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社部
劳社部的相关文献在2002年到2021年内共计239篇,主要集中在财政、金融、经济计划与管理、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239篇、专利文献66857篇;相关期刊37种,包括工会信息、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
劳社部的相关文献由14位作者贡献,包括本刊编辑部、刘业林、颜梅生等。
劳社部—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66857篇
占比:99.64%
总计:67096篇
劳社部
-研究学者
- 本刊编辑部
- 刘业林
- 颜梅生
- 刘占明
- 周娟
- 孙向东
- 孟亚生
- 廖春梅
- 李朝霞
- 梁允让
- 潘家永
- 王永生
- 葛洪
- 赵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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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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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笔者接到某寺庙住持袁某电话投诉,称该寺庙拖欠其工资。该事件的焦点在于,袁某与寺庙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对此,笔者有以下几点看法:一、劳动关系的定义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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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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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我出生于1956年5月1日,该时间记载在我的个人档案上。今年4月30日,公司根据我档案上记载的时间,终止了与我的劳动合同。而当我按照有关规定,前往领取养老保险金时,社会保险部门却以我身份证上记载的出生时间是1958年5月1日,与档案上记载的时间不一致为由拒绝办理。我虽然一再解释是身份证弄错了时间,应当以档案记载为准,可工作人员就是不予理睬,也拒绝提供任何证据反驳我的解释,甚至一直拖延至今。请问:我究竟应当按哪个时间领取养老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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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业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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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简介2012年5月,职工陈某开始到某超市当保洁员,当初口头约定,3个月试用期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可是半年过去了,该超市一直没有与她签订劳动合同,而且没有为她缴纳社会保险。陈某心里不踏实,多次向超市负责人反映,希望早日签订劳动合同。但超市方面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说签不签合同,都没关系,又不影响工作,等以后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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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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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简介】孔某系某数控公司职工,因单位生产任务不多,孔某长期处于休假状态。2015年元月26日早7:30,孔某因调休期满来到单位,未经打卡考勤进入厂区,7:40到车间参加了班组例行早会,7:45离开车间前往单位办公室办理续假手续,7:58孔某骑电动车离开单位,8:25孔某在自家楼下拨打120急救电话,8:33威海海大医院急救车到达现场,8:40医生对孔某作出初次诊断结论,8:55孔某被送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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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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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小香是一位农民工,半年前,她在工作中受伤,公司一直没有为她申请工伤认定。为了治疗,她花费了巨额的医疗费用,甚至还落下残疾,因此决定自己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可当她咨询申请认定的具体细节时,却遇到了麻烦。她的户籍所在地为福建,她工作的企业虽然是在北京注册登记,但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主要在江西,她本人的工作地点也在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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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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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回放:我丈夫曾与一家公司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约定其负责公司整个办公场所、场院的卫生及花草修剪。后我丈夫因家中有事无法上班,便一直由我替班,公司对此不仅没有提出过异议,还每日照常对我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但工资仍是以我丈夫的名义发放并打入我丈夫的工资卡内。替班半年后的一天,我在打扫卫生时,不慎从楼梯摔下,不仅花去5万余元医疗费用,还落下10级伤残。鉴于公司没有为我办理工伤保险,我曾要求公司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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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咨询台:今年5月我应聘到一家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双方约定:试用期为一个月,基本工资1000元;每推销价值1000元产品提取30元;如一个月内未完成1.5万元的销售额,公司不再发放试用期的基本工资。但一个月下来,我虽全勤上班,尽了全力也未完成公司规定的1.5万元产品的销售额。由此,公司不仅未与我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还以上述约定为由拒绝支付基本工资。请问,试用期我就等于白干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