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建议
量刑建议的相关文献在1997年到2022年内共计797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787篇、会议论文9篇、专利文献1155篇;相关期刊298种,包括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法制博览、法制与社会等;
相关会议9种,包括新刑诉法背景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理论与实践专题研讨会、社会管理创新语境下流动人口犯罪司法应对研讨会、第三届刑事诉讼监督论坛等;量刑建议的相关文献由943位作者贡献,包括卞建林、李东蓊、杨良文等。
量刑建议
-研究学者
- 卞建林
- 李东蓊
- 杨良文
- 陈立毅
- 刘灿华
- 刘莉
- 周桂林
- 周玥
- 张国轩
- 朱孝清
- 李奋飞
- 潘申明
- 王超
- 许译文
- 赵恒
- 金犇
- 陈伟
- 陈鸣东
- 乔睿
- 余娇
- 冯建华
- 刘宁
- 刘宝霞
- 刘永忠
- 刘练
- 刘范义
- 刘辰
- 刘辰远
- 刘韵
- 史天祥
- 史栋梁
- 叶莹
- 叶青
- 吕卫华
- 吴卫兵
- 吴宗其
- 吴海伦
- 周健
- 周科楠
- 周静
- 唐叁强1
- 唐魁彪
- 姜溯真
- 孔雁
- 孙其华
- 孙科浓
- 孙长永
- 宋洁
- 宋英辉
- 左卫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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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婷;
乔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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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与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并不相悖的一项制度设计。在认罪认罚案件中,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权实质上是一种求刑权,而非裁量权。此种量刑建议的效力因控辩审三方职能的差异而各异,而被追诉人也不因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认可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而导致反悔上诉权的丧失。然而,在司法实践中,认罪认罚的被追诉人上诉理由有很大一部分系量刑过重,检例第83号正是此类案件的典型体现。为了避免被追诉人随意滥用上诉权的情形,司法机关应客观、审慎审查上诉理由是否正当。可以通过在审前确保控辩量刑协商合意充分、采取相对确定刑的量刑建议,在审中释明无正当理由上诉的不利后果,在审后借鉴“损失时间指令制度”等方法,对被追诉人的反悔上诉权进行一定的规制,以避免司法资源的无端浪费,促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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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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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职务犯罪调查程序中,监察从宽处罚建议会对刑事诉讼产生实体和程序上的双重影响。结合实体从宽与程序从简的总体要求,监察从宽处罚建议在属性上具备概括的求刑建议特征,表征着移送刑事司法的处置态度,应坚持客观公正的价值立场。监察从宽处罚建议与监察建议、检察量刑建议和法院量刑之间具有内涵上的关联性,应加以深入辨析。以广义的监察监督职能观之,监察从宽处罚建议不仅可以对认罪认罚从宽程序的适用实现前置化效果,而且可以约束法官的刑罚裁量。以监察从宽处罚建议为前置而形成的量刑建议“监-检”衔接,应从作出建议的依据、是否履行告知义务以及适用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进行实质审查。监察调查阶段的从宽处罚建议内容不应直接涉及实体量刑的精确度,其作用效果在时空阶段上亦应限定于监察职务犯罪调查终结至审查起诉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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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慧敏;
黄荣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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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广泛运用,检察机关不断加大量刑建议制度的改革力度,量刑建议经历了从幅度刑到精准刑的转变。本文以西藏自治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的747份刑事判决书为基础,总结西藏自治区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机制的运行情况,以重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制度的难点、轻微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对于适用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及缓刑的影响作为切入点进行分析,总结该制度在思想认识、制度本身和配套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此,从三方面提出破解之路,即在将认罪认罚作为一个独立的量刑情节在实体法中予以确立的基础上,构建多元化机制,提升量刑建议精准化水平,并配套构建量刑建议的审查和救济机制,以期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务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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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澜;
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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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世界范围内刑事诉讼理论的发展,我国刑事诉讼法也开始向着多元化、多层次的方向发展。检察机关作为刑事诉讼环节中重要的一方主体,其地位和作用也在向着多元化方向发展。面对新形势,检察机关需要立足于固有职权,不断思考、探索,积极把握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新角色定位,明确在认罪认罚制度中推进程序与提出量刑建议方面发挥的主导作用。新角色的转化过程不可避免地存在短板和不足,检察机关在实践中需要不断思考自己的角色定位、严格责任标准、提升业务水平,积极应对新挑战,从而更好地发挥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主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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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喜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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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到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和促进司法公正的价值目标,这对当前刑事司法改革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作为一项关系着司法公正实现程度的制度,量刑建议制度在改革目标上经历了从约束法官到审前主导的过程。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正式施行后,精准化量刑建议将量刑裁量提前到审前阶段,但是否能满足公正性要求还应进一步检验。量化方法在评估量刑建议公正性时具有样本规模大、变量层次多、统计方法成熟、结论可信度强等优点。为了强化量刑公正性的量化评估,有必要加强检察系统与研究机构的数据合作,拓展跨区域的量化比较,并促进对评估结论的合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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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宁;
李晓媛;
吕保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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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订,正式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纳入其中,从而使该制度有了正式的法律渊源。三年多来,该制度的运行情况和效果引起了司法界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其积极的一面是显而易见的;但结合全国各地司法实践也发现了一些共性和个性的问题,如被告人利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红利而对认罪认罚具结书反悔,有法官对检察机关能否提出精准量刑建议表示怀疑等,从而导致检察机关不得不抗诉。以认罪认罚案件为视角分析检察机关针对此类案件的抗诉情形,有针对性地对认罪认罚案件被告人的上诉权进行调整,增加检察机关主动式量刑建议调整方式,细化量刑指导意见,建设一体化智能量刑辅助系统,提升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提出能力,加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宣传,旨在更充分地发挥该制度优势,构建更完善的、科学的诉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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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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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伴随着我国认罪认罚制度的逐步发展,量刑建议的重要性也日渐凸显,成为关系到认罪认罚案件诉讼程序高效的关键。从司法现状来看,虽然量刑建议精准化越来越多地得到了理论和实务界的认可,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依旧存在着量刑协商不充分、量刑建议质量不高等问题,量刑建议本应是实践的产物,规范性文件的出台给予了技术上的指引,实际操作过程中依旧需要各方主体的努力来全方位促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稳步发展。本文将立足于实践当中在量刑建议的产生于适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再分别对应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的方向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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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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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立之后,检察机关积极开展量刑建议精准化探索,在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确定刑量刑建议占比和法院采纳率快速升至高位并常态化运行的同时,也存在确定刑量刑建议标准不清晰、幅度刑量刑建议不规范及法院对不同类型量刑建议采纳程度各异等问题。从理论上厘清量刑建议“精准化”的内涵,反思“形式精准化”与“实质精准化”、部分精准化与全覆盖精准化等不同价值,对规范推进量刑建议精准化具有重要意义。应通过规范量刑建议分类和提出方式,明晰、细化量刑建议的调整尺度,确立与“实质精准化”对应的采纳方法等措施追求“实质精准化”,从而实现“形式精准化”与“实质精准化”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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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建林;
钱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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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认罪认罚案件与非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的生成机制存在本质不同,生成机制的差异使得两类案件的量刑建议在性质、效力、调整机制层面具有内生性差异。目前中国认罪认罚量刑建议生成机制为检察机关单方主导下的量刑协商模式,符合控辩协商机制的基本要素,但也存在控辩信息不对称和资源不对等的潜在风险,应当逐步向控辩双方平等协商模式过渡。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得以生成的内在逻辑在于认罪认罚被追诉人的具体量刑在法定量刑幅度内允许控辩双方协商,且参与协商的双方主体均存在权力(利)妥协和放弃的空间。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生成需具备意思要件、主体要件、行为要件以及结果要件四个要件,遵循协商原则有序运行。为保障该生成机制良性运作,应当规范检察机关权力行使机制,优化被追诉人权利保障机制,强化被害人量刑协商参与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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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澍;
赵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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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当前的网络犯罪治理进程中,仍存在诸多理论和实务问题,较为典型的即“重定罪、轻量刑”的趋势。中国网络犯罪治理所采用的违法/犯罪二元区分模式,意味着在证明过程中需要整体考量纯正的量刑事实和不纯正的量刑事实,而当前的量刑证明理论无法有效指导实践,亟须更具包容性的证明模式破解理论和实务困局。在“整体主义”证明理论的支撑下,能更有效地运用“全链式”综合认定、把握证明过程的整体性并且以更为灵活的方式坚持法定证明标准,进而探索网络犯罪量刑证明的规范化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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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懿艺;
杨建广
-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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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合意与协商是认罪认罚从宽的重要前提.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并与检察机关协商一致、达成认罪认罚的合意,便获得了法院"从宽"判决的可能."从宽"意味着在刑罚上的从轻、减轻处罚,其依据在于被告人签署了同意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的具结书.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是其核心要素,量刑建议一经作出,将对法官、被告人乃至被害人产生法律拘束力.因此,对量刑建议拘束力的立法规定与司法认识将直接关系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能否适用及其适用程度,也是衡量刑事案件中能否实现效率与公正的判断基准.同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是本轮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和难点,为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于2016年11月印发了《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以指导实践.本文将结合《试点办法》,重点探讨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的拘束力的对象、生成机理及其规制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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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飞
- 《新刑诉法背景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理论与实践专题研讨会》
| 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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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量刑建议作为检察机关公诉权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重要环节.近年来量刑程序改革,虽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量刑发展提供契机,却未能充分关注其特殊性.本文从检察机关的视角,立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量刑建议的特殊性和重要性,结合司法实践中的问题,提出适合我国诉讼程序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量刑建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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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晓燕;
彭新林;
张际枫
- 《第三届刑事诉讼监督论坛》
|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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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量刑建议是检察机关参与量刑规范化改革的重要内容.量刑建议有助于实现量刑公正、提高诉讼效率、加强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提高公诉能力及水平和促进法院审判工作.要使量刑建议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发挥最大功效,必须构建一个良性、和谐、高效的运行机制,并应建立庭前证据开示制度、推行量刑裁判说理制度、确立刑事和解制度和完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制度.量刑建议的立法化是量刑建议制度改革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在刑事诉讼法再修改时,应对量刑建议作出原则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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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影
- 《2011法律监督的新视野研讨会》
|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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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检察机关提出量刑建议是完善我国刑事司法制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追求公平、公正,保障人权的重要举措,然而检察机关如何推进量刑建议工作,如何建立与人民法院量刑程序改革的配套机制,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中都是亟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通过探究量刑建议的法理基础,分析了其在司法实践中的价值体现,指出量刑建议制度在我国推行以来,检法两家对量刑的规范标准并未达成统一意见,每一个量刑情节应当在多大范围内予以调整,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未被采纳的情况下如何处理,都是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因此,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建立检法协作制度,建立法院不采纳量刑建议说理制度,加强量刑建议的内部制约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完善量刑建议的考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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