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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法伦理

宗法伦理的相关文献在1981年到2022年内共计92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文学、中国哲学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92篇、专利文献57篇;相关期刊83种,包括管子学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胜利油田党校学报等; 宗法伦理的相关文献由101位作者贡献,包括罗祖基、贺根民、付国利等。

宗法伦理—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92 占比:61.74%

专利文献>

论文:57 占比:38.26%

总计:149篇

宗法伦理—发文趋势图

宗法伦理

-研究学者

  • 罗祖基
  • 贺根民
  • 付国利
  • 何满子
  • 俞荣根
  • 关履权
  • 凡院连
  • 刘厚琴
  • 刘喜珍
  • 刘彤丹
  • 期刊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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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 周海灵
    • 摘要: “礼法结合”作为中国古代法的基本特征,在秦朝法制中同样取得了主导性地位。对家事犯罪的惩治,秦朝严厉打击家庭成员中的“不孝”及“亲属相犯”行为,维护宗法伦理不遗余力。所谓秦朝“重刑罚”而“轻德礼”的说法并不符合历史事实。恰恰相反,秦朝家事制度与中国传统家族法无论在目标还是手段上都一脉相承。这背后既是先秦以来宗法制度作为历史传统的延续,同时也象征着秦朝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多元和包容。秦朝作为“大一统”的先驱,虽短暂而亡,但其“礼法结合”的成果及其治国方略却为后世的长治久安做出了历史性贡献。
    • 黄加平
    • 摘要: 近几年的高考试题,时有涉及中国古代的宗法文化,如纂修宗谱,宗法伦理,乡村地方自治等。冯天瑜提到,宗法文化注重血缘关系和伦常秩序,同时与政治、经济、文化相融合,既影响民族意识与民族习惯形成,更关乎民族性格的塑造。对于宗法文化而言,宗族制度是其制度性表现。宗族制度在我国源远流长。西周时期,宗法血缘和国家政治二者之间密切相关,放大的家是国,缩小的国是家,家国一体。统治阶级即贵族在同宗同族的群体中逐步产生族权,族权属于特殊社会权力,是一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产生的权力。整个社会将血缘和政治联系在一起,族权和政权相结合,形成贵族宗族制度,构成典型的宗法制国家。
    • 韩向臣; 李龙
    • 摘要: 家国关系是人类发展所必须面对的问题之一,而东西方之间却在此呈现出两种不同的逻辑模式.恩格斯立足于人类学研究成果,在分析了西方尤其是欧洲国家起源的经典案例之后,以国家与社会的二分为基础,形成了其家国异构理论.而一些学者在研究古代中国时,则出现了家国关系的另一种视角,即家国同构理论.但是,面对广阔而复杂的历史画卷,仅仅将其概括为家国同构难免有失偏颇.这一贯穿中国几千年之久的逻辑底色,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呈现出不同的时代话语,并最终随着近代中国国家的转型而解构.今日之中国,法律取代宗法伦理成为调整家国关系的核心要素,家庭的私领域特征不断凸显,而传统的家国理念也更多地体现为家国情怀这一道德文化精神.
    • 摘要: “北方宗族”是具有比较意义的概念,“北方”界定了其“区域”所在和“类型”之属。“北方宗族”研究是学界在整体史和比较框架下对“宗族组织”“宗族文化”多样性历史事实与特性价值的探索,通过强调区域异同,解读中国“大历史”的发展轨迹与机制。关于“宗族”,学界有结构—功能论、制度—世系论、象征论等研究理论以及“宗法伦理庶民化”“宗族乡约化”等实证性研究,这些研究多以南方宗族为研究对象,呈现出“南强北弱”的局面。近年来这种研究格局被打破,北方宗族研究呈现出新的特点:一方面承继了原有的理论和方法,着重于宗族的结构性解读并实现了研究突破,如对宗族谱系中“门”的全新阐释;另一方面又致力于探索新的研究路径,把宗族理解为全面认识地域社会的一种文化制度和生活方式,追求“活化”的宗族研究。
    • 徐岿然; 崔洋洋
    • 摘要: 孔子在《论语》中所论及的君子人格具有全面多维性,其根源在于:孔子的君子人格是摆脱宗教鬼神观念和抽象伦理教条的实践生发,是在全面生生的境域促动中不断陶冶和锤炼的君子人格.孔子以乐为教,深刻体验和感悟实践的生生之乐,沉浸在博大的生生境域之中,乐在其中地发现、锤炼和拓展君子人格.孔子的君子人格思想有其不可避免的时代局限,如天命观念、宗法伦理窠臼以及贵族等级制度偏见等.继承并发扬孔子君子人格思想的精华,摒弃其封建性糟粕,把自我投入到全面丰富的人、全面丰富的自然、全面丰富的社会历史大时空、多维度、全方位的生生互动中去,做一个全面、共同、持续发展的平常人.
    • 蔡梓涵
    • 摘要: 本文从人性剖析入手,深入探讨陈忠实小说《白鹿原》所展示的在传统宗法伦理重压下,中国西北乡村生存状态。分析作者陈忠实在小说中反映封建宗法、族法、乡绅等乡村文化对普通中国农村老百姓人性的奴化、异化,通过对小说主要人物白嘉轩与鹿子霖等人的分析,指出披着儒家思想外衣的一些乡村流氓政治权谋对人们命运的主宰、对人性的碾压,特别是对女性的蹂躏与践踏,进而引起对传统文化、宗法伦理、封建道德与邪恶政治强烈拷问与质疑,引起人文性深思。
    • 张中秋
    • 摘要: 一家礼与国法的关系在讨论传统中国家礼与国法的关系前,最好先对它们的构成有所说明。家礼与国法的构成可从纵横两个方面观察。纵向看,家礼源于《周礼》,经《孔子家语》和《颜氏家训》的发展,定型于司马光的《书仪》、《家范》和朱熹的《朱子家礼》.
    • 谢红星
    • 摘要: 从表面上看,传统"亲属容隐"的立法是完整的、自足的,形成了一种具体、有配套、可操作的制度,但是,将"亲属容隐"置于传统法体系及传统司法的实际过程中,其与他项制度之间的张力、具体适用中的脱节,即昭然可见.这包括:在亲属相犯的案件中,"亲属容隐"过分限制了受害方亲属的告诉权,客观上有放纵乃至鼓励了亲属相犯行为的发生,不利于传统礼法秩序之维续之可能;在连坐亲属的刑事案件中,"亲属容隐"与亲属连坐各自适用,容隐不能免除连坐之责,在司法实践中,亲属连坐的适用客观上削弱了"亲属容隐"对案件处理的实质意义;"容隐亲属相告如罪人自首"的法例理论上看似合天理而顾人情,具体适用时却造成告与不告的两难,以及文本与实践之间的脱节.在传统社会,"亲属容隐"的制度张力与适用困境并非个别与偶然,而是一种规律性现象,反映出传统法制度整体相容的同时彼此间深层次的矛盾与冲突.%Covering up each other between relatives in ancient china seemed to be a kind of complete, concrete,operant system, but from the whole ancient law system and actual justice of ancient china, there were clashes,inconformity,and disorder in covering up each other between relatives and its practice.Covering up each other between relatives restricted rights to sue of relatives who were hurt by their relatives,which en-couraged aggression between relatives,and went against ancient orders ruled by etiquette and law;the interlink assurance between relatives weakened legally effect of covering up each other between relatives in cases where relatives of criminals were involved,and destroyed traditional patriarchal ethics;it seemed reasonable and sen-sible to regard being reported by the relatives as confession, while in practice it caused the dilemma whether suing or not and isolation between text and practice..In ancient china,system clashes and application dilemma were not single and accidental,but frequent and regular,which reflected deep conflicts of orders and values.
    • 叶永胜
    • 摘要: 作为一个重要的亚叙事类型,所谓家族小说,是指以家族生活(宗法伦理、婚姻爱情、家族兴衰等)为叙事中心,展示家族框架中的人物生存状态,并由家族而辐射及社会,反映社会生活和人生画卷的小说,具有惊人的艺术总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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