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角色
法官角色的相关文献在1995年到2020年内共计74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贸易经济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70篇、会议论文4篇、专利文献2650篇;相关期刊49种,包括实事求是、法学、法制与社会等;
相关会议4种,包括第二届证据理论与科学国际研讨会、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年会、第三届法律职业高层论坛暨法律服务体制改革与律师职业道德国际研讨会等;法官角色的相关文献由76位作者贡献,包括唐娜、杨梦珊、王荣等。
法官角色
-研究学者
- 唐娜
- 杨梦珊
- 王荣
- 田力男
- 袁亮
- 覃爱玲
- 赵秀媛
- 赵贵龙
- 陈莎莎
- Jessica K. Steinberg12
- 丁以升
- 万毅
- 冀宗儒
- 刘尔婵
- 刘振华
- 卢华斌
- 吴荣鹏
- 周延东
- 周涵睿
- 姜孟亚
- 姜承宏
- 孙楠
- 安东尼奥·拉默
- 宋灵珊
- 宋韬1
- 尚华
- 尹雪菲
- 崔鹤
- 廖勇
- 张保生
- 张月满
- 张西恒
- 徐清
- 徐静
- 李敬敏
- 李春达
- 李瑜青
- 李璇
- 李莺
- 杜璇
- 杨帆
- 林喜芬
- 桑蕴倩
- 段守亮
- 江国华
- 汪建成
- 熊树海
- 牛克乾
- 王强
- 王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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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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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谈起模拟法庭,思绪瞬间被拉回了大学时代。彼时,初入法学世界的法科学子,厌倦了只是传授书本知识的单一教学模式,对于“角色扮演”有着极大的热情。每次组织模拟法庭,同学们都会踊跃争取自己希望扮演的角色。以刑事案件模拟法庭为例,有人偏爱公诉人角色、有人偏爱辩护人角色、有人偏爱法官角色、有人偏爱法警角色。总之,每一次的模拟法庭,都是一场“角色争夺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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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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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通过对基层法官为何离职这一组织现象的层层剖析,勾勒出当下中国基层法官日常生活中身处的三重场域及其生存状况.受到权力场域和社会场域的交互影响,司法场域中的基层法官只能拥有"有限"的司法判断权,既需要面对来自权力场域中的日常政治,又需要考虑并解决深嵌于社会场域中的各种人情世故,陷于法律人、公务员和社会人三种身份的定位混乱.相关调研分析表明,权力场域主导下的基层法官在行动中分别表现出了三种不同的角色和离职类型,分别是权力持有型法官的高原型离职、权力依附型法官的瓶颈型离职以及通常不会选择离职的权力边缘型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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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静;
解永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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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社会的开放性以及司法审判在当下中国社会中的功能定位,使得舆论易于进入到司法审判之中,进而影响法官的信息选择以及裁判的形成.这种开放型的信息选择机制尽管有利于提高司法回应社会的能力,但却为“舆论审判”的形成埋下了风险,不利于司法法治的形成.因此,法官在司法裁判的过程中,要建立完善的信息选择机制,以确保其能够处理好舆论与审判之间的关系,进而在形成社会可接受的司法裁判结果的同时推进司法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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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强;
章海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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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会心理学中的行为模式理论可以将法官的裁判行为给量化,揭示出围绕在法官周边影响其裁判的因素.就法官角色而言,社会心理学家将角色视为法官个体在群体或社会中的一种功能,法官就像在社会生活中学习各种技能一样学习他的社会角色,并且通过对其所面对的社会受众的考量,将有助于思考处在现存体制下的边缘的裁判行为.最终,为认识裁判行为或司法决策提供一个新的分析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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瞿琨
- 《第四届全国民间法·民族习惯法学术研讨会》
| 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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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运用角色理论,以“以法律是一个连续体”的观点作为理论工具,对社区调解人与法官的角色进行了分析,深入考察了两者的职业定位、行动特点以及两者运作的法律成份,指出社区调解人与法官各自以“柔性”与“刚性”的特点解决纠纷。在社会转型期,矛盾纠纷多元频发,要特别重视社区调解在化解社区邻里纠纷的比较优势,提出将社区调解人纳入包括法官在内的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观点,并对此提出了若干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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瞿琨
- 《第四届全国民间法·民族习惯法学术研讨会》
| 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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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运用角色理论,以“以法律是一个连续体”的观点作为理论工具,对社区调解人与法官的角色进行了分析,深入考察了两者的职业定位、行动特点以及两者运作的法律成份,指出社区调解人与法官各自以“柔性”与“刚性”的特点解决纠纷。在社会转型期,矛盾纠纷多元频发,要特别重视社区调解在化解社区邻里纠纷的比较优势,提出将社区调解人纳入包括法官在内的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观点,并对此提出了若干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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瞿琨
- 《第四届全国民间法·民族习惯法学术研讨会》
| 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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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运用角色理论,以“以法律是一个连续体”的观点作为理论工具,对社区调解人与法官的角色进行了分析,深入考察了两者的职业定位、行动特点以及两者运作的法律成份,指出社区调解人与法官各自以“柔性”与“刚性”的特点解决纠纷。在社会转型期,矛盾纠纷多元频发,要特别重视社区调解在化解社区邻里纠纷的比较优势,提出将社区调解人纳入包括法官在内的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观点,并对此提出了若干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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瞿琨
- 《第四届全国民间法·民族习惯法学术研讨会》
| 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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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运用角色理论,以“以法律是一个连续体”的观点作为理论工具,对社区调解人与法官的角色进行了分析,深入考察了两者的职业定位、行动特点以及两者运作的法律成份,指出社区调解人与法官各自以“柔性”与“刚性”的特点解决纠纷。在社会转型期,矛盾纠纷多元频发,要特别重视社区调解在化解社区邻里纠纷的比较优势,提出将社区调解人纳入包括法官在内的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观点,并对此提出了若干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