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似商标
近似商标的相关文献在1991年到2022年内共计108篇,主要集中在法律、贸易经济、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01篇、专利文献5345篇;相关期刊49种,包括电子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人民司法等;
近似商标的相关文献由131位作者贡献,包括姜亚兰、张旭、张晓涛等。
近似商标
-研究学者
- 姜亚兰
- 张旭
- 张晓涛
- 李荔斌
- 王明阳
- 程龙海
- 罗穗芳
- 耀振华
- 袁博
- 郭京霞
- 陶钧
- 于慧媛
- 亓雷
- 任鸿滨
- 余晖
- 冯晓青
- 冷永军
- 凌宗亮12
- 凌宗亮2
- 刘建强
- 刘洁
- 华军
- 单麟
- 卢昭宇
- 叶挺舟
- 叶素兰
- 吴媚1
- 吴晓贝
- 吴登楼
- 吴红超
- 吴鹏飞
- 周波
- 唐玲莉
- 夏君丽
- 孔庆兵
- 尹志雄
- 崔爽畅
- 常丽
- 庄奎太
- 康佑发
- 张云
- 张国新
- 张小桃
- 张昆
- 张澍彦
- 张玉敏
- 张玲
- 张红
- 张耕
- 彭小婵
-
-
-
-
摘要: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了一起围绕“獐子岛”与“獐子港”的商标行政纠纷案。原告于2017年在第29类甲壳动物(非活)等商品上申请注册了“獐子港”商标(简称诉争商标)。第三人于2019年12月10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无效宣告,认为诉争商标与其在先申请注册的“獐子岛”系列商标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且“獐子岛”商标经使用已构成驰名商标,原告与其均处于大连辖区,对其“獐子岛”商标理应知晓,故诉争商标的申请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应当予以无效宣告。
-
-
张耕;
黄国赛
-
-
摘要:
刑法仅规定相同商标而排除近似商标的做法,是基于法益保护与制度成本综合考量的结果,应当予以坚持。司法解释将相同扩展为基本相同的规定具有现实合理性。在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罪时,不仅涉及对商标权人的保护,还涉及商标使用者的权利,对相同商标认识上的扩展应当是有限度的。误导公众标准在语义上并不能清晰界定基本相同与近似的差别。对强保护政策的片面认识加深了将基本相同扩展至近似的理解误区,有必要在理论层面予以澄清。对相同商标的解读应当遵循系统论的解释方法,以客观标准为主,辅之以混淆必然性标准,厘清假冒注册商标罪与商标民事侵权的关系。
-
-
白杨
-
-
摘要:
社交电商“喜团”状告国家知识产权局,暴露出重大隐患。社交电商“喜团”的名字可能存在侵权隐患。2021年2月2日,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则杭州喜团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杭州喜团公司)控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法律文书。案由为杭州喜团公司旗下社交电扇平台“喜团”商标的申请,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驳回原因是在杭州喜团公司申请之前,上海亨融实业有限公司已经注册在先,且杭州喜团公司申请的“喜团”商标与上海亨融公司注册商标的文字“喜团”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均相同,二者已经构成近似商标。据此,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照商标法相关规定,向杭州喜团公司发布《商标驳回通知书》,驳回“喜团”商标的注册申请。
-
-
-
杨恩义
-
-
摘要:
前言。商标的基本功能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商标通过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与其提供者之间建立联系,避免相关公众的混淆与误认,使相关公众能够识别并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因此,混淆可能性是区分不同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重要判断依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在商标授权确权案件中,商品是否类似、商标是否近似系是否构成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为便于叙述,以下统称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的要件。且在《商标法》的历次修改中,该条文的内容几乎没有变化。故就法律条文本身而言,其并未明确混淆可能性作为商标授权确权案件中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的构成要件。
-
-
竹雨
-
-
摘要:
巧用动物图案来申请注册商标,由于其特点明显、辨识度高、显著性强,在先近似商标相对较少等原因,成功注册的概率比较高,对于品牌运营来说亦有助于赢得用户、打开市场。根据《商标法》第八条的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
-
卢昭宇
-
-
摘要:
近似商标一并转让条款是基于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而对商标转让行为作出的限制.在"苏宁"商标转让诉讼案件中,当事人以双方签订商标共存协议为理由,对近似商标一并转让条款的适用进行抗辩;受理法院则以商标共存协议只是混淆可能性的参考因素为由,未支持当事人的诉求,因此诉争商标转让未成功.基于商标混淆可能性对该案进行深度思考,通过分析近似商标一并转让条款中"近似"的含义,探讨在商标转让前提下,商标共存协议的存在价值;借鉴国外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建议在近似商标一并转让条款中加入事后补救措施,以此为基础对近似商标一并转让条款进行重构.
-
-
张玲;
李世耘
-
-
摘要:
"稻香村"商标因历史原因形成的"市场共存"现象,引起了一系列的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和商标侵权民事案件.实务层面考察显示,在适用第三十条冲突标准时,存在释法不统一、认定结论相左、裁判规则混乱等问题.规范层面考察显示,商标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法院司法解释对于冲突标准的具体化规定,超出了法律文本的含义,属于创设规则,扮演了立法者的角色.并且将"类似、近似"与"混淆之虞"相互定义,逻辑关系混乱、因果关系颠倒.为了解决上述司法实践中的同案异判和法律规范中的缺陷,建议修改第三十条,将"混淆之虞"作为法定标准,在商标授权确权、商标侵权判定中一以贯之.将"类似商品、近似商标"定位为"混淆之虞"标准在个案判定中的裁量因素.
-
-
李远洋
-
-
摘要:
《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以下称“审查标准”)自2016年修订以来一直沿用至今,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也需要与时俱进,更加完善、更加科学、更加规范。商标近似判定应适当宽松。现行审查标准中规定,中文商标由三个或者三个以上汉字构成,仅个别汉字不同,整体无含义或者含义无明显区别,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