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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阐释

强制阐释的相关文献在2015年到2022年内共计140篇,主要集中在文学理论、中国文学、哲学理论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39篇、会议论文1篇、专利文献9480篇;相关期刊80种,包括江汉论坛、内蒙古社会科学、社会科学辑刊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中国文艺理论学会第十三届年会暨“百年中国文艺理论的回顾与反思”学术研讨会等;强制阐释的相关文献由133位作者贡献,包括傅永军、王宁、董希文等。

强制阐释—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139 占比:1.44%

会议论文>

论文:1 占比:0.01%

专利文献>

论文:9480 占比:98.54%

总计:9620篇

强制阐释—发文趋势图

强制阐释

-研究学者

  • 傅永军
  • 王宁
  • 董希文
  • 李自雄
  • 丁国旗
  • 傅其林
  • 周宪
  • 孙易君
  • 孟庆雷
  • 宋剑华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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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蓝国桥
    • 摘要: 创建自主性的中国当代文论,需避开“强制阐释”转向“公共阐释”。“强制阐释”迫使“理论”疏离“文学”,以及它的主观主义、相对主义与虚无主义弊病,为推行“公共阐释”开辟了逆向道路。“阐释”活动中的内层、中层与外层之间,及其各层图式能达到的中介性要求,保证了该活动的“公共”品格。“公共阐释”理论资源的汲取应立足于“中国经验”走中西融合之路。西方阐释学建立的初衷,是不随意篡改文本原意,是以赫尔墨斯的行动为典范;诸机能与各话语的一致性,是促成“公共阐释”的重要前提。宋儒朱熹要求“以书观书”、陆九渊提出“我注六经”等,以及今人王元化、余英时、刘再复等的相关言述,同样能筑牢“公共阐释”的理论地基。
    • 傅其林; 朱鸿旭
    • 摘要: 《再论强制阐释》不仅从期望、动机、整体等角度对强制阐释进行了追本溯源式的批判和剖析,而且对阐释伦理问题提出了新的见解和思考。强制阐释具有暴力性和强制性的特点,会对阐释对象和公众造成话语暴力与精神伤害。阐释行为必然对他者产生影响且不可逆转,因而阐释者必须对阐释的目标对象、公众和自己负责。阐释活动是在社会整体中进行的,各要素之间具有平等关系,通过反复的斗争与和解,达成阐释的共识。这些问题将强制阐释论带到了更加宽广的阐释伦理的论域,提示我们思考阐释活动的道德维度和价值维度,并最终指向一种平等、良善、和谐的公共生活。
    • 傅永军
    • 摘要: 强制阐释是张江教授提出的一个阐释学概念,用以批评那种以阐释者主观意志强力侵入文本,对文本进行符合己意之解释的阐释方式。然而,阐释活动是否存在强制现象?这种现象又如何发生?这并不是一个明见无疑的命题,持有不同阐释观的学者对此有不同的解释。这意味着强制阐释也需要阐释。通过再释精神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差异,重申“理解”与“说明”旨趣的不同,将会发现,理解总是历史性理解,阐释关注新经验的获取。阐释超越过往,开显新维度,指向不同的理解,而非更好的理解或客观理解。就此而言,诠释学中不存在强制阐释现象。所谓强制阐释是一种因诠释学与认识论边界发生混乱而衍生出的意识强力行动。当阐释由理解异变成认知,阐释者转变为认知者,诠释学立场转变为认识论立场,文本的意义阐释转变为文本自在意义的客观把握,强制阐释势必奋袂而起。可见,强制阐释本质上是一种被误认为阐释的认知行为。分清阐释文本的诠释学立场和认知文本的认识论立场,以理解应对文本阐释,以说明应对文本认知,保持清醒的界限意识,强制阐释便无存身之处。
    • 李忠伟
    • 摘要: 张江教授的阐释学说以及强制阐释论,在形而上学和本体论上的要义是坚持对象自身的存在及存在的确定性,以及对象相对于理解、阐释和理论的独立性。其阐释认识论自然是符合论的,也即认为真切的阐释是符合实在的阐释对象及其中作者意图的阐释。张江教授的阐释伦理学说是义务论的,强调对文本及其意义的尊重,对阐释道德律令的遵从。笔者尝试对强制阐释学说的这些哲学预设进行分析和做可能的修订。张江教授在新近集中呈现阐释心理学的作品《阐释与自证》和《再论强制阐释》中认为,自证是阐释的本质,然而自证可能只是阐释的典型特征之一,而非全部本质。此外,除了阐释偏见,心理和环境中各种信息有时候会对阐释活动形成阐释噪音,干扰阐释活动,导致阐释偏差。
    • 谷鹏飞
    • 摘要: “强制阐释”作为一种阐释方法,在晚近成为弥漫于人文社会科学的普遍性阐释逻辑。张江教授从阐释对象的确定、阐释视野的误置、阐释原则的违拗、阐释语境的宰制四个方面对其作出辨析,分析了造成强制阐释的四个方面的原因:阐释的心理本能宰制、阐释的知识属性归属分歧、后现代以来理论整体境况的影响、不同文本意义边界的模糊。这种辨析与分析对于我们认识强制阐释的讹误,并以此为基础,建构“中国阐释学”具有基础性意义。本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建构中国阐释学需要的三种方法论视野:继承业已形成的公共阐释传统、植根中国文学的现代性语境、汲取西方文学阐释学一般方法。
    • 徐馨蓉; 夏烈
    • 摘要: 莫言的小说包含了较多基督教文化意象,这使研究者具备了从基督教文化视角出发阐释其作品的可能性。但是,在缺少对基督教文化深层次理解的前提下,这种阐释过程容易对普适伦理作过度分析,从而落入“强制阐释”的困境。通过对已有研究的分析,本文认为对莫言小说中的基督教元素的“强制阐释”可分为机械比附、认识不足、过度解释三类;莫言小说中的基督教元素只是服务于创作观念的工具,而非传达基督教精神的媒介,其使用目的在于彰显普适价值意义层面的人性之美。
    • 李黔
    • 摘要: 《这不是一只烟斗》是福柯关于马格利特来信的回复,系统地阐释了马格利特曾向他致信探讨的问题。福柯主要以图形诗为例子评述马格利特《图像的反叛》这幅画作。福柯在回答马格利特有关resemblance(相似性)和similitude(对等性)的疑问后,认为这组画作有别于传统,画作打破了言语和图像之间固有的传统关系。结合张江教授提出的强制阐释观点,可以反思或者审视福柯关于这组烟斗画作的解释,在马格利特去世后才回答疑问,福柯所陈述的并不是艺术作品本身,而是借此讲述自己在《词与物》中的哲学观点,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会落入强制阐释的误区。
    • 焦鹏帅
    • 摘要: 学术批评应建立基于社会交往伦理原则的学术规范:应坚持真诚、友好商榷的态度;应以学术为中心,以文本为依据,以理服人;应建立在对批评者文本、理论、方法、目的和思想完整理解和严密逻辑思考之上,而不是非理性地对被批评者进行“扣帽子”和“打棍子”,超越文本,任意发挥;学术批评者应有与被批评者“比肩思维”的能力;应超越二元对立偏见,以一种超政治、跨国界的学术共同体的学术视野和格局,对学术事实本身进行客观评价,而非先入为主地以有色眼镜看待一切西方理论,进行主观性人身攻击和政治站位;学术批评不是吵架,不是只看缺点,不见优点,一味情绪化、概念化单向定性输出,而应是有理有据理性地双向交互式探讨。希望能为学术批评正常、理性、友好地开展提供借鉴与参考。
    • 任军; 唐梦雪
    • 摘要: 王国维的《〈红楼梦〉评论》曾被认为是生硬套用叔本华的哲学观念解读文本,造成了对西方哲学和东方经典的双重误读;此类意见忽略了王国维的切己人生体验对其人生哲学的影响。王国维以对生命的本真体验融入《红楼梦》的解读过程,形成了独特的体验美学。重审王氏的体验美学,对当下的强制阐释和文论消隐现象,均有重要的纠偏功效。
    • 曹学莉; 李向伟
    • 摘要: 在《艺术作品的本源》中,海德格尔为建构梵高的《一双鞋子》关于艺术作品的真理性的理论话语,援引了诸多案例。为了厘清艺术作品的阐释方式,着眼于梵高鞋子的几种论争,从批评-阐释与理论建构两种不同的依据,分析看待作品方式的区别以及阐释目的,引发对“一双鞋子”(艺术作品)的解释,是批评-阐释式的,还是海德格尔的理论建构式的。关于艺术作品,前者往往从第一个层面将其作为批评-阐释的对象,后者以其为例来完善自身的理论话语,提出海德格尔的做法虽然从批评-阐释的角度存在强制阐释的风险,但是从理论话语建构的维度来说是合法且合理的,进而生成出海德格尔理论建构新的解读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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