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性纠纷
群体性纠纷的相关文献在1986年到2022年内共计170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政治、社会学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63篇、会议论文7篇、专利文献4624篇;相关期刊117种,包括山东警察学院学报、公安研究、法制与社会等;
相关会议5种,包括首届京津沪渝法治论坛、2010行政法年会、2009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等;群体性纠纷的相关文献由177位作者贡献,包括吴卫军、吴泽勇、康云峰等。
群体性纠纷
-研究学者
- 吴卫军
- 吴泽勇
- 康云峰
- 肖羽飞
- 解永照
- 赖建根
- 丁聪
- 从均广
- 何平
- 刘东
- 史琳寒
- 吴伟华
- 周志成
- 夏长道
- 崔玲玲
- 张怡然
- 徐岩
- 徐来花
- 扶帅
- 朱文
- 李华明
- 李莉
- 沈栩
- 王晨洁
- 王珂珂
- 王艺桥
- 谢文哲
- 赵立新
- 钱颖萍
- 陈慰星
- 黄忠顺
- 万毅
- 付康生
- 付德强
- 任卓冉
- 任燕妮
- 何占武
- 余文唐
- 侯潇潇
- 傅美玲
- 元春华
- 冯露
- 凌承学
- 刘伟
- 刘勇
- 刘国玉
- 刘建民
- 刘斌
- 刘晴辉
- 刘歆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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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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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面对当今社会冲突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的群体性纠纷1,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积极吸收和借鉴国外解决群体性纠纷的法律制度,并认为该舶来品作为专门解决群体性纠纷的诉讼手段,可以为我国带来良好的诉讼功能和社会效益。但因为该舶来品的生长和滋养环境与我国具体的诉讼模式和诉讼观念不相符,导致在诉讼运行过程中,国外解决群体性纠纷的法律制度移植到中国后面临着很多困境,还需通过诉讼体制的转变和协调性规定等途经予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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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力;
赵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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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行仲裁法在解决民商事群体性纠纷时面临困境,有必要嵌入集团仲裁规则予以解决。集团仲裁的启动,需解决仲裁条款解释问题。当仲裁条款对集团仲裁表示“沉默”时,可授权仲裁庭作出解释,原则上应视默示为同意;集团仲裁的路径,以集团拟制为突破口。为避免加入制和退出制存在的弊端,可采用混合制,适当赋予集团仲裁申请人“集团自拟权”;集团仲裁的实施,需解决集团代表人产生问题。为及时启动集团仲裁并确保代表人的充分代表性,可采取仲裁庭委任和集团成员选任并用的方式产生代表人;集团仲裁的效率,受制于司法审查的限度。为确保集团仲裁的连贯和高效,人民法院应遵循司法审查最低限度原则,在集团仲裁启动前和裁决后方可应当事人申请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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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琳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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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集团诉讼的是指共同诉讼的一种特殊形式,如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其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由其中一人或数人代表全体相同权益人进行诉讼,法院判决效力及于全体相同权益人的诉讼。但在我国集团诉讼制度还不是很完善,还存在很多的问题。本课题以集团诉讼制度为研究主题,主要分析了中国解决群体纠纷的特有诉讼模式;论述我国代表人诉讼和集团诉讼的联系,提出构建中国特色集团诉讼制度的主要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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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楸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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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市场经济不断活跃,社会也正处于变革之时,现阶段大规模的群体性纠纷不少,因此急需有效的制度解决这些群体性纠纷,但是我国专为解决群体性纠纷而设立的代表人诉讼制度却一直未能发挥其作用.该制度设立以来特别是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在实践中的运用不多,该制度的法律规定过于粗疏简单,特别是登记程序设置过严,因此完善代表人诉讼制度势在必行,本文认为可以引入美国的"退出制"以完善我国的代表人诉讼制度,借鉴美国"退出制"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文还就如何在严格限定条件下构建"退出制"提出了看法,并且在文末强调了引入"退出制"的同时充分利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救济被害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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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琦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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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些年来,社会上群体性纠纷越来越多,然而能够解决纠纷的机构数量却十分有限,这样的差异导致群体性纠纷很难在短时间内得到妥善解决,在此情况下,律师参与到群体性纠纷的调解,势必会成为新的纠纷调解力量,然而当前我国法律在律师调解群体性纠纷的规定上还不够完善,甚至是比较简陋,因此对于群体性纠纷的调解制度还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完善,构建起合理的制度,保证律师在调解群体性纠纷时有法可依.基于此,本文从民商事群体性纠纷的化解出发,提出律师参与群体性纠纷的可行性,辨别其风险,并基于合理化建议为后续相关工作的展开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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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琳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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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集团诉讼的是指共同诉讼的一种特殊形式,如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其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由其中一人或数人代表全体相同权益人进行诉讼,法院判决效力及于全体相同权益人的诉讼.但在我国集团诉讼制度还不是很完善,还存在很多的问题.本课题以集团诉讼制度为研究主题,主要分析了中国解决群体纠纷的特有诉讼模式;论述我国代表人诉讼和集团诉讼的联系,提出构建中国特色集团诉讼制度的主要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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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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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证券群体性纠纷的化解是世界各证券市场面临的共同难题,新《证券法》第95条第3款为这一难题提供了中国版的解决方案.投资者保护机构作为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天然代言人在证券集团诉讼中处于核心地位,为真正激活这一制度,应做好规则制度的顶层设计,明确诉讼启动的实体条件和相应程序,受理兼具群体性与公益性的案件,通过设立集团成员代表委员会,建立高效的集团成员监督机制,并进一步对投资者保护机构进行改革,开放投资者保护机构的竞争以更好地适应现实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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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康生;
张雅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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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法院受理涉及问题楼盘的房屋买卖、拆迁安置、建设工程纠纷类案件呈现出数量上升、矛盾加剧、新情况新问题频发的态势,这种情况在我国的不发达地区尤其突出。问题楼盘案件具有增速大、群体性纠纷多、案件敏感性强、影响范围广等特征,并且易引起信访、重大舆情、群体性事件和非理性维权。法院在处理问题楼盘案件中也处于两难境地,一方面面临着当事人、市场秩序、社会稳定、司法公信力等外部风险与挑战,另一方面也面临着信访舆情、法院首要价值等内部的风险与挑战,处理难度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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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磊;
郭婵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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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为顺应需求、避免诉讼爆炸,最高法院提出“繁简分流”“两个一站式”“诉源治理”等具体措施,缓解了司法压力。但是矛盾形式的日益多样化、复杂化,特别是群体性纠纷的高态势发展,呼吁有更完善的解决机制来应对。21世纪之后,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众多国家的群体性纠纷解决机制呈现多元化构建的强劲趋势。我国现有解决机制中普通共同诉讼一筹莫展、代表人诉讼又束之高阁,急需注入“示范诉讼”盘活群体性纠纷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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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珍君
- 《首届京津沪渝法治论坛》
|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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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和利益分化表现突出,由于体制转轨、商品瑕疵或其他同一事实原因造成的侵害事件时有发生,由此产生的群体诉讼也呈逐年增长趋势.所谓群体诉讼,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群体诉讼,是指具有共同或同类法律利益的一方当事人众多,且不能进行共同诉讼时,由其代表人进行诉讼的一种制度;广义的群体诉讼,除了代表人诉讼之外,还包括其他具有解决群体性纠纷功能的诉讼形式。rn 本文围绕广义的群体诉讼范畴,以实证调研和比较分析为基本方法,对当下群体性纠纷的主要表现形式、其他国家的纠纷解决机制以及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应对策略等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涉群体性纠纷的多元解决机制建议,以期有效预防和妥善化解群体性纠纷和群体诉讼,更好地维护当地的经济社会秩序。群体性纠纷具有涉及人数众多、利益高度聚合、双方情绪对抗严重等独有的特点,一旦处理不当,极有可能引发更为激烈的冲突和对抗,影响辖区的经济社会稳定。而代表人诉讼制度在我国群体性纠纷处理中仍存在极大的局限性,对此,亟需建立一种多元化、立体化的群体性纠纷解决机制。建议建立建立群体性纠纷诉前调解工作机制、灵活适用代表人诉讼制度、建立多方协调、互相联动的群体性纠纷调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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