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体系
刑法体系的相关文献在1990年到2022年内共计145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社会科学丛书、文集、连续性出版物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45篇、专利文献46637篇;相关期刊99种,包括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江苏警官学院学报、法学等;
刑法体系的相关文献由158位作者贡献,包括劳东燕、吴霞、王作富等。
刑法体系—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46637篇
占比:99.69%
总计:46782篇
刑法体系
-研究学者
- 劳东燕
- 吴霞
- 王作富
- 刘仁文
- 刘司墨
- 姜涛
- 尹晓闻
- 枟桢
- 陈劲阳
- 马永强
- Dongyan
- Lao
- 乔新生
- 于兴泉
- 任远
- 何显兵
- 佘宏荣
- 俞静尧
- 克努特·阿梅隆
- 克劳斯·罗克辛
- 刘东旗
- 刘向鹏
- 刘峰江
- 刘洋
- 刘莹
- 刘远
- 包涵
- 单华东
- 吕永贵
- 吴云
- 吴双
- 吴双1
- 吴洪帅
- 吴洪帅2
- 周振想
- 周璇
- 周阳
- 喻蕾
- 姜爱林
- 姜盼盼
- 孙国祥
- 家林
- 尹子文
- 崔磊
- 崔素琴
- 常俊朋
- 廖斌
- 廖海花
- 张丽丽
- 张伦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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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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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获得合理的结果,中国司法习惯于让刑事政策介入个案裁判。这种做法的正当性往往求之于对德国刑法的理论借鉴,但这种借鉴却出于误解。主张刑事政策是个案裁判的例外因素、可修正裁判“结论”的观点,虽从德国“让刑事政策进入刑法体系”的思潮中寻求支持,但该德国思潮只允许刑事政策进入刑法体系,而不能直接进入个案裁判。主张刑事政策是个案裁判的内在参数、可通过功能主义解释变更裁判“大前提”的观点,虽借鉴了德国的功能主义刑法体系理论,但功能主义刑法体系无法推导出功能主义刑法解释,甚至反对之。个案裁判应坚持教义分析,不允许刑事政策介入,但政策考量对刑法体系的适用具有批判功能,如刑法体系的适用无法达到合乎政策考量的结论,则有必要检验刑法体系的适用过程是否有误,从而提高裁判说理能力,实现罪刑法定与个案公正、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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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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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法教义学和刑事政策都是现代刑法学的重大前沿理论问题,罗克辛《刑事政策与刑法体系》一书有机地将刑法教义学与刑事政策联系在一起。该书由将刑法教义学与刑事政策严格相区分的“李斯特鸿沟”展开,并基于目的理性犯罪论体系变迁过程对刑法教义学与刑事政策的关系进行梳理,最后在体系化的过程中将两者契合起来,由此使该书成为刑法教义学与刑事政策从抽象到现实相连接的扛鼎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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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坚;
程嘉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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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无人驾驶与传统驾驶模式存在显著差异,面临责任主体认定不清,因果关系证明存疑,刑罚适用困难等诸多挑战。对此,可以参考刑法对于单位犯罪的相关规定,审慎采用“电子法人”模式,让无人驾驶汽车成为刑法中的特别法人型单位主体,并对电子法人背后人类主体追究财产刑之外的责任,以达到主体认定准确和责任分担的公平。同时基于无人驾驶汽车自身的特点,有必要明确刑罚适用的对象,并针对不同对象根据相应特点适用罚金、限制行驶、程序禁用等差异化的刑罚措施,以实现刑罚惩处的实效,满足刑法对无人驾驶这一新型交通运输模式的规制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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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克努特·阿梅隆(著);
张志钢(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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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刑事政策与刑法体系》一文中,罗克辛重拾新康德主义目的论刑法体系的要求,提倡在传统犯罪论体系中纳入特定的刑事政策任务。具体而言,构成要件的任务是为了实现刑法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违法性阶层是为了解决社会冲突,第三个阶层旨在说明应否对不法行为人施加制裁。这一构想已获得了巨大成功,但罗克辛是否正确说明了政策决定的内容,则需要通过三阶层犯罪模式的各个阶层来具体观察。犯罪构成要件的目的是将《基本法》第130条第2款所明确下来的可罚性(应罚性/需罚性)描述成可层升的不法。真正的正当化事由并不具有专门的刑事政策特性,而主要是去解决由法秩序在某处所设定的禁止规范,是否因其他刑事政策目标的设定而偏离。第三个阶层的刑事政策目标设定不仅包括刑罚,也包括矫正与保安处分,称之为“负责性”可能更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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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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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金融犯罪案件及其派生出的其他犯罪呈现出逐年上升态势,不仅严重扰乱金融机关正常业务开展,还严重地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笔者通过对南乐县检察院近几年办理的涉金融案件进行梳理,分析该类案件的发案特点及成因,并结合检察机关打击金融犯罪职能的实际提出惩治和预防金融类犯罪的几点建议。一、金融犯罪案件特点金融犯罪是伴随着金融市场的建立和发展而产生的一类犯罪,就我国刑法体系而言,金融犯罪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而是一系列涉及金融领域犯罪的统称,集中规定在我国刑法第三章第四节、第五节以及相关刑法修正案中,总体分为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两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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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努特·阿梅隆;
张志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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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刑事政策与刑法体系》一文中,罗克辛重拾新康德主义目的 论刑法体系的要求,提倡在传统犯罪论体系中纳入特定的刑事政策任务.具体而言,构成要件的任务是为了实现刑法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违法性阶层是为了解决社会冲突,第三个阶层旨在说明应否对不法行为人施加制裁.这一构想已获得了巨大成功,但罗克辛是否正确说明了政策决定的内容,则需要通过三阶层犯罪模式的各个阶层来具体观察.犯罪构成要件的目的 是将《基本法》第130条第2款所明确下来的可罚性(应罚性/需罚性)描述成可层升的不法.真正的正当化事由并不具有专门的刑事政策特性,而主要是去解决由法秩序在某处所设定的禁止规范,是否因其他刑事政策目标的设定而偏离.第三个阶层的刑事政策目标设定不仅包括刑罚,也包括矫正与保安处分,称之为"负责性"可能更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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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兴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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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几年,笔者办理了大量企业经营者的刑事辩护案件。仔细数来,被告人有董事长,也有总经理,他们有技术专长、有经营管理能力,他们被判入狱是对整个社会的损失。难道现阶段的企业经营者的刑事法律风险如此严峻?司法实践中,"单位犯罪"是企业较为容易触及的一大类刑事法律风险,尤其是随着我国民营经济活跃与刑法体系的不断完善,单位犯罪更是成为现阶段我国民营企业的"法律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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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伟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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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科学技术的进步极大程度上促进了我国的经济发展,但是在这背后却牺牲了我国许多的生态环境资源,从而导致环境污染的问题不断增多.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粗放型的经济发展前提对我们的生存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为了有效解决环境污染的问题,我国在行政法、民法方面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但是执行与约束的力度依然不够.为此,不得不反思我国《污染环境罪》的刑罚体系是否存在缺陷.基于此,本篇文章在现有的污染环境罪的框架下,围绕着刑法体系的缺陷以及完善措施进行阐述,以期促进我国污染环境罪刑法体系的不断健全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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逄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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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体系解释作为一种法律方法,因其独立性的价值在各部门法中应用广泛,尤其是运用到刑法体系中与其原则以及具体规定相辅相成.而作为法律解释方法的一种构成要素,解释规则更为细致,成为了引导法律解释最基础的一项思维规则.本文具体剖析刑法体系解释的相关规则,深入讨论后从两个视角,分别是刑法体系解释逻辑的分层式应用和刑法体系解释不应当局限于同一解释规则来建构刑法体系解释规则的具体应用,以更好地实现刑法体系内部逻辑清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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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猛;
毛添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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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法修正案(十一)的颁布和施行,将暴力袭警行为从妨害公务罪的规制体系下脱离出来,形成了独立的袭警罪。袭警罪的设立体现了我国刑法体系的自我完善、刑事政策的综合考量以及社会治理的现实需求。但设立只是开始,适用则是关键。对此,必须厘清袭警罪所保护法益的单一性以及其与妨害公务罪之间的竞合关系,准确把握法条中关于“人民警察”“暴力”“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等关键概念,明确袭警罪的司法适用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