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诉
撤诉的相关文献在1983年到2022年内共计260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260篇、相关期刊176种,包括电子知识产权、法学、法制与社会等;
撤诉的相关文献由259位作者贡献,包括侯天良、唐亮、张君等。
撤诉
-研究学者
- 侯天良
- 唐亮
- 张君
- 彭武林
- 李潇潇
- 莫春平
- 刘维佳
- 张英莲
- 徐晓雁
- 朱辉
- 李勤
- 江钦辉
- 王春芳
- 王晓莉
- 臧琼
- 蒋小燕
- 许永进
- 谭剑
- 赵晓楠
- 赵维清
- 郭卫利
- 黄德春
- 严剑漪
- 于华江
- 于红娟
- 于芳
- 亓伟伟
- 任悦
- 任礼珠
- 何三畏
- 何曦
- 何照新
- 余盛兴
- 佟季
- 俎海涛
- 俞树毅
- 储陈城
- 公正
- 兵临
- 冉振龙
- 冯亚娟
- 冯家芳
- 刘东杰
- 刘亚
- 刘友
- 刘建勋
- 刘恒
- 刘桂敏
- 刘泽选
- 刘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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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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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个人之力“挑战”大厂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2021年12月,浙江理工大学特聘副教授郭兵就中国知网(以下简称“知网”)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问题提起反垄断诉讼。郭兵因此登上了热搜。半年后,这件事情终于画上了句号--今年6月12日,知网发布公告,即日起向个人用户直接提供“查重”服务。7月20日,郭兵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法院提出撤诉申请,7天后,法院裁定准许郭兵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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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春媛;
刘东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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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诉前程序仍未实现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自然资源保护监管职责的,检察机关参照适用指导性案例并进行起诉评估后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诉讼过程中应当充分运用政治智慧和法律智慧,监督与支持并重,尊重行政机关自我纠错.在判决前行政机关全部整改到位的,检察机关应当作撤诉处理.对行政机关执法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应发出检察建议促进行政机关改进工作、依法行政,推动诉源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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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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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王某,被告之前电话应着这月底前还钱,我再跟您确认一下,钱收到没有呀?”“已经到账了呀!”“那就好,方便的时候过来调解室办理下撤诉手续呀。”“闫某,被告承诺年底前还清欠款,您这边能接受吗?”“这不用担心,我正准备给你们预约时间出调解协议,你们到时可以商量走司法确认还是出具调解书。”“那成,时间我就给你们定在下周二上午9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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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祯;
高伟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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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8年笔者所在区院在省院和市院统一指挥下办理了一起破坏生态环境和土地资源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后因行政机关整改不彻底,按照规定我院层报高检院审批后提起了行政公益诉讼。在人民法院立案后,行政机关将整改完成情况报送检察机关并请求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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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避免案件起诉后再次重复起诉、案件量“掺水”,武陟县法院梁永昌建议,对四类案件推行“撤诉归位”机制,即要求撤诉后重复起诉的案件由原承办法官审理,后诉案件不再单独计算或少计算结案量。1.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再次提起诉讼的案件。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官可以按撤,诉处理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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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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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事诉讼中按撤诉处理是指当事人虽然没有提川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其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人民法院裁定对案件按撤诉处理的行为按照我国法律及法解释规定.按撤诉处理的情形主要有:1.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2.原告应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交纳,或申请缓、减、免未获人民法院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用的.按撤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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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贻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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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通过移花接木的方式将个人借款无端“转嫁”给自己原来所在的公司,还撺掇11名出借人利用所谓的“新借据”起诉“老东家”,导致法院作出错误的民事裁判。眼看假官司行将畋露,相关出借人又主动撤诉,试图“一撤了之”,原审法院竟裁定均准许其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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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志坚;
李艳;
魏立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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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9起民事诉讼,原告被告高度重合;涉案担保书总额高达6000万元,落款日期却是同一天;诉讼过程中,原告以被告“下落不明”为由对债务人撤诉,却盯着担保人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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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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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家庭暴力容易成为婚姻家庭诉讼中绕不开的话题,而妇女作为家庭社会关系中的弱势群体,往往更容易受到家庭暴力的伤害。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面对家庭暴力,我们究竟应该怎么办?案例:胡某(女)与周某(男)结婚后,因不堪忍受周某的家庭暴力,便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法院的调解下,胡某念及孩子年幼遂撤诉。但是周某的家庭暴力并未停止,且变本加厉,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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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梦阳;
李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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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完整的撤诉制度构建之核心在于当事人双方和法院在该制度场域内的权利分配及制衡.基于家事诉讼的特殊属性,文章认为,家事诉讼撤诉制度应当赋予原告在诉讼系属终结前的完整撤诉权,并赋予被告撤诉同意权.此外,还应特别注意通过法院的职权干预来维护家事诉讼涉及的社会公共利益,赋予法院撤诉审查权以实现对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家事关系予以强制性干预和调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