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注册商标罪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相关文献在1994年到2022年内共计186篇,主要集中在法律、贸易经济、经济计划与管理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84篇、会议论文2篇、专利文献9234篇;相关期刊114种,包括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法律适用、法制与社会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江苏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16年会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论坛等;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相关文献由196位作者贡献,包括罗开卷、袁博、马成等。
假冒注册商标罪
-研究学者
- 罗开卷
- 袁博
- 马成
- 万金东
- 冯建平
- 周铭川
- 张耕
- 曾平
- 杨宇舸
- 温建辉
- 谢雄伟
- 郑洪广
- 陈婵婷
- 黄丽勤
- 黄国赛
- 丛建波
- 严然
- 于承良
- 何卓律
- 储春平
- 凌宗亮
- 刘博文
- 刘平
- 刘德明
- 刘晓莉
- 刘杰
- 刘欣
- 刘泽军
- 刘艳艳
- 刘艾瑛
- 刘薇
- 刘进
- 包文炯
- 单姗
- 卢进宝
- 卫青
- 叶捷
- 叶琦
- 叶碧鸿
- 叶萍
- 吕哲
- 吕敬美
- 吕锦春
- 吴俊
- 吴允锋1
- 吴兢
- 吴忆萍
- 吴洁
- 吴艳妮
- 周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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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燕;
高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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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月饼作为一种传统美食,受到很多人的喜爱。然而,“美心”“半岛”等品牌月饼的热销,却让一些不法分子动起了歪脑筋,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下,他们不惜铤而走险……2022年3月15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高院)在线审理一起假冒“美心”等注册商标的刑事案件,并当庭宣判,裁定驳回上诉人庄某的上诉,维持原判。根据一审原判,庄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1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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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晨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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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假冒注册商标罪中“基本无差别”商标的含义,可以从定性与定量两个层面予以把握。由于理论界和司法实务对“基本无差别”商标的参照对象、判断基准、判断方法及其关系问题理解不一致,致使“基本无差别”商标的认定并不统一。基于此,“基本无差别”商标的认定需要从四个方面进行优化:参照对象适用核准注册范围说;以“一般公众的认识”为判断基准,并将其限缩为“相关消费者”的“一般注意力”;依据不同类型商标的特性,将整体观察与显著部分观察方法相结合;强调“基本无差别”与“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并列关系,并侧重对前者的独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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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德华;
周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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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司法实践中已经出现假冒集体商标行为入刑的刑事案例,从中分析可以证明其具有现实的合理性。从教义学视角考察,集体商标是注册商标的重要构成部分,假冒集体商标同样侵犯“同一种商品、服务”的利益,具有行为规范违反性及法益侵害性。假冒集体商标的行为主体包括单位和自然人,并存在直接故意或间接故意的罪过状态。因此,假冒集体商标行为应当成为《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打击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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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烟花爆竹行业,对知识产权要引起高度的重视,既要加强保护,更不要心存侥幸,以身犯险!商标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如果是驰名商标,将会获得跨类别的商标专用权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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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四川省岳池县公安局2021年底成功破获一起生产、销售假酒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查获假冒品牌白酒6000余瓶,涉案价值逾亿元。宋某等7人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移送起诉,王某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被移送起诉。2021年11月,岳池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某居民小区的车库夜间有货车出没,经常有人鬼鬼祟祟地搬运货物。岳池县公安局食药环森犯罪侦查中心调查得知,该车库系宋某等人租用,其经常驾驶货车从外地运回各种品牌白酒,并通过物流渠道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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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伟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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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SΛMSUNG"是三星电子株式会社在中国已获准注册的有效商标,三星电子株式会社特别授权其在中国投资设立的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三星中国公司")负责"SΛMSUNG"商标的使用、管理和保护。被告人郭明升,在2013年11月至2014年6月的七八个月时间内,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在未经三星中国公司授权许可的情况下,伙同被告人孙淑标、郭明锋,从他人处批发假冒款型为I8552的三星手机裸机及其配件进行了组装,利用其开设的"三星数码专柜"淘宝网店开展了"正品行货"宣传,并公开对外销售标有"SΛMSUNG"商标的手机,且其销售价格明显低于真品三星同款手机的市场价格。经查,该网店组装并销售或组装假冒I8552款型三星手机共计20000余部,非法经营数额多达2000余万元,非法获利多达2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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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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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数额犯,准确认定非法经营数额,就必须对侵权产品的价值进行货币化计算。司法实践中,在库存侵权产品价值认定问题上,存在不同理解。一、库存侵权产品价值认定中存在的问题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二条规定,本解释所称“非法经营数额”,是指行为人在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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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耕;
黄国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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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法仅规定相同商标而排除近似商标的做法,是基于法益保护与制度成本综合考量的结果,应当予以坚持。司法解释将相同扩展为基本相同的规定具有现实合理性。在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罪时,不仅涉及对商标权人的保护,还涉及商标使用者的权利,对相同商标认识上的扩展应当是有限度的。误导公众标准在语义上并不能清晰界定基本相同与近似的差别。对强保护政策的片面认识加深了将基本相同扩展至近似的理解误区,有必要在理论层面予以澄清。对相同商标的解读应当遵循系统论的解释方法,以客观标准为主,辅之以混淆必然性标准,厘清假冒注册商标罪与商标民事侵权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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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宗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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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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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捷;
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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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灌装低价白酒冒充名酒的行为定性,首先应判断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是否必然是伪劣产品,再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构成加以解读;在判断一产品是否为伪劣产品时,应当以产品质量法的实质要件为依据,仅以一产品不符合产品质量法的形式要件为由,认定其为伪劣产品是对法律规定的扩大解释;低价白酒不是伪劣产品,灌装低价白酒冒充名酒的着眼点在于酒瓶,本质在于商标的假冒,该行为应受假冒注册商标罪规制;解决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竞合问题,关键在于分清各罪的规制对象,对数个犯罪行为分别进行评断,最后根据想象竞合犯、吸收犯等理论进行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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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文炯
- 《江苏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16年会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论坛》
|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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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罪中"相同的商标",原则上是指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完全相同的商标,亦包括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基本相同的商标,但不包括近似商标在内.所谓基本相同的商标,是指两者虽存在字体大小、颜色深浅等细微差异,但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审判实践中,假冒注册商标的形式越来越"山寨化"、侵权边界越来越模糊.本文从认定原则及认定方式的角度探讨刑法意义上的"相同的商标",并坚持不应将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或者行政责任的判断标准等同于承担刑事责任的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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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娟
- 《江苏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16年会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论坛》
|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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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法第213条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罪中的"注册商标",包括平面商标和立体商标.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立体商标,具有一定的犯罪情节,同样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在认定"相同的商标"时,立体商标有其特殊的判断规则,应当进行整体比较,并重点关注三维标志本身是否具备显著性或者具备一定的显著性,以此来判断被控侵权标识与立体商标是否构成相同或近似.同时,颜色对商标基本相同与否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若注册商标指定颜色,商标颜色不同的,即使商标其他部分完全相同,也不能认定为基本相同:属于同一种颜色,两个商标仅颜色深浅不同,应认定两个商标基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