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规定
证据规定的相关文献在2003年到2022年内共计82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贸易经济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80篇、会议论文2篇、专利文献1842篇;相关期刊48种,包括法律适用、法制博览、法制与社会等;
相关会议2种,包括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1年会、2010年广西保险法律诉讼专题研讨会等;证据规定的相关文献由90位作者贡献,包括张保生、于静、张卫平等。
证据规定
-研究学者
- 张保生
- 于静
- 张卫平
- 梁潇
- 邓天江
- 陈卫东
- 陈真真
- 于长苓
- 任凡
- 傅锐
- 冯承远
- 刘勇
- 刘欣泽
- 刘涛
- 只升敏
- 叶自强
- 吴万秋
- 吴献雅
- 周沧
- 唐一苇
- 唐润清
- 商建刚
- 夏志毅
- 姚海东
- 孙健淇
- 孙傲
- 孙姗姗
- 孙振江
- 孙欣
- 尚华
- 张丽丽
- 张仁杰
- 张勃
- 张宁宇
- 张树青
- 张青
- 张静
- 彭海青
- 徐华玲
- 戴长林
- 晓黎
- 李一凡
- 李亚洁
- 李启新
- 李大扬
- 李志强
- 李晓鹏
- 李晓龙
- 李维乐
-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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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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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司法鉴定意见在案件审理中发挥极其重要的证明作用,其是鉴定人的主观意见表达。但由于人的主观世界对客观世界认识存在局限性,即便以科学性为保障的鉴定意见也无法保证绝对正确,如果出现错误鉴定,撤销错误的鉴定意见应当是纠正错误避免出现错案的正确做法。但对于错误的鉴定意见在审判终结后能否撤销以及应该如何撤销的问题,现有的法律法规对此并无具体规定。由于撤销鉴定意见有可能对已决案件产生重大影响,因此鉴定意见的撤销应当以“不撤销为主、撤销为例外”的原则为指导,并严格按照一定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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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志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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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9年修正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施行后,我国亟待展开自认规则的解释论工作。我国民事自认制度受本土文化及域外理论的叠加影响,内核是“推定自认事实为真实事实”这一经验法则,兼顾诉讼经济效率与尊重客观事实,呈现出“宽入口”“强效力”和“窄出口”的制度结构。具言之,自认的“宽入口”体现为进入机制的相对宽松,自认对象限于“于己不利”的事实,自认行为指对于己不利事实的陈述或明确承认,不以言词辩论场域为限,也不以意思要素为必要。自认“强效力”的核心为免证效,“无需举证证明”指相对方无需履行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审判排除效为衍生效力。此外,自认的“窄出口”包括以“意思”为建构中心的撤销机制和以“尊重客观真实”为建构中心的推翻机制,应严格解释以限缩退出机制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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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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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民法院诉讼证据规定适用指南》以相关性为一条逻辑主线,将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作为证明过程的两端,按举证、质证和认证三个阶段,遵循准确、公正、和谐与效率价值,构建了一个在三大诉讼领域通用的证据规则体系。本文对这个证据规则的理论逻辑作了重点论述,并对相关性、证据法的若干原则,举证、质证和认证的基本要求,以及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中的"补正"等要点问题做了系统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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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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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本民事诉讼的文书提出义务,属于一般化义务.无论文书持有人是当事人还是案外第三人,只要其没有拒绝提出文书的除外事由,均应负担文书提出义务.当事人申请文书提出命令后,裁判所对双方的主张进行审理,进而作出文书提出命令决定或驳回文书提出命令申请的决定.日本知识产权诉讼的文书提出命令制度,是基于日本民事诉讼的文书提出命令制度发展形成,但二者又存在诸多不同.日本知识产权诉讼文书提出命令制度的特殊规则,对当事人申请中提出文书的必要性作出了限定;裁判所可以利用秘密调查程序对文书提出的必要性、文书持有人是否存在拒绝提出文书的正当事由进行审理;在裁判所认为需要听取当事人或专门委员对文书的意见时,可以向其开示文书,并发布保守秘密命令.我国新颁布的知产证据规定对我国知识产权诉讼文书提出命令制度进行了规定,但与普通民事诉讼的文书提出命令制度规定相比,并未充分反映知识产权诉讼的特殊规律,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更高要求也需进一步增强.因此,可以借鉴日本的有关成熟制度,建议通过完善法院对文书提出必要性的审查程序、规范拒绝提出文书正当理由的判断标准、扩大文书提出命令的主体范围、适用文书最小接触范围原则等方面进行制度优化,充分发挥文书提出命令制度在我国知识产权诉讼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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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健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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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证据问题是诉讼法领域的关键性问题,证据规定更是法律实务界十分关心的重点问题.为促进民事诉讼程序规范化发展,全新的民事证据规定于2019年12月正式公布,这是我国民事诉讼证据史上的一次重大变革.新证据规定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模式,分别从自认规则、"书证提出命令"制度、鉴定制度、诚实信用原则等方面进行完善修改,力求规范各方诉讼主体的诉讼行为,实现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规范化、精细化发展.本文对新民事证据规定修改的主要内容以及背景意义进行了详细分析,以期许能够对证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和理解提供些许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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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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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民法院诉讼证据规定适用指南》以相关性为一条逻辑主线,将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作为证明过程的两端,按举证、质证和认证三个阶段,遵循准确、公正、和谐与效率价值,构建了一个在三大诉讼领域通用的证据规则体系.本文对这个证据规则的理论逻辑作了重点论述,并对相关性、证据法的若干原则,举证、质证和认证的基本要求,以及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中的"补正"等要点问题做了系统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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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克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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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5月6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昌平法院)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对作出虚假陈述的当事人罚款五万元,有力制裁了其不诚信诉讼的行为。5月1日,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新《证据规定》)正式施行,其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了当事人的真实陈述义务。该案系北京法院首例适用此规定对虚假陈述当事人作出处罚的案件。本文结合该案对当事人虚假陈述的类型与法律规制进行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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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雅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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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现行《证据规定》和《侵权责任法》有关医疗侵权的立法着手,对国内立法关于医疗侵权的证明责任问题从证明责任配置方面、替代责任方面和医疗提供者的注意义务方面进行了梳理,结合比较法的研究方法,总结我国立法的内容及其不足之处,进行相应的分析并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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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建刚;
钱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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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裁判要旨]被控侵权人保管不力导致证物毁损,根据保全时的视频和照片可以进行技术比对的部分,应当尊重客观事实,而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第75条涉及的举证妨碍规则。对于因证物毁损导致在案证据无法进行技术比对的技术特征,对证物未尽到保管责任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不利法律后果,包括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制裁以及在技术比对中推定被控侵权产話具备涉案专利相应的技术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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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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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我国,时于自由心证原则,人们不仅在基本涵义方面还存在一些误识,而且对于自由心证原则的应用,特别是如何制约与保障方面缺乏系统和深入的认识.更缺失针对民事诉讼语境下的具体认识.针对民事诉讼的具体情形进行比较深入地探讨自由心证原则运用的若干问题,重点是这一原则的制约和制度保障,有助于深化民事诉讼法对自由心证原则的制度建构和实践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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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海青
-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1年会》
|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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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0年6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两个规范性文件同时出台,分别对死刑案件证据审查与认定的原则、规则以及排除非法证据的实体性与程序性规则作出了具体规定.正如理论界与实务界所共同感知到的,两《证据规定》对于遏制刑讯逼供,防止冤假错案发生,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笔者看来,两《证据规定》出台的意义远不止于此,从中还可以汲取出我国刑事司法改革推进方面的一些有益经验.体现了现实主义态度的基本立场和“急用”与“共识”双重标准,并表现出法学界的智慧。后续措施的跟进使得执法部门不但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两《证据规定》的实施,而且也能够在了解与理解两《证据规定》内容与要求的基础上,在执法行动中有效地贯彻落实,从而充分保障了两《证据规定》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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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平光
- 《2010年广西保险法律诉讼专题研讨会》
| 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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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目前法律诉讼活动现状来看,证据已经成为了决定案件胜败的关键性因素,“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这是法律业内的一致共识。可见,在保险法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配、举证质量的高低将对案件的应诉起着非常大的影响,因此,如何正确把握《证据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和充分运用证据规则处理保险诉讼案件就显得至关重要。本文笔者将以《证据规定》的相关规定为基础,并充分结合实践经验对在保险法律诉讼中的有关证据问题进行简单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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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大学
- 公开公告日期:202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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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基于新的证据衡量标准下证据的组合方法,克服了现有技术证据分配不合理与组合结果与事实结果是相违背的问题,方法:1.传感器的部署:在房间的墙角安装由多种类传感器组成的传感器组,其中多种类传感器包括有温度传感器、湿度传感器、烟雾浓度传感器、二氧化碳浓度传感器、红外传感器;2.确立新的证据冲突衡量标准Pcor:根据传感器采集到的数据确定证据,根据证据分析各证据间冲突程度;3.确定各证据权重系数:根据各证据冲突衡量标准Pcor值构建支持矩阵,根据支持矩阵确立信任度,最后使用信任度确立各证据权重系数;4.证据组合:根据权重系数调整基本概率赋值向量,经过DS证据理论进行组合得到更合理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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