理康德相关思想,对于认识人格权的维度及内涵有启示意义。结合特定思想渊源,从历史、理论和实践的角度,探讨当下具有一般意义的公法人格权概念,在此基础上澄清人格权对国家提出的客观法秩序要求,可以为人格权的公法保护提供价值指引和理论支持。
    • 于浩
    • 摘要: 虽然知识产权相关的大部分法律都被认为是私法,但地理标志制度应当被创设为公法,这样才能有足够的依据来限制地理标志权人对权利的处置。而地理标志权本身则和传统知识产权一样,属于自然权利和私人权利。作为自然权利的地理标志权,虽然涉及行政上的注册或认定,但地理标志权的关键在于事实而非程序、在于自然而非法律。地理标志制度保护的利益公私兼济,但以使用权为核心的地理标志权还是一种私人利益。
    • 摘要: 局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规范办理无犯罪记录查询工作,市局制定了《北京市公安局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作中遇到问题,及时报局。
    • 摘要: 局属各单位:近日,市局组织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清理,决定废止文件4件。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2022年3月25日(联系人:乔艳,联系电话:65282413)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1.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加油(气)站综合管理办公室关于依法整顿摩托车行驶秩序的通告(2006年第24号)2.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凉水河滨河路禁止核定载质量2吨(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的通告(2007年第5号) 。
    • 丁晓东
    • 摘要: 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在多个层面呈现了公私法融合特征。其法律渊源同时包括宪法与民法;其调整关系为持续性不平等的处理关系;其保护群体同时囊括个体与群体;其保护法益兼具公益与私益;其告知同意制度具有合同的表面特征,但与合同具有本质性区别;其损害救济需要面对大规模、微型、不确定性的伤害,与违约责任和侵权救济具有很大区别;其监管采取了合作治理模式,很多措施介于政府监管与自我规制之间。公私法本身是一种人为想象,其二元划分也并非历史必然。从公私法融合的角度出发,不仅有利于深化对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研究,而且可以为传统公法与私法提供新的制度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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