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湖北省南漳县是荆楚文化的发祥地,和氏璧的出土地,三国故事的发源地,全国著名的古山寨之乡,三大鸳鸯生态旅游区之一.南漳位于鄂西北山区,汉水以南,荆山山脉东麓,东临宜城,西接保康,东北与襄阳为临,西北同谷城接壤,南依远安,东南与荆门毗连.地处江汉平原的北缘,南阳盆地的南缘,秦巴山系的东缘,是鄂西北山区向汉水中游平原过渡地带.全县版图面积3859平方公里,山场面积427万亩,水域面积31.8万亩,耕地64.22万亩.森林覆盖率66.5%.河流分布比较均匀,自北向南,有潍水、蛮河、漳河、沮河四大河流分流其间,均属长江水系.芸芸众生60万,山高水长800里,有着丰富的自然生态资源.林特资源有着1500多种,银杏、红豆杉、白皮松等珍贵树种蕴藏其间,麂、獐、獾、鲵、猕猴、斑羚等稀有动物繁衍生息,地理构成被誉为“八百里金南漳”、“八山半水分半田”.因此,特定的地理环境更应加强对生态环境资源的保护.笔者对南漳县检察院近几年来办理的破坏环境资源保护刑事案件做了一些调查分析,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对策以供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