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司法
少年司法的相关文献在1983年到2022年内共计416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政治、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410篇、会议论文6篇、专利文献1714篇;相关期刊154种,包括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山东警察学院学报、法制与社会等;
相关会议4种,包括第二届中国青年论坛暨“少年法制:转型与创新”研讨会、中国犯罪学学会第十八届学术研讨会、全国法院第十七届学术研讨会等;少年司法的相关文献由409位作者贡献,包括姚建龙、张鸿巍、席小华等。
少年司法
-研究学者
- 姚建龙
- 张鸿巍
- 席小华
- 杨旭
- 狄小华
- 刘悦
- 刘瑜
- 侯东亮
- 孙鉴
- 宋志军
- 张寒玉
- 滕洪昌
- 肖建国
- 周羚敏
- 张丽霞
- 张知博
- 徐建
- 李乾
- 李振林
- 李月华
- 林晓萌
- 王媛媛
- 王建平
- 赵颍
- 颜小钗
- 何挺
- 侯兆晓
- 倪铁
- 刘仁琦
- 刘悦2
- 吴啟铮
- 周颖
- 姚建龙1
- 姜瀛
- 安琪
- 尚秀云
- 尤丽娜
- 岳慧青
- 张文娟
- 张晓灿
- 张紫千
- 张美英
- 戴宜生
- 曹晓云
- 朱妙
- 李天琪
- 李立丰
- 毛泽金
- 沈玉忠
- 王夏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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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昭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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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少年警务制度是国家对未成年人进行犯罪预防和违法犯罪处置正式机制的第一个环节,对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意义重大。目前,少年警务在运行过程中仍面临着专门机构缺失、警务理念滞后等问题,阻碍了少年警务由局部实践探索向整体制度构建的转型。随着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进入新的阶段,公安机关应当顺应少年司法改革的趋势,从推动专门立法、建设专门队伍、完善犯罪预防职能、落实罪错少年处遇分级四个方面构建我国的少年警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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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婧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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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分析了完善未成年人强制措施对未成年人和实务方面的意义,通过对目前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强制措施立法及实践现状的分析可知,当前我国对未成年人适用强制措施存在着因顶层设计不足而引发的一系列问题。辅以德、日、英等国家未成年人刑事强制措施适用规定与政策,分析我国相应可取鉴之处,提出对未成年人适用强制措施可以从立法完善、配套措施、执法导向三个方面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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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海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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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修订与颁布,保护理念在少年司法中不断深入贯彻,“预防为主、提前干预”已成为我国少年司法的常态模式。但从总体上看,我国少年司法仍存在宽罚有余而严管不足的问题。尽管未成年人罪错行为早期干预机制已有一些顶层设计,但仍缺乏相关配套制度,实践操作性有待提升。为解决上述问题,我国应在现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犯罪行为”三级干预制度的基础上予以完善。具体而言,应加大对低龄儿童罪错行为的干预,在刑事责任年龄已经下调的前提下,适度降低未成年人治安违法行为的责任年龄;构建严管宽罚的罪错行为预防和矫治机制;借鉴国家亲权和场域改造理念,整合家庭、教育、社会、司法和行政干预力量,探索灵活多样的未成年人矫治方案,保障未成年人罪错干预机制的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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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启飞;
胡馨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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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1年生效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确立的罪错未成年人司法处遇的保护理念,某种程度上具有福利型少年司法的立场。与矫正型处遇强调社会关系修复和预防,惩罚型处遇强调惩罚和打击不同,福利型处遇更强调对罪错少年的特殊关怀和复归。检视我国福利型少年司法处遇制度的现状,宏观规划与整体布局初具规模,但存在与成年人司法处遇差别不大、处遇措施种类偏少等局限。基于我国少年司法处遇制度“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等理念和少年司法处遇措施缺少梯度性和互补性的现状,应从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刑事和解制度、司法救助制度等方面完善我国福利型少年司法处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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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泠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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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合适成年人讯问时在场的形式化倾向趋于严重,这一制度背后的少年司法价值取向与我国囿于刑事司法的未成年人诉讼程序之间的张力已逐渐凸显.在合适成年人制度的实际运作中,办案人员、合适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应当基于帮教的价值目标共同参与讯问,多方主体立足于参与讯问所展开的互动合作是保障制度效果的应然关系状态.家庭模式理论可以为此提供正当性解释,经验考察也在一定程度上验证了上述判断.办案人员的主导讯问与排斥参与、合适成年人的主动配合与消极旁观、未成年人的被动表达与有限参与,使多方主体共同参与讯问的联动效应难以形成.改革的整体思路应当从权力主导转向权利保障,通过规范办案人员的具体职责,明确合适成年人的独立地位与权利义务,使其共同引导未成年人参与讯问.就此探索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诉讼中的家庭模式,亦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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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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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未成年人检察"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模式下,完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督机制,提升监督的能力水平是当下检察机关亟待解决的问题.观察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现状,可以发现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存在监督依据笼统模糊、监督效果不强、专业化欠缺等问题.要正确理解和适用社区矫正法,丰富监督手段,加强监督专业化,构建兼具"监督+保护"职能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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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艾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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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现状来看,有必要以预防保护和惩治教化机制为支点,反思相关法律规定、司法实践及社会化防控保护体系中的缺陷,建立"三维"防控体系:在立法方面,建立罪错少年预防性矫正处分制度;在司法方面,建立案前、案中、案后"三段式"防控机制,加强衔接配合,开展一体化帮教;在社会方面,建立"380"(先帮你)社会化帮教机制,以整合司法、社会在未成年人犯罪防控中的职能,从帮教对象、职责分工、帮教内容、运行机制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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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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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少年司法社会支持体系是司法机关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途径.它面临着来自司法体系内部和外部社会环境的双重困境.国家治理现代化理念为其纾困和发展提供了更高站位的思路引领.少年司法社会支持体系通过理念的深度契合及价值的充分彰显,呈现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时代面向,也因而夯实了正当性基础、坚定了价值自信.未来发展中,应当立足国家治理现代化视角,将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在宏观立场上,调适好司法能动和司法克制的关系、司法机关与社会力量的关系、顶层规范设计与基层实践创新的关系;在微观路径上,多措并举增强社会服务的实效性、保障社会支持体系的高效率运行和可持续性发展,渐进性推进近景、中景、远景目标的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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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艳红;
阮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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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违法犯罪治理一体化理念的兴起,超越单纯刑罚制裁而涵盖所有有效治理措施的未成年人犯罪司法处遇制度应运而生,并成为未成年人司法法体系的核心。在比较法视野下,基于立场差异,少年司法存在以儿童利益最大化为本位与以社会安全秩序防控为本位之理念差异。而罪错未成年人的司法处遇之方向与规划需要理念的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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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向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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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拘留和逮捕作为我国刑事诉讼中最为严厉的审前羁押措施,完善其立法及司法适用对于降低未成年人审前羁押率、推进未成年人人权刑事司法保障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未成年人逮捕措施的严格限制适用取得了明显的进展,而未成年人的刑事拘留却依然存在法律层面重视不足、实践层面适用任意等问题.对此,有必要在法律层面明确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严格限制适用拘留措施,并通过强化拘留适用的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机制以及完善审前羁押替代措施等途径,最大限度地减少未成年人刑事拘留措施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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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维俭
- 《第二届中国青年论坛暨“少年法制:转型与创新”研讨会》
|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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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会人格调查报告制度是少年司法的一项重要且特殊的制度.此为学界的共识.然而,社会人格调查报告之于少年司法为何重要以及重要到何种程度呢?对此基本理论问题,学界的认识尚存模糊.由此,在少年司法实践中,社会人格调查报告的程序设置颇为纷乱,其司法适用的功效远未发挥.本文中,笔者拟从社会人格调查报告的基本概念与基本内容入手,力图深入地把握社会人格调查报告的理论根基与实体地位,并以此根本原理为基础,展开对社会人格调查报告的程序设置与司法适用问题的探讨,从而完成对社会人格调查报告制度的基本理论问题的系统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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