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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权

上诉权的相关文献在1983年到2022年内共计303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301篇、会议论文2篇、专利文献1篇;相关期刊191种,包括西部法学评论、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学等; 相关会议2种,包括中国刑事法律制度的科学构建及法律适用高层论坛、全国法院第十七届学术研讨会等;上诉权的相关文献由334位作者贡献,包括齐树洁、余向阳、黄薇等。

上诉权—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301 占比:99.01%

会议论文>

论文:2 占比:0.66%

专利文献>

论文:1 占比:0.33%

总计:304篇

上诉权—发文趋势图

上诉权

-研究学者

  • 齐树洁
  • 余向阳
  • 黄薇
  • 万伟冬
  • 任喜跃
  • 兰耀军
  • 刘毅
  • 吕慧慧
  • 奚天泽
  • 宋佳宁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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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唐岚
    • 摘要: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刑事诉讼法》在2018年修改之后确定的新制度,其主要目的是及时有效惩治犯罪、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刑事诉讼效率、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但在司法实践中,仍然有不少被告人在获得从宽处理之后依旧选择了上诉。上诉权是《刑事诉讼法》赋予被告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其上诉本无可厚非,但是在实践过程中被告人上诉的理由有多种,其中不乏部分被告人期望通过“上诉不加刑”这一原则达到再次降低量刑的目的。因此对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被告人的上诉权应当适当的限制,以解决被告人不正当上诉的问题。
    • 宫宁; 李晓媛; 吕保良
    • 摘要: 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订,正式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纳入其中,从而使该制度有了正式的法律渊源。三年多来,该制度的运行情况和效果引起了司法界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其积极的一面是显而易见的;但结合全国各地司法实践也发现了一些共性和个性的问题,如被告人利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红利而对认罪认罚具结书反悔,有法官对检察机关能否提出精准量刑建议表示怀疑等,从而导致检察机关不得不抗诉。以认罪认罚案件为视角分析检察机关针对此类案件的抗诉情形,有针对性地对认罪认罚案件被告人的上诉权进行调整,增加检察机关主动式量刑建议调整方式,细化量刑指导意见,建设一体化智能量刑辅助系统,提升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提出能力,加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宣传,旨在更充分地发挥该制度优势,构建更完善的、科学的诉讼制度。
    • 徐波茵
    • 摘要: 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我国施行以来,学界对是否要限制认罪认罚被告人上诉权存在争论。本文认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正处于运行初期,相关配套措施尚不完备,不宜对被告人上诉权进行限制。对于一些滥用上诉权的现象应当通过完善告知、说明程序,强化值班律师法律帮助的有效性来进行应对。此外,还应当细化检察机关的抗诉权,在保障认罪认罚被告人上诉权的同时进一步减少滥用上诉权的现象。
    • 于涛; 刘新星
    • 摘要: 我国现阶段小额诉讼程序的实践运作,还无法真正实现案件分流、缓解司法资源紧张、使普通民众获得高效率低成本定纷止争渠道的期许,究其原因是其在经历了“从无到有”的制度创设后,正在迎来相关救济机制和配套规制的设计讨论。从理性主义、个人主义的角度出发探讨上诉权限制的正当性,再从宪法学解释的角度出发归纳分析,为小额诉讼程序的完善奠定法理基础;通过对当前小额诉讼程序实践改革情况的分析,提出构建专项救济流程和异步审理模式的衔接适用,引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手段,推动小额诉讼程序改革的进一步发展,将成为完善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的有力探索。
    • 赵杰
    • 摘要: 9月8日,陕西省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殷军应邀列席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结合案件事实及证据就该案件认罪认罚后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上诉权、情节认定以及量刑适用等问题发表了意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 宋佳宁; 王耀华
    • 摘要: 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中关于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设置并未达到有效提升针对外逃境外贪腐人员追逃追赃工作力度的理想效果。目前,我国大部分涉及外逃官员的引渡申请仍因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存在缺陷为由而遭到被引渡国拒绝。究其原因,与我国刑事缺席审判制度中对于被追诉人救济权的保障存在一定缺陷密不可分。通过分析国际公约、双边引渡条约及国内引渡相关法中的被引渡人权利保障的限制和要求,探寻刑事缺席审判被追诉人救济权制度存在的问题并从三个方面对该制度加以完善:明确区分刑事缺席审判被追诉人类别,并明晰不同被追诉人应享有救济权的具体内容;明确各救济权之间的关系;完善刑事缺席审判程序中关于被追诉人财产救济的相关规定。
    • 陈玉忠; 胡子君
    • 摘要: 探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被告人上诉权的去留问题,不仅需要制度层面的价值分析和对法律文本的梳理与正确解读,更需要司法实践中有效数据的支持和深入的实证分析。取消认罪认罚从宽案件被告人的上诉权或对上诉权的行使进行限制,不仅会使认罪认罚程序中被追诉人的权利保障雪上加霜,而且也会损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本身的公正性,进而危及确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正当性基础。相关实证数据表明,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保留上诉权并未明显造成诉讼效率的减损,同时保留上诉权还有助于通过落实量刑协商、精准量刑、繁简分流、保障机制的健全等促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以真正实现公正与效率的协调统一。
    • 张宇航
    • 摘要: 认罪认罚制度的目标是实现简案快审,但司法实践中被追诉人认罪认罚后又上诉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使得部分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面临着漫长的二审程序。在此背景下,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是否剥夺或限制被追诉人的上诉权莫衷一是。但上诉权是被追诉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救济手段,是刑事诉讼中人权保障的重要举措;因此,有必要保留被追诉人的上诉权。以此为基础完善认罪认罚体制中的上诉机制,才能实现公正基础之上的诉讼效率提升。
    • 杨天生
    • 摘要: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被告人可以撤回认罪认罚的供述,享有对签署的具结书提出反悔的权利.被告人反悔权具有正当性,是辩护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认罪认罚自愿性具有反向保障作用.被告人行使反悔权后,其先前的有罪供述及相关证据并不当然排除,经审查判断,能够与其他证据相印证的,可以采用.被告人提出上诉是其行使反悔权的体现,不应当对上诉理由进行限制.检察机关以被告人反悔上诉为由而提出抗诉的做法不具有合理性与合法性.
    • 徐暾
    • 摘要: 刑事缺席审判制度中的上诉权存在实体权限和程序设计上的不足与欠缺等问题.究其根源,主要是缺席审判制度中现有上诉权的设置难以契合其价值目标及功能需求.通过对缺席审判上诉权进行法理剖析,发现上诉权的价值体现在确保缺席审判实体正义、程序公正及保障人权三个方面,根据此价值预设,上诉权因而具备利益平衡、权利救济及纠正错误裁判三大功能.结合价值哲学和功能理论的实际场域,通过明确不同案件类型之近亲属上诉权的现实权限以及优化缺席审判上诉权的程序设计,以重构缺席审判上诉权的制度设计,从而保证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合理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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