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研究主题> 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的相关文献在1984年到2022年内共计3244篇,主要集中在法律、贸易经济、经济计划与管理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3225篇、会议论文19篇、专利文献3357篇;相关期刊1149种,包括电子知识产权、法制博览、法制与社会等; 相关会议17种,包括江苏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16年会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论坛、2014年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年会第五届知识产权论坛、第十届全国无形资产理论与实务研讨会等;驰名商标的相关文献由2807位作者贡献,包括郑成思、陈辉、刘佩智等。

驰名商标—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3225 占比:48.86%

会议论文>

论文:19 占比:0.29%

专利文献>

论文:3357 占比:50.86%

总计:6601篇

驰名商标—发文趋势图

驰名商标

-研究学者

  • 郑成思
  • 陈辉
  • 刘佩智
  • 傅京燕
  • 冯晓青
  • 唐浩
  • 张保国
  • 徐梅
  • 李顺德
  • 杨叶璇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搜索

排序:

年份

    • 周海珊; 林巍
    • 摘要: 南平市市场监管局以“用好一件地标,做强一个品牌,发展一个产业,造福一方百姓”为目标,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突出抓好地理标志“育、管、护、产、宣”工作,积极助力南平市乡村振兴行动。截至目前,全市拥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94件,地理标志驰名商标7件,均位居全省第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9件,位列全省第四。
    • 陶钧
    • 摘要: 近年来,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的裁判结论与审理思路日益受到各方的广泛关注。《商标法》历经四次修正,其中关于商标授权确权的具体判定条款不断完善。然而,因法律条款自身表达的高度概括性与案情的复杂性,使得理论与实务间仍存在亟待统一认知与不断探索的空间。本文以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度审结的部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为研究对象,就法律适用中具有启发性的案例进行分析,以期有益于此类案件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
    • 康家梁; 沈秋豪
    • 摘要: 现行环境标志认证可分为政府主导型的“权力+技术”模式和第三方认证机构主导型的“权利+技术”模式。我国环境标志认证制度采用前者,旨在借助政府公信力和环境问责机制获取公众信赖和社会普及。但标志的搭便车现象严重、认证标准不统一、信息公开机制缺位等弊端限制了其合理推行。为此,我国环境标志认证制度的体系调适有赖于扩大环境标志驰名认证“个案有效”原则的适用范围和统一环境标志的认证标准,同时更有赖于构建环境标志白名单等制度来破除“绿色信用赤字”,进而通过模式厘正、制度改良、体系优化来逐步推进公众绿色消费意识的自我塑造。
    • 付宇; 朱亚莉; 杜姣; 张建英
    • 摘要: 脐橙产业对实现乡村振兴起到重要促进作用,但脐橙产业链相关的知识产权研究仍然较少。梳理发现有与脐橙相关的地理标志达到19个、驰名商标3个。研究脐橙相关的植物新品种权现状,授权的品种有6个,有效期已经终止的品种有1个,为广大繁育、种植和销售脐橙工作者提供了详实的知识产权预警分析,避免潜在的侵权风险。
    • 曹新明
    • 摘要: 商标侵权理论可以称得上商标领域的制度基础,既是商标理论研究时常讨论的难点,更是商标审判实践中人们时刻关注的焦点。面对商标侵权具体纠纷,案件所涉各方当事人、律师以及法官必须进行多维度思考,才有可能找到令人满意的答案。以"今日头条"诉"今日油条"商标侵权纠纷为例,有必要分别从普通注册商标维度、驰名商标维度、商标滑稽模仿维度以及不正当竞争维度进行考察,被告在经营活动中使用"今日油条"商标之行为是否侵犯原告商标专用权。以不同维度考察时,尤其需要坚守商标基础理论,以求探寻比较准确的结论。
    • 姚相丞
    • 摘要: 我国的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驰名商标日益为人们所关注,人们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意识也不断增强。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在驰名商标保护领域,存在大量权利滥用现象,造成很大的危害,亟待从多方面对其进行规制。文章在列举驰名商标权利滥用种种表现并分析原因的基础上,对驰名商标的权利滥用规制提出对策和建议。
    • 宋志浩
    • 摘要: 近日,山东淄博沂源县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的"沂蒙及图"商标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驰名商标,成为山东省2021年第一批被认定的驰名商标。至此,该县已拥有驰名商标14个,位列全市榜首。近年来,沂源县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坚持以市场为导向.
    • 张怀印; 张仙
    • 摘要: 商标知名度是驰名商标认定的核心标准。当前驰名商标认定制度中存在知名度认定标准不明确的问题,导致驰名商标异化,偏离其表彰商誉较好企业的立法原意。区块链技术具有共识性、透明性和不可篡改性的特征,以及时间戳和分布式存储等作用,在相关公众地域范围的界定中有应用价值,有利于明确知名度的认定标准。区块链技术在驰名商标认定中的应用有利于降低商标权人维权的举证难度;简化法院对于证据真实性的审查,为驰名商标认定制度带来重大改变。实现区块链技术与驰名商标认定制度相融合,应回归驰名商标认定的本源,完善区块链证据的审查,构建共治共享的模式,让驰名商标回归到其设立的初心:承载商誉和表彰商誉良好的企业。
    • 付耀
    • 摘要: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和商品种类的丰富发展,商业模式不断更新,人们的生活节奏不断加快.为节约交易时间成本,原先凭借经验购买的模式已逐渐被凭借商标购买的模式取代,广告功能、表彰价值逐渐成为与标示商品来源并重的商标功能,驰名商标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商品在人们心目中的质量定位,而对驰名商标的淡化显然突破了对相关公众的混淆损害,它切断了商标与产品独特、唯一的价值联系,是对权利人品牌显著性的降低.因此,仅靠混淆理论已然维护不了权利人的利益,反淡化原理可以弥补对权利人保护的不足.目前,针对我国应否引入反淡化原理依然存在法理和实务层面的较大争议.该文针对理论基础、立法冲突、司法现状和社会需求,结合国际趋势的发展和经验借鉴,探索适合我国驰名商标反淡化制度运行的具体路径,为维护权利人商标价值、品牌利益以及规范市场竞争、促进商业繁荣提供参考.
    • 摘要: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了一起围绕“獐子岛”与“獐子港”的商标行政纠纷案。原告于2017年在第29类甲壳动物(非活)等商品上申请注册了“獐子港”商标(简称诉争商标)。第三人于2019年12月10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无效宣告,认为诉争商标与其在先申请注册的“獐子岛”系列商标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且“獐子岛”商标经使用已构成驰名商标,原告与其均处于大连辖区,对其“獐子岛”商标理应知晓,故诉争商标的申请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应当予以无效宣告。
  • 查看更多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