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典
刑法典的相关文献在1956年到2022年内共计459篇,主要集中在法律、社会科学丛书、文集、连续性出版物、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446篇、会议论文13篇、专利文献15篇;相关期刊226种,包括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法学、法律适用等;
相关会议8种,包括“社会变迁、刑法发展与立法模式变革”学术研讨会、2008年中国刑法学年会、中国行为法学会成立20周年纪念大会暨2008年学术年会等;刑法典的相关文献由466位作者贡献,包括赵秉志、游伟、高铭暄等。
刑法典
-研究学者
- 赵秉志
- 游伟
- 高铭暄
- 张明楷
- 赵奕
- 邹易材
- 李希慧
- 赫兴旺
- 陈兴良
- 徐留成
- 李建华
- 李建明
- 王志祥
- 肖中华
- 郝守才
- 韩寒
- 黄明儒
- 于世忠
- 何鹏
- 党剑军
- 冯军
- 刘兆阳
- 刘新立
- 吕华红
- 周光权
- 孙国祥
- 张宝华
- 张绍谦
- 徐国栋
- 戴玉忠
- 李卫红
- 李弘
- 李邦友
- 杨敦先
- 毕惜茜
- 王作富
- 王欣
- 石经海
- 童德华
- 胡鹰
- 许元宪
- 许发民
- 贾宇
- 赵国强
- 赵长青
- 郭自力
- 陈振
- 陈鸿
- 随庆军
- 顾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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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荣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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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行政刑法立法的特点1979年《刑法》颁布至今40多年,我国刑法的发展与完善最鲜明地体现于行政刑法立法领域。归纳起来,该时期我国行政刑法有以下主要特征:(一)立法体例上的统一性。即将有关行政刑法的内容全部纳入刑法典中,只是行政刑法立法的统一性经历了“从统一到分散再到统一”的动态发展过程。(二)法律条款的移植性。行政刑法系经济行政法和刑法的统一,行政刑法中的不少概念、条款系移植于相关经济行政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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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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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刑两典关系是部门法运动造成的。西方国家的通说认为,刑法是民法的助法,既然民法首先调整人身关系,其次调整财产关系,刑法分则也先保护人身法益,然后保护财产法益和其他法益。但在包括我国在内的东北亚地区,民法典与刑法典却各唱各调,未形成协同,唯有《澳门刑法典》构成例外。我国的1979年刑法受苏联刑法分则体系影响,对罪名的排序与民法脱节,显得混乱。2020年《民法典》颁布后,我国有条件谈论民刑两典关系问题,刑法学界形成了民刑协同理论,基于这种理论,我国有条件在最近的将来按照人前物后的原则再造我国刑法分则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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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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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刑两典关系是部门法运动造成的.西方国家的通说认为,刑法是民法的助法,既然民法首先调整人身关系,其次调整财产关系,刑法分则也先保护人身法益,然后保护财产法益和其他法益.但在包括我国在内的东北亚地区,民法典与刑法典却各唱各调,未形成协同,唯有《澳门刑法典》构成例外.我国的1979年刑法受苏联刑法分则体系影响,对罪名的排序与民法脱节,显得混乱.2020年《民法典》颁布后,我国有条件谈论民刑两典关系问题,刑法学界形成了民刑协同理论,基于这种理论,我国有条件在最近的将来按照人前物后的原则再造我国刑法分则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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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健强;
梅贵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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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当前采用单轨制立法模式,由刑法典单独规制犯罪.该模式存在罪责刑相割裂、刑法规范滞后和适法错误等问题.将单轨制立法模式转化为双轨制立法模式,是契合刑法教义学解释之需、维护刑法安定性之需、及时出入罪之需以及行为规制之需.因此,双轨制立法模式的具体构想为:以刑法典为核心,明确双轨制各规范之间的关系;制定附属刑法中的刑事规范,形成双向联动机制;将空白罪状转化为叙明罪状或者在附属刑法中规定独立的法定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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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雅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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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虐童是整个社会发展中的毒瘤,不仅直接侵犯儿童利益,也间接损害了国家的人力资源.针对虐童问题,中国与日本采用了不同的刑事立法模式,日本形成了以刑法典为主、以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为辅的多轨制的混合模式,为儿童保护构建了一套成熟、全面、细致的刑法规制体系.相较之下,中国单轨制的法典化模式并不能有效防止虐童行为,尚未形成系统合理的刑法规制体系,因而,完善中国关于虐童的刑事立法模式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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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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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民法典的颁布,刑法的法典化或者再法典化也成为热门话题。我国应当采取什么样的法典观,如何理解现行刑法与刑法典的关系,是应当采取统一刑法典模式还是多元立法模式,以及能否继续采取刑法修正案的方式修改现行刑法,都成为值得进一步讨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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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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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由于刑法是其他法律的保障法,凡是规定了犯罪与刑罚的罪刑规范均属于刑法,故刑法典之外的特别刑法,并不是"异类的""唯一的、排他的"法律;相对于民法领域,既可以说刑法原本就是解法典化的,也可以说刑法并未解法典化;如若认为我国刑法典需要解法典化,则意味着需要将刑法典分则规定的行政犯转移到其他法律中.不管再法典化是否以解法典化为前提,由于涉及刑事立法方向的相关重要问题还没有解决,我国当下不宜对刑法进行再法典化;基于理想主义的法典观、刑法应追随民法典的观念以及刑法修正案立法方式的特点所提出的尽快对刑法进行再法典化的各种主张,均难以成立.民法典并不直接影响刑法典分则的体系安排,并非只有个人法益→社会法益→国家法益的体系安排才可能与民法典相协调;将来对刑法分则实行再法典化时,可以按保护法益的类型采取小章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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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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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法是重要的部门法,在推动法典编纂的大背景下,对刑法立法现状及其发展前景进行审视很有必要。值得思考的问题主要有:我国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1997年刑法")是否属于法典?如果其不属于法典,编纂刑法典的时机是否成熟?如果现行刑法已经是法典,是否有必要再提刑法典编纂或全面修订的话题?刑法领域的法典编纂和全面修订之间究竟是何关系,是否有清晰的界限?在未来的刑法立法中,究竟采用何种立法模式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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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明儒;
张仁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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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我国刑法修正主要集中在行政犯领域,而修正模式则主要采取以刑法修正案为主的单一刑法修正模式.由此产生了因行政犯处罚的必要频繁修法可能破坏刑法典稳定性以及刑法修正模式过于单一等问题.采取附属刑法修改、单行刑法修改以及刑法修正案修改相结合的多元刑法修正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上述问题,并可通过多元刑法修正模式最终建立以附属刑法为底层基础,单行刑法为过渡,刑法典为核心的刑事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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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键
- 《中国行为法学会成立20周年纪念大会暨2008年学术年会》
| 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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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我国刑法典第十七条与四十九条为前提,通过严密的形式逻辑推理可以得出“未满十八周岁的青少年犯罪不受任何刑事处罚”的结论,得出这种荒唐结论的原因主要是滥用体系解释和滥用形式逻辑的结果。赋予体系解释与法律逻辑以价值内核,会避免上述谬论的出现.法律解释与法律逻辑辩证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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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tonio Fiorella;
耿佳宁
- 《第六届“罗马法·中国法与民法法典化”国际研讨会》
|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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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意大利现行刑法肇始于1930年,即所谓的“洛克法典”,此称谓来源于时任司法部部长的阿尔弗莱多·洛克(Alfredo Rocco)教授之姓氏.全面修改刑法典的尝试曾备受抵制,在这些尝试的过程中,虽有一系列密集的修改动作但涵摄范围有限,刑法体系(包括刑法典和附属刑事立法)在整体上几乎没有变化.一些尝试改变了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他则作用于附属立法;但是,无论在哪种情况下,改革即便有时较为深入,也总是不能与旧有规范很好地协调起来.为什么这么多改革却只能触及部分内容,政治家或评论员发现了一些偶然因素,但在一个更宽泛的历史投影下,他们倾向于强调一个观点,即,无论是历史的、体制的还是社会的,无论是意大利的还是国外的,缺乏统一主流价值的背景不允许也无法允许对整个法典的修改,(因为)这些主流价值有助于在意大利形成对像法典这样复杂且有分量的结构之广泛认同,尤其当它涉及刑事领域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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