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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救济

行政救济的相关文献在1987年到2022年内共计463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政治、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454篇、会议论文9篇、专利文献805篇;相关期刊318种,包括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法制博览等; 相关会议8种,包括2011中国国境卫生检疫学术大会、2008消防科技与工程学术会议、第二届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等;行政救济的相关文献由532位作者贡献,包括王振铎、魏月霞、林国荣等。

行政救济—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454 占比:35.80%

会议论文>

论文:9 占比:0.71%

专利文献>

论文:805 占比:63.49%

总计:1268篇

行政救济—发文趋势图

行政救济

-研究学者

  • 王振铎
  • 魏月霞
  • 林国荣
  • 王巨新
  • 邱生
  • 万高隆
  • 于建嵘
  • 何靖
  • 刘峰
  • 刘静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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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年份

    • 王茜
    • 摘要: 随着2014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的正式发布,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初步建立,而在之后的实际落实过程中,却生发出“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扩散性处罚形式.这之中的合法性、合理性遭到了一些人的诟病.本文从“信”的含义等各个相关方面进行深入分析,说明隐藏在其后的深层问题,有助于从本质上解决相关问题.
    • 林艺聪
    • 摘要: 我国共有6部法律规定了行政法上的驱逐出境,但其救济条款规定各不相同。行政法上的驱逐出境属于一般法意义上的国家行为,不属于救济法意义上的国家行为。通观各国,驱逐出境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司法审查、人身保护令和个人申诉机制等诸多途径寻求获得救济。设定驱逐出境的救济,应当从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原则、权利保护原则和法制统一原则多维度综合考量。建议保留并完善《出境入境管理法》的遣送出境、驱逐出境条款,吸收并删除其他5部法律规定的遣送出境、驱逐出境。将来,违法犯罪的停留、居留外国人在依法被处理后,由主管机关交由移民管理机构一体裁量决定是否遣送出境、驱逐出境。对修订后的驱逐出境决定,除具有“国家安全的紧迫原因”外,不再限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 赵鑫鑫
    • 摘要: “双碳”目标的提出和落实推动了碳捕集与封存技术的迅速发展,但技术实施中不容忽视的环境风险需要明确有效的法律救济机制。在降低和减少该技术的负面效应,平衡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方面,美国的妨害诉讼理论以及气候变化诉讼中采用司法审查的做法具有借鉴意义。为在该项技术大规模示范与产业化集群建设中争取最大减排效益,同时充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我国应当着眼于提高法律救济的实效,将该项技术纳入实现“双碳”目标的整体治理框架中,通过司法路径和行政路径,在更为宏观的层面完善和优化环境侵权的法律救济机制。
    • 朱泳
    • 摘要: 三位法学博士提出的“提请审查建议书”中存在三点错误。“强制收容遣送”制度是针对无劳动能力、无亲属供养、无财产的公民享受“物质帮助权”而必要的一种制度设计。这并非是对公民人身自由的侵犯,而属于法学上的“排除社会危害性行为”。原强制性收容遣送制度,既没有设计救济途径,也没有设计律师服务告知程序,存在制度缺陷。
    • 贾文彤; 杨金田
    • 摘要: 随着体育协会改革的不断深入,体育管理将走向多元共治模式,体育法学相关理论亦需要重新认识与思考,有必要对社会权力语境下的我国体育法学结构变迁展开探讨.介绍不同研究中关于社会权力的概念,以及其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关系.指出社会权力处于公法与私法的中间状态,是混合型权力形态;宽松的发展空间、多元的文化环境是社会权力运行的条件;交涉与互动是社会权力最根本的规则.认为,体育学的基本理念亟需创新、改造,实现从过去的"秩序"向"正义"转向;体育法学研究范畴应进一步扩展,建立适合我国的"国家—社会"分析框架;服务于传统的社会和社会关系的科层制已经落后,要加强组织结构体系变革研究;体育法正向公法私法化方向发展,体育行政行为亟待重塑;社会权力不能完全适用私法规则,应逐步完善体育行政救济责任条款.
    • 邢鸿飞; 闫雯惠
    • 摘要: 前置批准具有双重性,从法律性质来说属于行政审批,是对当事人之间缔约行为的批准与认可,应遵循合法原则和比例原则.未办理批准手续的合同是未生效合同,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具有独立效力,是合同的特别生效要件.合同生效与否不因批准手续的办理而当然有效,合同内容本身的有效性也起着决定作用.在实体法层面,报批义务人没有及时履行报批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必要时相对人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在程序法层面,若审批机关存在失职或滥用权力等违法情形时,相对人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合法权益.
    • 张梓怡; 刘秀红
    • 摘要: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职务发明成了国家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但在实践中,职务发明纠纷屡见不鲜,这将会打击相关人员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制约国家整体科技创新水平的发展,故亟须完善职务发明纠纷解决制度。本文通过明确职务发明纠纷类型,梳理纠纷中的焦点问题,提出解决相关纠纷的可行性方案,进而为规制相关纠纷提供理论支持,促进法律发展,解决在实际生活中产生的职务发明纠纷。
    • 张峰振
    • 摘要: 《行政复议法》立法目的虽然包括防止和纠正所有的不当行政行为,但在救济方式上仅规定了明显不当行政行为的救济方式.行政诉讼仅救济明显不当行政行为.在救济主体上,一般不当行政行为的作出主体及其上级行政机关均有权为一般不当行为提供救济.在救济方式上,一般不当行政行为既可以借鉴现有的行政行为救济手段,也可以创设适合自己特点的救济方式,如确认不当、撤销后必须重作行政行为.我国修改《行政复议法》时,应增加规定一般不当行政行为的救济方式;制定《行政程序法》时,应明确规定行政主体及其上级行政机关均有权依职权或依申请,对包括一般不当行政行为在内的所有瑕疵行政行为纠错或提供救济,同时应统一规定所有瑕疵行政行为的救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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