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研究主题> 立法体例

立法体例

立法体例的相关文献在1990年到2022年内共计255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财政、金融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245篇、会议论文10篇、专利文献110篇;相关期刊188种,包括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法律适用等; 相关会议9种,包括中国法学会2009民法年会、第三届中国社会保障论坛、2007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等;立法体例的相关文献由284位作者贡献,包括周刚志、陈丹、陈训敬等。

立法体例—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245 占比:67.12%

会议论文>

论文:10 占比:2.74%

专利文献>

论文:110 占比:30.14%

总计:365篇

立法体例—发文趋势图

立法体例

-研究学者

  • 周刚志
  • 陈丹
  • 陈训敬
  • 刘伟
  • 包晓丽
  • 占善刚
  • 吴纪树
  • 孔令章
  • 孔凡彬
  • 宋庭辉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搜索

排序:

年份

    • 孙聪聪
    • 摘要: 研究目的:探寻《国土空间规划法》的立法体例,揭示其作为限制土地财产权利行使的实体法所应当涵括的制度要义。研究方法:规范分析法、文献分析法。研究结果:《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和《国土空间规划法》分别立法,且前者采用框架法模式下,《国土空间规划法》应当包括国土空间规划制定与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实体性内容。研究结论:因应国土空间规划立法的迫切需求,《国土空间规划法》应从科学性、民主性和正当性等方面构建国土空间规划的实质合法性,对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要求、审批程序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实体规范给予更明确的立法指引。
    • 余云霞
    • 摘要: 在互联网犯罪已经成为常态的大背景下,有学者提出应当将我国刑法中的网络犯罪单独列为一章。但就目前情况而言,一方面,现有刑法体例尚能应对网络犯罪难题,另一方面,网络犯罪专章化的条件暂不成熟,实际操作较为困难,且易引发新的问题。实际上,对于网络犯罪的特别规制并非只有专章化这一条路:在立足现行刑法分则体系的基础上,梳理归类法益、进行前瞻性立法,并设计犯罪情节的衡量方法以遏制重刑倾向亦是可取之策。
    • 汤剑
    • 摘要: 民法与税收征管法在公民权益保护方面,相互协同,相互促进。以民商事关系为基础的税收征管规范,需要构筑与民法典诸多基本制度和规则上的统一性,将民法典民商合一立法体例制度优势转化为税收治理效能。将平等权、基本生存权保护、公平竞争权在自然人税收征管中充分彰显,实现与民商法秩序统一。
    • 杨铜铜
    • 摘要: 地方小切口立法因应社会变革与转型,及时高效地回应地方治理的难点与痛点,突出强调了立法的实践品格,既实现了对地方治理需求的精准回应,又相应地提升了立法质量与实施效果。地方小切口立法契合问题导向式立法模式,具有选题小、内容细与结构精的形式特征,以及追求立法治理效能的价值目标,属于地方立法的一种特殊类型。当前地方小切口立法实践呈现出一种形式主义困境,在立法选题上表现为一种选题的随意性样态,在立法内容上制定一些存在争议的立法事项,在立法体例上以小切口立法之名行综合立法之实。地方小切口立法选题的精准化选择,应秉持审慎立法理念,确立社会自足性与政策自足性选题原则,并通过地方特色引领选题方向。地方小切口立法内容的精当化安排,应明确其立法事项的范围,确保其严守立法权边界,并可通过协同立法的方式消除立法内容的差异性问题。地方小切口立法体例的精简化设置,应遵循特定体例构造要求与条款设置方式,构造一种简约、清晰与可操作的规范体系模式。
    • 刘宁; 任海涛
    • 摘要: “双减”政策对我国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管提出新的挑战。推动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管立法既是规范校外教育培训市场秩序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的内在动力。国家对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重视和已有的立法基础证明立法时机已经成熟。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管立法首先应处理好立法名称、调整对象、模式选择及其在教育法中的地位等理论定位问题,并确立倾斜保护原则、属地管理原则、全过程监管原则和合作治理原则等立法原则。在此基础上,应从总则部分的构成要素、变更与终止规则、监管工具、法律责任条款、监管权力规制体系等方面进行制度建构。
    • 何荣功
    • 摘要: 行政刑法立法的特点1979年《刑法》颁布至今40多年,我国刑法的发展与完善最鲜明地体现于行政刑法立法领域。归纳起来,该时期我国行政刑法有以下主要特征:(一)立法体例上的统一性。即将有关行政刑法的内容全部纳入刑法典中,只是行政刑法立法的统一性经历了“从统一到分散再到统一”的动态发展过程。(二)法律条款的移植性。行政刑法系经济行政法和刑法的统一,行政刑法中的不少概念、条款系移植于相关经济行政法律法规。
    • 黎建飞; 窦征; 施婧葳; 李丹
    • 摘要: 无障碍已成为国际公认的一项重要权利,而且与其他基本权利的实现密切相关.本文在厘清无障碍概念及发展的基础上,阐述我国无障碍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从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角度探讨无障碍立法在完善法治体系中的重要意义.无障碍立法对于引领全体社会成员正确理解和维护无障碍环境,对于我国残疾人事业和人权事业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在无障碍立法中,应当参考域外无障碍法例,比较不同的立法模式,建立以权利为本位,以物质无障碍、信息无障碍、社区服务无障碍为主干,强化无障碍环境的监督和管理,完善法律责任,加大违法成本,从而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无障碍法律制度.
    • 周刚志; 曾容
    • 摘要: 近年来,传统村落毁损的事件屡有发生.传统村落作为我国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的根基.现阶段我国传统村落保护立法多为各地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我国现有传统村落保护立法的"文本结构"多为"总则—分则—附则"模式,实行"规划先行""保护为主""兼顾发展"等原则,其内容涉及传统村落的申请与认定、制定规划与保护措施、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等方面.各地立法存在立法位阶偏低、数量偏少等问题,难以对传统村落实施有效保护.因此,我国应加强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积极推进全国传统村落保护立法.
    • 周刚志; 王振宇
    • 摘要: 地方公共文化服务立法包括综合立法和专门立法两种类型.我国地方公共文化服务立法的立法体例多承袭上位法而设置专章,但是设置专章与否主要视立法条款是否繁复而定,并非地方立法必须遵守的规则.立法技术上,法条的陈列不仅需要将相近的条款置于相邻位置,更要使"总则""法律责任"或者相应部分的条款能够统辖、引领所有其他条款.地方公共文化服务立法应当遵循不抵触原则与不重复原则.
    • 王文
    • 摘要: 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在我国确立不久,由于法条规定的粗略宽泛,使得其在具体适用时存在诸多困惑.同时其在司法实务适用中出现很多问题,例如:现有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的适格原告主体范围不包括现实中部分真正合法权益被侵犯的第三人、具体审判程序的不确定等.论文从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的实施现状出发,分析该制度存在的问题,同时通过借鉴法国设立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的立法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借鉴、移植,完善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制度在当下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 查看更多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