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费希特之哲学被称之为主观唯心主义哲学,其哲学体系的第一原则为"绝对自我",在此基础上自由也就先天具有必然性,自由可以说成为自我的属性之一.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自由思想有其自身的哲学基础,强调物质的第一性,按照费希特的哲学思想,由物质到精神的推导,这一进路并无出路,只有精神到物质的统摄才具有统一性,才能实现自由.实践的观点是二者思想的重要节点,将实践上升到哲学的高度是费希特的哲学贡献,但是其价值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才真正被发掘.实践是工具和桥梁,而马克思则认为是自由的过程.马克思将实践与自由合二为一,实践的过程就是自由的实现过程.关于能动性,费希特意识到能动性的价值,但是将其绝对化,而马克思则人的能动性不能否定自然的客观性.在马克思与费希特的自由基本原则的比较分析中,我们更加清晰的看到二者之间对于人与自然,人与自我,人与社会共同体的一系列思想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