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因证据不足导致不诉的案件在检察实践中占有一定的比例,这类疑罪案件在证据领域究竟存在什么问题以及在哪个环节容易存在问题,笔者从数据、典型案例分析、常发案例犯罪构成分析三个维度出发进行考察,实践证明,证据不足主要有三类表现,一是证据形式缺失,如影响定罪量刑的证据没有及时固定、部分案件勘验笔录缺失,现场访问不详细等;二是证据属性失范,如证据的真实性存疑、合法性等;三是证据效力存疑,如证明力存疑、排他性存疑等。究其原因,疑罪不诉案件在取证环节、作证环节、审查判断证据环节都可能遭遇困境,导致疑罪案件的产生,应当从规范侦查取证、证人作证以及确立合理证明标准等制度入手全面完善证据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