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制度
调解制度的相关文献在1987年到2022年内共计810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723篇、会议论文87篇、专利文献866篇;相关期刊384种,包括法律适用、法制与社会、人民司法等;
相关会议39种,包括2014知识产权南湖论坛暨“知识产权与创新型国家建设”国际研讨会、第十届沈阳科学学术年会、第七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等;调解制度的相关文献由853位作者贡献,包括齐树洁、周小波、庄崴等。
调解制度
-研究学者
- 齐树洁
- 周小波
- 庄崴
- 万潮
- 付田田
- 任中华
- 任灵
- 余保才
- 冯卓慧
- 冯坤
- 刘亚玲
- 刘俊洁
- 刘超
- 叶家红
- 吴晓莹
- 周相卿
- 孙德强
- 孟婷婷
- 宋朝武
- 崔季
- 崔永东
- 常硕硕
- 廖永安
- 张丛
- 张光琼
- 张晟杰
- 张玉
- 张艺龄
- 朱洪鹤
- 李伟
- 李依林
- 李新仓
- 李晶
- 李朝
- 李武
- 李贵英
- 李长城
- 李骆
- 欧丹
- 潘乾
- 牛子文
- 王国春
- 王宏亮
- 王敏
- 王旭光
- 王梓帆
- 王玮琨
- 王秋红
- 王阳
- 田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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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金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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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会环境越发开放自由,由离婚带来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并且具有更为明显的新特征。我国当前对离婚纠纷有多元解决机制,其中诉讼和调解是两种主流解决方式,但调诉衔接存在问题,应完善该机制的漏洞,完善各项配套机制,形成对大量离婚纠纷的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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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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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民事案件的数量也有所增加。这时候民事调解制度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也取得不错的效果,不过在实务操作中仍存在很多问题。因此对民事调解制度的去芜存菁非常重要,及时找出改进的方法,才能更好地发挥民事调解制度的优越性,保证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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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庆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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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是在劳动争议调解中的一项主要制度,凭借其程序高效迅速、方式多样、成本低等优点,成功地维护了很多劳动关系的稳定。但是我国此项制度目前还未达到预期效果,在制度实践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第一,即为非专业性,其中包括调解委员会的非三方性以及调解员的非职业性;第二,调解委员会对事件的受理范围是有限的;第三,我国的劳动争议协商调解制度公信力较低;第四,关于劳动争议协商调解组织之间对劳动争议的管辖问题。因此,应建立独立的劳动争议调解机构,明确劳动争议调解制度规定,使劳动纠纷在仲裁之前可以得到有效的解决,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仲裁机构以及人民法院的压力,节约司法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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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硕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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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具备省时、易操作、效率高的优势,是我国处理劳资纠纷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却暴露了许多不足,比如: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有较强的依赖性;劳动争议调解员的专业素质不高;调解协议书不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来保障实施。基于这些不足,本文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使之可以更好地发挥我国劳动争议调解制度的应有作用,取得更好的调解效果,以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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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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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海南自贸港建设步伐加快,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各类商事纠纷也将进入高发期。产生商事纠纷,怎么办?面对日趋复杂化的利益格局和日益多元化的利益诉求,诉讼、仲裁等传统手段已不能完全满足商事主体需求,立足传统"东方经验"、融合西方实践特色的调解制度,正在成为解决商事纠纷的新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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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长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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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水平的上升,作为上层建筑的民事诉讼事业也随之发展.法院调解制度作为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的制度之一,在日渐复杂的社会环境中显得愈加重要.我国目前的"调审合一"模式的诉讼制度弊端初显:自愿原则在法官权威威吓之下难以遵循;调解立法缺失,使法院调解现状与其重要性不符;法官既主持裁判又主持调解,双重身份使其难以保持中立;调判关系混乱,难以在调解和判决之间寻找平衡点,一系列漏洞使得现存的法院调解制度渐渐不适应新的社会环境.为使法院调解制度更好地服务于建设和谐社会的大局,我们需要改革法院调解制度,学习和借鉴国外法院调解制度,结合我国的国情,进一步完善调解立法,规范调解行为,逐步建立调审适当分离的法院调解模式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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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硕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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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具备省时、易操作、效率高的优势,是我国处理劳资纠纷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却暴露了许多不足,比如: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有较强的依赖性;劳动争议调解员的专业素质不高;调解协议书不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来保障实施.基于这些不足,本文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使之可以更好地发挥我国劳动争议调解制度的应有作用,取得更好的调解效果,以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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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
羊海燕;
周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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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问卷、走访等方式对四川省×市的医疗纠纷调解实践进行调查.结合调解工作实践,分析该市医疗纠纷调解现状、调解机构组织设置、人员设置与结构、调解流程、调解案件基本情况以及患方最关注的问题和纠纷解决选择路径.提出医疗纠纷调解存在调解机构缺乏宣传、调解员年龄结构不合理、调解形式色彩严重、人员专业背景缺失以及缺乏患者信任等现实困境,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改善机构知晓程度、调整人员年龄结构、增加有专业背景的调解员,建立调解员继续教育机制、明确告知义务、加强调解实质化建设以及建立事后总结机制等优化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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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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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学者范愉等在《调解制度与调解人行为规范--比较与借鉴》一书中,将协商定义为一种旨在相互说服的交流或对话的过程。但说服性地解决医疗纠纷,增加了医患双方的对立性、对抗性,而医务人员及医疗纠纷处理人员提高自我调解冲突能力,则有助于减少对抗、促进合作解决争议。日本学者和田仁孝和中西淑美提出的自我调解,为纠纷处理人员及当事医务人员提供一个在医患协商机制下,兼具当事人和调解人的双重心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而非以自我为导向,促进对话、化解争议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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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紫贝;
陈若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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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院调解是法院审判人员在充分尊重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基础上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职权行为,是法院行使审判权的一种方式.法院调解案件占比的不断攀升与调解案件呈现出高反悔率、高申请再审率和高进入强制执行率的"三高"态势形成反差.[1]随着法院调解在司法中的实践,不断发现法院调解在民事诉讼中存在的缺陷,虚假诉讼现象、调解期限未固定标准、调审合一模式下所产生的弊端,针对其进行相应的研究分析,从而提供有效的完善方法,更好地发挥法院调解在民事诉讼中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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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 Yang;
刘洋
- 《第25届太平洋海洋科学技术大会(PACON)——海洋管理与海洋法治分论坛》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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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诉讼、仲裁、调解均为现在行之有效的海上渔事纠纷的解决方式.随着海事调解的发展,其与海事诉讼、仲裁相比,逐渐显现出的手续简便、快捷、成本低等优点,使得发生事故的渔民更倾向于去选择.但由于我国现行海上渔事纠纷调解制度作为新兴的纠纷解决方式,不可避免的存在立法不完善、规范程序欠缺、执法机构混乱等弊端,不能给渔民们保障其应有的利益,并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而现代国与国之间的竞争不是冷兵器的战争,更是制度上的竞争.124本文首先通过对海上渔事纠纷调解制度的相关概念进行清楚的界定,然后阐述现行的海上渔事纠纷调解制度的发展及日渐显露出的弊端,进而提出海上渔事纠纷调解制度的优化路径及可期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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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玲;
王心蕊
- 《第十届沈阳科学学术年会》
| 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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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公民与政府之间的矛盾纠纷接连不断,法院对于解决行政纠纷的压力日益加大.在制度日趋多元化的今天,解决纠纷的机制也变得灵活起来.其中调解的优越性变得日益突出,但中国行政诉讼法还未允许行政诉讼中运用调解制度.本文通过阐释调解含义入手,在对国外行政诉讼调解制度考察的基础上,分析了引入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必要性以及调解制度适用的具体情形,以期对中国未来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建立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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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晟杰;
赵婷
- 《第十四届中国民商法实务论坛》
|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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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已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2年8月31日通过并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在司法实践中,需要就诉前调解制度和庭前调解制度(以下合并统称“先行调解制度”)制定相应的细则予以规范,否则可能事与愿违。新修改的民诉法完善了调解与诉讼相衔接的机制,增加了先行调解的规定。如此,未经人民调解的纠纷,起诉到法院的,可以先行调解:经过人民调解未达成调解协议的纠纷,起诉到法院的,也可以先行调解。增加先行调解制度,其出发点是无可厚非的,在理论上也是可行的。但在实践中效果如何,还须拭目以待。笔者认为,如果把握不好,也可能产生弊病。实务经验告诉人们,在诉讼结果能够预测时,当事人的意见就会趋于合理。法官、合议庭对案件的观点和态度会动摇当事人的要价。虽然在案件没有判决前合议庭或法官发表观点不合适,但法律事实和证据的认定却很有利于各方回绕案件争议焦点展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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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卉明
- 《第三届国土资源法制与市场暨法律中心成立十周年学术研讨会》
|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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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经济社会进入快速发展期,土地矿产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国土资源行政纠纷数量不断增多、类型日益复杂,如何有效处理这些纠纷,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成为当前国土资源管理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工作中,传统的处理方式已难以应对复杂多变的各类纠纷案件,需要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上,积极研究、大胆创新,探索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行政争议解决方式.因此,要明确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调解的基本原则,合理界定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调解制度的适用范围,严格规范行政复议调解程序,为此,提出不仅要总结经验,出台《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调解指导意见》,还要完善行政复议机构建设,推动复议人员专职化,并且不断创新复议调解工作方式方法,完善复议工作机制,以及密切跟踪《行政复议法》修改进程,做好《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修改储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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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g Runsheng;
方润生;
Li Ting;
李婷;
Zhang Binyuan;
张彬源
- 《2014知识产权南湖论坛暨“知识产权与创新型国家建设”国际研讨会》
|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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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针对目前专利"维权难"现象,从技术保护、价值市场实现、竞争行为三个方面,分析了"诉"、"调"专利纠纷解决机制各自的特点及对当事人不同的影响;基于理论分析的结果,剖析了郑州恒吴公司的专利维权案例.研究显示,专利权人选择以专利价值市场实现为主导的诉调整合机制,有利于规避陷入"确权竞争陷阱",促进当事人双方形成双赢的利益格局;以培育维权能力为基础、以专利价值市场实现为目标、坚持诉调整合为主要特征的"恒昊模式",具有诸多良好的内外部效应;其成功实践还表明,通过整合企业的技术、法律、管理和市场需求进行专利维权,不仅能够有效率地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而且还能促进企业实现维权提质、维权增效、维权促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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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g Runsheng;
方润生;
Li Ting;
李婷;
Zhang Binyuan;
张彬源
- 《2014知识产权南湖论坛暨“知识产权与创新型国家建设”国际研讨会》
|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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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针对目前专利"维权难"现象,从技术保护、价值市场实现、竞争行为三个方面,分析了"诉"、"调"专利纠纷解决机制各自的特点及对当事人不同的影响;基于理论分析的结果,剖析了郑州恒吴公司的专利维权案例.研究显示,专利权人选择以专利价值市场实现为主导的诉调整合机制,有利于规避陷入"确权竞争陷阱",促进当事人双方形成双赢的利益格局;以培育维权能力为基础、以专利价值市场实现为目标、坚持诉调整合为主要特征的"恒昊模式",具有诸多良好的内外部效应;其成功实践还表明,通过整合企业的技术、法律、管理和市场需求进行专利维权,不仅能够有效率地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而且还能促进企业实现维权提质、维权增效、维权促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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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g Runsheng;
方润生;
Li Ting;
李婷;
Zhang Binyuan;
张彬源
- 《2014知识产权南湖论坛暨“知识产权与创新型国家建设”国际研讨会》
|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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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针对目前专利"维权难"现象,从技术保护、价值市场实现、竞争行为三个方面,分析了"诉"、"调"专利纠纷解决机制各自的特点及对当事人不同的影响;基于理论分析的结果,剖析了郑州恒吴公司的专利维权案例.研究显示,专利权人选择以专利价值市场实现为主导的诉调整合机制,有利于规避陷入"确权竞争陷阱",促进当事人双方形成双赢的利益格局;以培育维权能力为基础、以专利价值市场实现为目标、坚持诉调整合为主要特征的"恒昊模式",具有诸多良好的内外部效应;其成功实践还表明,通过整合企业的技术、法律、管理和市场需求进行专利维权,不仅能够有效率地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而且还能促进企业实现维权提质、维权增效、维权促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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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g Runsheng;
方润生;
Li Ting;
李婷;
Zhang Binyuan;
张彬源
- 《2014知识产权南湖论坛暨“知识产权与创新型国家建设”国际研讨会》
|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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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针对目前专利"维权难"现象,从技术保护、价值市场实现、竞争行为三个方面,分析了"诉"、"调"专利纠纷解决机制各自的特点及对当事人不同的影响;基于理论分析的结果,剖析了郑州恒吴公司的专利维权案例.研究显示,专利权人选择以专利价值市场实现为主导的诉调整合机制,有利于规避陷入"确权竞争陷阱",促进当事人双方形成双赢的利益格局;以培育维权能力为基础、以专利价值市场实现为目标、坚持诉调整合为主要特征的"恒昊模式",具有诸多良好的内外部效应;其成功实践还表明,通过整合企业的技术、法律、管理和市场需求进行专利维权,不仅能够有效率地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而且还能促进企业实现维权提质、维权增效、维权促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