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代中国权利诉求有着鲜明的特色:第一,为权力而权利.从诉求权利的开始,国人最重视政治权利和自由,争“民权”为了能分权,争“国权”则走向集权,不是为分权就是为集权而谋权利.对权力的执著使得权利需求停留在精英层面,普通民众难以亲近,更无法沉醉.第二,为政治而权利.民族解放、国家富强始终是权利的目的,自由要让位于秩序,权利要服从民主.政治的高位使权利式微,不可能也不会成为终极追求.第三,为理想而权利.对权利,人们多激情的颂扬,少绵厚的论证;多宏大的描述,少精微的求实;重理论的抒发,轻制度的建构;重社会的进取,轻个人的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