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研究主题> 宗法制

宗法制

宗法制的相关文献在1962年到2022年内共计382篇,主要集中在中国史、中国文学、社会科学丛书、文集、连续性出版物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381篇、会议论文1篇、专利文献26294篇;相关期刊300种,包括法制博览、青春岁月、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新材料、新方法、新视野:中国古代国家和社会变迁”研究生学术论坛等;宗法制的相关文献由388位作者贡献,包括冯天瑜、惠翔宇、杨金才等。

宗法制—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381 占比:1.43%

会议论文>

论文:1 占比:0.00%

专利文献>

论文:26294 占比:98.57%

总计:26676篇

宗法制—发文趋势图

宗法制

-研究学者

  • 冯天瑜
  • 惠翔宇
  • 杨金才
  • 王浩淼
  • 罗祖基
  • 陈凤姣
  • 乔培华
  • 刘佳佳
  • 刘凯华
  • 吕翔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搜索

排序:

年份

    • 党艺峰
    • 摘要: 自班固父子提出《史记》本纪破例说开始,其内涵不断被充实,宋以后,有越来越多的学者倾向于维持《史记》本纪文本的实际情况。《史记》本纪称名有自己的规律和基本类型,司马迁对《史记》本纪体式也有自己的定义,《史记》十二本纪之数及其排列组合也有象征意义,三者共同构成《史记》本纪义例,其核心是因创伤经验而激发的本源性乡愁。
    • 乔新娥
    • 摘要: “家国同构”体制施行于西周宗法分封制阶段,秦朝之后确立的君主专制呈现“家国异构”特点,后者在传统儒家学说倡导的家族伦理观念作用下,保留了深刻的“家国同构”伦理价值。国家追求公共权力与公共利益,家族则追求血缘为基础的私人利益,因此“家国异构”与“家国同构”背后的公共伦理价值呈现出不同特点。儒家学说“天下为公”与“天下一家”理念成为塑造家国公共伦理价值的关键因素,形成了中国政治文化独具特色的家国天下情怀。
    • 张强
    • 摘要: 通过对文献资料的系统爬梳发现,周人在对殷商文化扬弃的基础上形成了为社会普遍认同的西周文化。“礼”“尊尊”和“亲亲”是西周文化遵循的一般原则;德治,以嫡长子继承为核心、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制及分封制构成了西周文化的核心内容。周人对西周核心文化及价值观的认同,成为西周王朝稳定的基础。西周中后期,诸侯国内部与生态环境相适应的不同地域文化萌生、发展,直接导致了西周统一文化的异化,西周王朝丧失了维持其稳定与统一的思想基础,王朝的崩裂势成必然。
    • 王浩淼
    • 摘要: 司马氏形象历来不被后世所重,王夫之结合自己对所处环境的认识,以独特的眼光评论司马氏行为。在王夫之的认识中,司马氏过于恪守宗法制,善于利用机会进行权势的竞争而无视君主的权威,易代之际甚至采取投敌资夷的手段以图活命。这些认识都是源自王夫之对南明社会环境的不满,带有贬义色彩。分析王夫之的宗室思想必须结合南明变局,借此可以透露出他对明朝宗室制度的看法和改革建议,具体可归纳为三点:选“贤”为先、批判资夷助虏者、维护宗室屏藩原则。
    • 王浩淼
    • 摘要: 明朝藩王宗法分封制受宗支繁衍和政治波动的影响而不断发展,其节点在于成化朝。成化以前,从国家就藩到郡王分封,宗支发展有序平稳,是祖制远见之处。大约至太祖第五世孙袭封时,宗支发展过剩,超出了祖制的预期值。宪宗出于人情考虑,特许郡王兄终弟及,各王府不断援以前例,使冒袭成了弘治、正德、嘉靖三朝反复斟酌的议题之一。以兄终弟及为主要内容的郡王冒袭借助于嘉靖时的政治波动而兴起,而晋升后的亲王却无法再以宗子还本支。宗法制的发展线路实际反映了明朝国家体制的线性衰败,体现了君主在监管层面上自我破坏制度,也是宗室政治化和管理形式化的具体反映。
    • 胡永明
    • 摘要: “家”在语言中属于最小的语言信息单位,“家”一词的演变与发展体现着中国以“家”为核心的文化发展。文章以语言文化学的相关理论为基础分析“家”一词的字形和文化意义,多维阐释“家”在漫长历史发展过程中所赋予的历史厚重感和携带的文化基因。
    • 王戎
    • 摘要: 别子为祖本意为别子另立门户,成为新族始祖。周代别子为祖分为两个阶段,西周实行一继一及制,别子可以是包括嫡长子在内的所有没有继承权的儿子。春秋战国之际,嫡长制趋于确立,嫡长子成为唯一合法继承人,不能再别子为祖、另建宗统,别子群体中不再包含嫡长子。杀首子习俗与长子别子为祖具有前后的关联性。宗法是宗族之法,以嫡长制存在与否或有无嫡庶之辨判断是否实行宗法制度是不正确的。与别子为祖的两个阶段相对应,周代宗法制也呈现出两种不同的形态,西周幼子是大宗的实际继承人,长子别子为祖成为小宗,兄卑而弟尊;春秋战国后,嫡长子成为大宗继承人,兄尊而弟卑。
    • 黄锦前
    • 摘要: 将文献记载与考古资料互证,西周时期的晋、曾、鲁、燕诸国,分别为中原、南土、东土与北土的方伯.以宗法和分封为基础的方伯与核心区互为表里,周王朝通过方伯及核心区,有效地控制各地人力物力资源,发挥其在各地政治经济文化上的主导地位和引领作用,成为王朝在各地的据点和堡垒,以拱卫周室.方伯制的实质,是以武力征服天下,以血缘为纽带管理四方.经过西周中晚期的发展演变,楚、齐、秦等异姓方伯取代鲁、曾等姬周同姓方伯,新的权力结构模式形成,导致西周瓦解与东周分裂.周代方伯发展演变的基本过程是鲁、曾等周初方伯渐趋衰亡,晋、楚、齐发展成为新的方伯,又与燕皆为秦所灭,简言之即"晋楚曾霸(伯),齐鲁燕灭".两周史实即方伯的建立、发展、演变、更替、争斗及消亡史.
    • 陈锋(口述); 邓苗苗(整理); 曾那迦(整理)
    • 摘要: 中国古代的俸禄制度,是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下的官僚制度的派生物。俸禄制度上继君主宗法制下的世官世禄制,下接民国的薪金制度,与世官世禄制和薪金制既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又有本质性的区别。长期以来,古代官员俸禄厚薄与吏治好坏是否存在联系,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
    • 李喆
    • 摘要: 在人情厚重、礼乐隆兴的西周时代,宗族血缘的认同观念贯通国野上下。政治制度上有整顿宗族秩序的宗法制,典礼祭祀则有隆重的祭祖礼乐。这种无形的观念在制度、典礼各个方面全面显化。与其说是一种近乎宗教迷狂的祖先崇拜,不如说是周人面对"我从何而来"这一哲学命题的理性沉思。
  • 查看更多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