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基础
法理基础的相关文献在1985年到2022年内共计810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785篇、会议论文25篇、专利文献33361篇;相关期刊469种,包括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法学论坛、法制与社会等;
相关会议23种,包括中国高教学会高教管理研究会2013年学术年会、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第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暨2012年民法理论研讨会、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等;法理基础的相关文献由932位作者贡献,包括孙萍萍、崔汪卫、樊岑遥等。
法理基础—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33361篇
占比:97.63%
总计:34171篇
法理基础
-研究学者
- 孙萍萍
- 崔汪卫
- 樊岑遥
- 洪迪昀
- 王强
- 王驰
- 章志远
- 万高隆
- 井军
- 侯慧芳
- 侯红梅
- 俞彤
- 党国英
- 关立新
- 刘利平
- 刘天君
- 刘建云
- 刘涛
- 刘长兴
- 周梁
- 周永年
- 周辉
- 唐朝霞
- 唐波
- 孙劼
- 孙彩凤
- 孟凡婧
- 左玉慧
- 康海军
- 张琳
- 张育民
- 张莉敏
- 张超
- 徐勇
- 徐孟洲
- 惠向红
- 方堃
- 曹大友
- 朝克图
- 朱晶松
- 朱轶
- 李华
- 李敏
- 李红梅
- 李艳
- 李茂久
- 李高明
- 杨炼
- 杨秀朝
- 王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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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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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围绕个人信息的概念、分类、保护理念、保护方式、制度建构、司法实践等,无论是在公法领域还是私法领域,均存在诸多理论争议。总体来说,种种争议归根到底涉及三个核心问题:什么是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为什么需要保护,法律该如何保护个人信息。从根本上决定理论分歧的,显然是第二个问题。个人信息保护的法理基础探析关于个人信息,民法典和个人信息保护法均有所界定,并强调其可识别性特征。那么,为什么可识别出特定人的信息需要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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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泉;
张红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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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多边贸易体制中的过渡期条款是基于成员方参与规则建设能力的差异,在平等适用规则的前提下,成员方通过谈判,在特殊时间段内对成员权利义务实行差异化配置的规则类型。这类条款来源于多边贸易体制在发展进程中逐步体现出的包容性,在根本上来源于发达成员与发展中成员间的重大差异,也体现了发展中成员维护自身国家经济安全的迫切需求。基于功能主义视角,过渡期条款产生和存续的法理基础主要体现为,这类条款在维护国家经济主权、修正制度缺陷、呼应发展中成员的特殊与差别待遇以及促进多边贸易体制内的公平互利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世界贸易组织成员鲜明的二元结构特征决定了过渡期条款在未来尚有继续存续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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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若山;
周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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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下,党员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应当进一步从制度化视角做更深入的探索。这是因应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个体责任与连带责任结构互补的理论逻辑乃至家风建设历史和现实实践的基本要求。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党员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制度化的路径应当考虑文件形式渊源的进一步集成、规范行为模式的进一步丰富、家风建设主体的进一步优化、责任承担方式的更加多元等几个问题。保障党员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制度化要发展家风建设理论,加强法律保障机制,营造家风建设文化,夯实家风建设制度,丰富家风建设实践,从而为家风建设创建优良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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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奇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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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个人信息保护法》将侦查机关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纳入其规制范围,完善了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但是该法未对刑事司法领域给予特别关注,在适用的过程中可能需要为刑事司法活动量体裁衣。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是探寻其法律适用空间、调整法律适用程度的有效工具。合法原则对侦查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必要性提出要求;目的原则与必要原则共同组成审查侦查机关个人信息处理行为正当性之标准;在公开透明原则之下,以延后履行告知义务、信息处理留痕的方式实现打击犯罪与保障个人信息法益的平衡;在质量原则之下,确立区分对待原则、保障信息主体之信息更正权,在保障信息主体权利的同时满足对证据真实性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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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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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将强制报告的道德义务上升至法律义务,从而正式确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从法理分析可知,强制报告制度的设立彰显了家庭自治到国家干预、权利缺位到儿童独立人权、传统教养到儿童最大利益的三重转变,因此具备充分的正当性基础。强制报告制度实施迄今两年有余,在落地过程中仍然存在义务主体报告意识薄弱、受理部门混乱、责任承担缺失、处置流程虚置等适用困境。针对制度实施痛点,要增强义务主体报告意识、提升报告积极性,通过设置儿童专门权利保障机构,统一案件受理职责,并且明晰和细化报告处置流程,完善相关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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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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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深入研究和充分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理论与实践,汪习根教授等完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人民出版社2021年版),全面阐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历史脉络、演进规律、法理基础、构成要素、核心要义,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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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先;
先德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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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能有效实现生育权的代孕之于不孕不育症、中老年失独等社会问题,其正当性值得肯定。代孕之“反对说”和“肯定说”各执一端,或单向坚守社会道德原则或只顾社会客观需求;而非商业性有限代孕能较好地实现两者价值的衡平,故值得予以制度化构建,其中,应贯彻代孕母亲血亲生育、非自然受孕、非商业化代孕等原则,在严格规制下实施非商业性有限代孕制度,建立起与夫妻间人工辅助生殖(试管婴儿)、人体器官及血液捐献和收养制度(兜底)相协调的生育权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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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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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健康权内涵的不确定性使得采用健康权来保护公民健康这一路径在实践中难以进行。而对健康权的性质和功能的分析虽不能解决健康权内涵不确定的问题,但其在国家义务的理论进展却为健康权转向健康照护权在法理上提供了进路。在公民健康的实现过程中,国家义务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强化,这也为健康权向健康照护权的转向提供了一定的现实支撑。对健康照护权国家尊重义务、国家给付义务和国家保障义务分析,可在一定程度上为更好地保障公民健康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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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花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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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教育惩戒是包括家庭教育惩戒、教师教育惩戒、学校教育惩戒和国家教育惩戒在内的完整惩戒构造体系。教育惩戒内含的管教性和约束性,体现了其本身的权力性特征。对教育惩戒权力性及其法理基础的探讨,有利于揭示教育惩戒权存在的正当性,也能够增进社会公众对教育惩戒活动的价值认同。这尤其体现在教师教育惩戒方面。对于教师教育惩戒权而言,学生的受教育权、教师的职业权以及日益权利义务化的师生关系都构成其法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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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宗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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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文章梳理了自甘风险规则的法理基础,该规则的构成要件大体上应当分为一般性和限定性构成要件,前者作为组成自甘风险规则的核心构件,具有一般理论性的意义,具体包括主观自愿参加、致害行为非故意或重大过失以及行为和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后者作为该规则的范围性构件,具有限定适用的作用,又分为活动具有一定风险、适用限于文体活动和致害主体为其他参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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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云
- 《2010中国城市规划年会》
| 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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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文章从解析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两规"衔接的法理基础、异同比较、各自的局限性等方面入手,探讨了在当前城镇化急速发展期,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加强"两规"衔接的必要性。并通过武汉市近几年在"两规"衔接工作中的具体实践和探索,针对武汉市"两规"衔接工作在操作层面的实际困难,提出了促进"两规"有效衔接的思考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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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緯民
- 《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2016年年会暨中国首届企业科技法治与知识产权战略高峰论坛》
|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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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科技法」为近二十余年来在世界各国新出现的法律领域;其在台湾的发展亦己有二十余年的历史.然而,迄至今日,「科技法」或「科技法律」在台湾尚非一个具有严谨学术定义或法律定性的概念;但却显然已经是一个具体成形的教学与研究的领域.本文介绍台湾「科技法」的历史沿革、发展现状、法律体制,以及传统法律人常付出关怀的科技与人文及伦理议题.直言之,台湾「科技法」发展至今具有三项可辨识的内涵:「产业科技法」、「科技伦理法」与「科技应用法」.至于「科学法」层次的哲学思辨与法理形成则尚非成熟.最后本文借助大陆的「部门法」概念,初步评析了台湾「科技法」的发展脉络与学术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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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緯民
- 《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2016年年会暨中国首届企业科技法治与知识产权战略高峰论坛》
|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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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科技法」为近二十余年来在世界各国新出现的法律领域;其在台湾的发展亦己有二十余年的历史.然而,迄至今日,「科技法」或「科技法律」在台湾尚非一个具有严谨学术定义或法律定性的概念;但却显然已经是一个具体成形的教学与研究的领域.本文介绍台湾「科技法」的历史沿革、发展现状、法律体制,以及传统法律人常付出关怀的科技与人文及伦理议题.直言之,台湾「科技法」发展至今具有三项可辨识的内涵:「产业科技法」、「科技伦理法」与「科技应用法」.至于「科学法」层次的哲学思辨与法理形成则尚非成熟.最后本文借助大陆的「部门法」概念,初步评析了台湾「科技法」的发展脉络与学术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