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调查报告
社会调查报告的相关文献在1986年到2022年内共计180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政治、贸易经济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75篇、会议论文5篇、专利文献13988篇;相关期刊131种,包括法制与社会、青少年犯罪问题、人民检察等;
相关会议3种,包括新刑诉法背景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理论与实践专题研讨会、中美量刑改革国际研讨会、2008年全国高等学校城市规划专业指导委员会年会等;社会调查报告的相关文献由204位作者贡献,包括马康、丁一、何爱军等。
社会调查报告—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13988篇
占比:98.73%
总计:14168篇
社会调查报告
-研究学者
- 马康
- 丁一
- 何爱军
- 刘品新
- 张丽霞
- 施鑫
- 李国莉
- 李晓辉
- 林欢欢
- 王巍
- 秦红雪
- 自正法
- 袁涛
- 赵亮
- 郭欣阳
- 陈旭
- 陶家礼
- Andrea Venturelli1
- Business
- Department
- Economic
- Fabio Caputo1
- Rossella Leopizzi1
- Stefano Coronella2
- Studies
- and
- of
- 丰捷
- 乐宇歆
- 付凤
- 任君
- 何兆华
- 何帆
- 何林松
- 余剑
- 余柯
- 冀者
- 刘少杰
- 刘彦玲
- 刘洁娜
- 刘瑜
- 刘静
- 刘鹏飞
- 华移苏
- 华移苏1
- 卢宪翠
- 卢苇
- 卫杰
- 厦门大学法学院行知广宇课题组
- 史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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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优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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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自然界中,人类显得无比的渺小与脆弱,诸如危急重症、意外伤害等情况,都会在很大程度上对大众的生命健康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依据相关社会调查报告结果显示,近年来我国每年平均有70多万人死于意外伤害或者急危病症,且多数伤亡者正值中年,这不仅导致无数家庭陷入悲痛之中,同样也不利于社会稳定、和谐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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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斯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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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在刑事诉讼中发挥着重要的价值,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是贯穿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重要依据。文章通过对社会调查主体、报告证据属性、审查机制、异地调查机制和未成年人隐私权保护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建立异地协作机制、完善隐私规制等相关方案,以推进对未成年人个性化处罚与社会安全保护相结合,实现涉罪未成年人“再社会化”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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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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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虽然体现了控辩双方的合意,是“控辩协商”的结果,但案件的结果仍然需要法官通过对量刑建议的审查作出最终的判断.虽然我国已经建立了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的法官审查制度,但随着认罪认罚案件比率逐年上升,该制度在运行中逐渐暴露出了法官审查依据不明确、不采纳量刑建议的“明显不当”情形规定模糊、法官审查内容不全面等问题.为提高诉讼效率,促进协商式司法模式的推进,细化量刑指导意见、明确“明显不当”适用的情形、引入社会调查报告制度有利于进一步完善量刑建议法官审查制度,从而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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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贞会;
王大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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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社会调查报告是办案机关进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裁量刑罚以及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工作的重要参考材料.社会调查报告尚不具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形式而无从作为定案根据,但其实质上足以影响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程序处遇与量刑,理应纳入证据范畴.学界对社会调查报告作为程序事项处理和量刑证据的法律属性认识较为一致,但对其归于何种证据形式则有不同观点.将社会调查报告纳入鉴定意见这一证据形式,并参照鉴定意见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社会调查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提高社会调查报告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以供办案机关在作出程序性处理和量刑时予以考量,不失为一种可行的优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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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法修正案(十一)》把我国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下调至12岁,对未成年人的刑事司法保护尤其要引起重视。当前对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保护方面还存在如下问题:1.对未成年被告人的社会调查存在“调审分离”现象。对未成年被告人的社会调查通常由公检法单独或委托其他部门进行,形成书面社会调查报告,审判人员结合该报告依法审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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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勒德孜·巴合提别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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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热点案件屡见不鲜,未成年人犯罪率逐年呈增高态势,面对这样的局面,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制度的适用越来越受到理论界的关注.社会调查报告是针对涉罪未成年人做出的一项评估报告,该报告对于涉罪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犯罪改造以及犯罪预防具有重大意义,但对于其法律属性、在司法实践中起到的实际作用以及如何适用等方面尚存在些许争议.本文立足于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的司法实践,结合相关理论进行了分析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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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苏琳;
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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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倡导共商、共建、共享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大背景下,"区块链+"也成为发展新趋势.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系在收集未成年人成长状况、在校表现等情况后,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进行的深入评价.但目前社会调查报告多流于形式,内容与程序也无统一的标准.因此本文将从区块链技术本身出发,分析其未来如何助推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的实质化,也能够实现利用新兴技术为未成年人提供健康有益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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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恺;
苏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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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未成年人司法运作体系中,参照社会调查报告的价值根基,再度考察发现,功能目标与法律规定的偏差、制作过程中的"接力-协作"模式以及适用过程中的"共性-同质"效果,制约着社会调查报告基础作用的发挥。通过不同视野的透视,法律体系下的"从宽"异化、个案处遇中的价值冲突,可能使社会调查制度具有形式化的风险。通过汲取修复正义观念这一理论资源,引导社会调查报告发挥预设功能。从主体连接、功能选择和内容提升等方面探讨改进措施,回归社会调查报告以教育矫正和社会修复为导向的制度设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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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贺;
张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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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流动涉罪未成年人在司法处遇过程中,往往由于缺乏监护条件或配套措施,导致该群体适用缓刑的比例较低,在一定程度上倒逼司法机关适用实刑,不利于户籍未成年人与非户籍未成年人的平等处遇.通过分析S市A区法院对流动未成年被告人适用缓刑后出现的困境,揭示出相关案件审理过程中作为量刑重要参照的社会调查报告和审前调查评估报告的重大缺陷,并结合司法实践给出明确社会调查的责任主体等完善调查报告的措施、建立跨省区交流平台,以及明确居住地定义等相应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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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旭;
刘品新
- 《新刑诉法背景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理论与实践专题研讨会》
| 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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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于社会调查报告的性质,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相关司法解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涉及社会调查的主体、程序等方面的内容又相互矛盾和冲突,司法实践中对于社会调查报告的应用更加混乱.本文从这些问题出发,从规范、理论和实践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得出社会调查报告具有证据属性、应当被视为量刑证据的结论,并在将其定位为准书证的基础上,对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的适用程序进行法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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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品渤;
郑尧
- 《新刑诉法背景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理论与实践专题研讨会》
| 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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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0年8月,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及共青团中央六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的若干意见》,确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背景调查制度.随着新《刑事诉讼法》的颁布和实施,该项制度日趋完善,并被赋予了更高的法律效力.社会背景调查是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的一项重要制度,对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的审查有着重要作用.但在实践中,社会调查报告的法律地位尚存在争议,其具有的局限性也决定办理案件不能过度依赖社会调查报告.正确认识社会调查报告在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中的地位和作用,对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有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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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亮;
吕学昌;
秦怀鹏
- 《2008年全国高等学校城市规划专业指导委员会年会》
| 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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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选题”是社会调查研究的第一步.本文采用内容分析法,在对2000~2007年共计167篇文社会调查报告进行分析,分析维度涉及调查报告选题的特征统计分析和选题特征交叉分析.并针对选题中存在的若干问题,以及选题中所暴露出的选题意识薄弱问题,提出对选题及其选题意识培养的教学思路研究,并分别从三个方面阐述了选题和选题意识培养的详细教学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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