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行为
维权行为的相关文献在1999年到2021年内共计93篇,主要集中在法律、经济计划与管理、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86篇、会议论文6篇、专利文献25867篇;相关期刊79种,包括法人、人民公安、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等;
相关会议5种,包括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会2015年学术年会暨第二届中国海洋发展论坛、2013年第十届中国技术管理(MOT)学术年会、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第六届研究生学术研讨会等;维权行为的相关文献由102位作者贡献,包括陈玮、周裕、周靖等。
维权行为—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25867篇
占比:99.65%
总计:25959篇
维权行为
-研究学者
- 陈玮
- 周裕
- 周靖
- 孙琳琳
- 张建菲
- 石破
- 高静
- 黄安余
- 龚燕玲
- 任节
- 余丽川
- 侯占恒
- 俞培军
- 关弓
- 刘建飞
- 刘烨
- 刘琳
- 刘艳梅
- 刘莉
- 卜宪华
- 卢颖
- 史彬
- 向东
- 吕善终
- 吴晓莉
- 周丕声
- 周丽
- 唐云红
- 姚扬
- 姜东良
- 孙津
- 孙航
- 孟凡龙
- 安立1
- 宋识径
- 岳臣忠
- 常士正
- 张晨
- 张林栋
- 张燕
- 徐世超
- 徐飞
- 忠民
- 戚纪建
- 拳飞
- 晓冰
- 曾勇
- 本刊评论员
- 李夏一心
- 李斌
-
-
陈辉
-
-
摘要:
就法律地位而言,权利保护是指团体或个人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权利保护的范围非常广泛。权利保护活动的发生通常在授权系统中形成。它是个人权利和公共利益诉讼的法律和文化表达。维权活动不仅可以有效地保护人民的基本权益,而且可以得到利益。在社会的运作和发展中保持更多秩序。但是,有两个方面。由于过度的权利保护,权利保护活动也存在影响刑法的问题。过度的权利保护在权利保护的过程中再次使用了太多的方法,从而损害了他人的财产或其他权利。这种形式的权利保护是不适当的,非法的,并且与社会制度不符。在某些情况下,这些不适当的权利保护可能会构成勒索和恐吓罪。在此基础上,本文主要研究并客观地分析了权利保护法的制定,权利保护的解决以及必要的权利保护措施和措施。
-
-
晓冰
-
-
摘要:
近年来,图片侵权职业维权迅速升温,一方面,起到了一定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遏制侵权行为的作用;另一方面,却使诉讼沦为少数企业和个人获利的手段。笔者认为,在这类案件中,法官凭借司法自由裁量权对利益进行平衡尤为重要,既要保护知识产权,又要防止诉讼秩序遭到破坏。诚信原则就是利益平衡的"秤星"。
-
-
罗霞;
童海超;
徐飞;
徐世超;
孙航
-
-
摘要:
在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报酬纠纷中,在确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是否已经实施职务发明创造时,单位在侵权诉讼中作出的涉案专利产品具有经济效益的陈述,应当属于单位对于客观事实的陈述,根据诚实信用原则,推定单位存在实施涉案专利技术方案的事实。单位基于涉案专利的维权行为获得的损害赔偿款,系专利权人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实施专利而获得的收入,在扣除必要的维权成本及支出后,该经济效益应当视为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规定中所指的营业利润,据此基础给予职务发明人合理的报酬。
-
-
本刊评论员
-
-
摘要:
据陕西省潼关县委宣传部消息,潼关肉夹馍协会对此前进行潼关肉夹馍商标维权一事发表致歉信,宣布立即停止商标维权行为。道歉信称,潼关肉夹馍协会对潼关肉夹馍商标进行维权一事,给广大肉夹馍经营者带来了严重的困扰和麻烦。经过全国众多媒体和专家学者的批评、指正和帮助,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错误,深感自责,诚恳致歉。潼关肉夹馍协会承诺,立即停止对全国潼关肉夹馍经营者的维权行为;对前期维权的相关事宜,将会积极妥善处理;将从操作流程、工艺技术、质量特色等各个方面,一如既往地为全国各地潼关肉夹馍经营者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诚恳希望全国经营者为潼关肉夹馍高质量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
-
张建菲;
龚燕玲;
高静
-
-
摘要:
减少土地流转权益纠纷和维护流转权益是保障土地转出农户权益的重要方式.构建"土地流转行为、流转环境→流转纠纷"与"流转纠纷、社会资本→纠纷维权"的分析框架,基于1030份农户数据,采用Heckman两阶段选择模型分析.结果表明:土地流转权益纠纷主要归因于经营业主,且权益纠纷发生后维权行为主要选择第三方调解;影响农户土地流转权益纠纷的因素包括"价格确定方式、流入方个数以及流转环境"等因素,影响农户维权行为的因素主要包括签订合同者、获取流转信息难易程度、流转程序认知和乡村精英作用,而乡村精英的社会资本显著正向影响农户纠纷发生后的维权行为.基于此,提出将土地流转合约纳入征信管理系统、深化土地流转市场建设,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建立精英参与治村的机制,以期降低土地流转权益纠纷,提升维权成功概率,保护好土地转出农户的权益.
-
-
李夏一心
-
-
摘要:
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增强,消费品领域投诉案件数量显著上升,职业打假人频频出现在大众视野范围内.然而,我国法律法规中对“职业打假人”的定位模糊,司法实践中针对该类群体是否属于消费者、其维权行为是否会构成敲诈勒索罪等问题尚未明确,导致司法实践中同案不同判的情况在职业打假人维权案件中常常发生.全文通过对相关案例裁判及学术界相关理论的总结、归纳、整理,以及对法院案件审理情况进行分析,旨在明确职业打假人产生的原因及争议,探究职业打假人的维权行为是否可以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其立法选择背后的价值理念是什么,在何种情况下职业打假人的维权行为会触犯刑法,以期明晰职业打假人的维权行为与敲诈勒索罪的界线.
-
-
张建菲;
龚燕玲;
高静
-
-
摘要:
减少土地流转权益纠纷和维护流转权益是保障土地转出农户权益的重要方式。构建“土地流转行为、流转环境→流转纠纷”与“流转纠纷、社会资本→纠纷维权”的分析框架,基于1030份农户数据,采用Heckman两阶段选择模型分析。结果表明:土地流转权益纠纷主要归因于经营业主,且权益纠纷发生后维权行为主要选择第三方调解;影响农户土地流转权益纠纷的因素包括“价格确定方式、流入方个数以及流转环境”等因素,影响农户维权行为的因素主要包括签订合同者、获取流转信息难易程度、流转程序认知和乡村精英作用,而乡村精英的社会资本显著正向影响农户纠纷发生后的维权行为。基于此,提出将土地流转合约纳入征信管理系统、深化土地流转市场建设,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建立精英参与治村的机制,以期降低土地流转权益纠纷,提升维权成功概率,保护好土地转出农户的权益。
-
-
-
高路
-
-
摘要:
严惩医闹,不是禁止维权行为,更不是漠视医疗纠纷的发生,而是严惩不理性、非法的维权行为,该解决的问题一点都不能含糊。北大医院孕妇家属伤医事件发生以后,如何治理医闹行为又一次成为社会热点。10月16日,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卫生健康委、中组部、中宣部等28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将对实施或参与涉医违法犯罪活动,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以上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自然人实施联合惩戒。
-
-
周裕
-
-
摘要:
中国幅员辽阔,而资源、人力、物力因地理和历史等原因分布严重不均,因而产生社会层次的差异.民众正当的利益表达以群体性维权的方式表现出来,而群体性维权事件的主体分部折射出社会分层在该领域中的体现.
-
-
曾勇;
刘建飞
- 《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会2015年学术年会暨第二届中国海洋发展论坛》
| 2015年
-
摘要:
本文要点:自国务委员杨洁箎访越后,中越之间围绕"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的摩擦不但未停止,两国在南海问题上的矛盾还有进一步激化的趋向.中国在南海的维权行动虽然获得不少收益,但是也付出了代价.在南海问题上,越南、菲律宾开始抱团取暖,联合对我;其他一些东盟国家出于自身利益,声援越菲;美日趁势搅局,偏袒越菲.南海形势进一步复杂化,我国维护南海权益所面临的挑战更加严峻.我国应继续把握好南海维权与维稳的关系,对侵犯我领土权益的行为,既要进行坚决的斗争,又要避免局势失控,迫使我陷入军事冲突.要注意斗争策略,引导国际舆论,让更多的人了解我国南海维权行为的正当性;同时规制国内舆论,以维护我国走和平发展道路的形象.
-
-
盛亚;
孙津
- 《2013年第十届中国技术管理(MOT)学术年会》
| 2013年
-
摘要:
本文通过收集中美两国关于专利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对比分析其差异,结果显示:中美专利制度要素的差异反映了专利制度中利益相关者的权利属性;利益是维权行为的根本因素,权力是维权成功的保障,由于利益和权力的不均衡导致了中国企业采取了不同的维权行为.据此,提出了中国企业国际化过程中权利保护的几点建议.
-
-
-
刘烨
- 《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第六届研究生学术研讨会》
| 2012年
-
摘要:
中国近年来的频发的农民抗争已成为亟需迫切研究的社会议题,较多的研究者往往"就事论事",仅从政策、法律、权利甚至具体到信访和司法制度等宏观或现代规则入手观察而未论及到乡土社会深处.笔者亲历广东省侨山村农民罢免村官的抗争事件,以民族志研究方法的微观视角发现了该事件的进程除了诉诸于法律与权利的"显线"之外,还存在另一条"隐线",即乡村的地方性知识也被成功地转化为动员资源而为乡村精英所掌握利用,农民在抗争中呈现出了对乡土规则与现代规则高度灵活地选择性交替运用.笔者以该抗争事件为线索,试图揭示中国乡村处在作为价值取向的现代性与作为策略的乡土性的特殊处境,探索了农民抗争者在社会转型背景下的策略、实践、机制和逻辑,并以该视角来对农民集体抗争行为作出不同的解读.抗争在村民中营造了一种反思的氛围,这种氛围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它将所有的侨乡村人带到了一个共同面对的话题上,即如何表达他们自己,如何让他们的行动看起来合情合理,这都不可避免地涉及到他们如何看待他们自己及他们的文化,他们需要从文化中搜寻能为自己所用的概念。透过凝聚全村的抗争,侨乡人窥见其文化中某些“闪光点”,如“文明”、“敬祖”、“重教育”,文化自觉不仅指自我觉醒,自我反省,还指自我创建,侨乡村人在抗争中对自身文化的审视,让他们有可能将自身文化按照新的时代需求建构起来,是文化让人适应了这个世界。此外,这样的文化自觉也就是一种文化资本的建构。布迪厄将资本分成经济资本、社会资本及文化资本,而文化资本在他的资本概念体系中占据核心的地位。它解构了文化场域中非功利性的神话,布迪厄将文化看成一种资本,是达到目的的手段,虽然早期的文化进化论也有文化当做人类学适应自然的手段,功能主义者则也将文化当成一种特定功能实现的“手段”,但是这两者论述的作为手段的文化都是被动的,固定的一面,而布迪厄却突出了文化主动的、创造性的一面。曾经,村民虽然长期浸淫在侨山村的客家文化中,但却从未产生自觉,也从未想到他们的文化能够用来达成某个目标,但这场抗争的胜利却促使他们了经历了文化自觉,并且建构了属于其自身文化资本。
-
-
刘烨
- 《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第六届研究生学术研讨会》
| 2012年
-
摘要:
中国近年来的频发的农民抗争已成为亟需迫切研究的社会议题,较多的研究者往往"就事论事",仅从政策、法律、权利甚至具体到信访和司法制度等宏观或现代规则入手观察而未论及到乡土社会深处.笔者亲历广东省侨山村农民罢免村官的抗争事件,以民族志研究方法的微观视角发现了该事件的进程除了诉诸于法律与权利的"显线"之外,还存在另一条"隐线",即乡村的地方性知识也被成功地转化为动员资源而为乡村精英所掌握利用,农民在抗争中呈现出了对乡土规则与现代规则高度灵活地选择性交替运用.笔者以该抗争事件为线索,试图揭示中国乡村处在作为价值取向的现代性与作为策略的乡土性的特殊处境,探索了农民抗争者在社会转型背景下的策略、实践、机制和逻辑,并以该视角来对农民集体抗争行为作出不同的解读.抗争在村民中营造了一种反思的氛围,这种氛围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它将所有的侨乡村人带到了一个共同面对的话题上,即如何表达他们自己,如何让他们的行动看起来合情合理,这都不可避免地涉及到他们如何看待他们自己及他们的文化,他们需要从文化中搜寻能为自己所用的概念。透过凝聚全村的抗争,侨乡人窥见其文化中某些“闪光点”,如“文明”、“敬祖”、“重教育”,文化自觉不仅指自我觉醒,自我反省,还指自我创建,侨乡村人在抗争中对自身文化的审视,让他们有可能将自身文化按照新的时代需求建构起来,是文化让人适应了这个世界。此外,这样的文化自觉也就是一种文化资本的建构。布迪厄将资本分成经济资本、社会资本及文化资本,而文化资本在他的资本概念体系中占据核心的地位。它解构了文化场域中非功利性的神话,布迪厄将文化看成一种资本,是达到目的的手段,虽然早期的文化进化论也有文化当做人类学适应自然的手段,功能主义者则也将文化当成一种特定功能实现的“手段”,但是这两者论述的作为手段的文化都是被动的,固定的一面,而布迪厄却突出了文化主动的、创造性的一面。曾经,村民虽然长期浸淫在侨山村的客家文化中,但却从未产生自觉,也从未想到他们的文化能够用来达成某个目标,但这场抗争的胜利却促使他们了经历了文化自觉,并且建构了属于其自身文化资本。
-
-
刘烨
- 《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第六届研究生学术研讨会》
| 2012年
-
摘要:
中国近年来的频发的农民抗争已成为亟需迫切研究的社会议题,较多的研究者往往"就事论事",仅从政策、法律、权利甚至具体到信访和司法制度等宏观或现代规则入手观察而未论及到乡土社会深处.笔者亲历广东省侨山村农民罢免村官的抗争事件,以民族志研究方法的微观视角发现了该事件的进程除了诉诸于法律与权利的"显线"之外,还存在另一条"隐线",即乡村的地方性知识也被成功地转化为动员资源而为乡村精英所掌握利用,农民在抗争中呈现出了对乡土规则与现代规则高度灵活地选择性交替运用.笔者以该抗争事件为线索,试图揭示中国乡村处在作为价值取向的现代性与作为策略的乡土性的特殊处境,探索了农民抗争者在社会转型背景下的策略、实践、机制和逻辑,并以该视角来对农民集体抗争行为作出不同的解读.抗争在村民中营造了一种反思的氛围,这种氛围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它将所有的侨乡村人带到了一个共同面对的话题上,即如何表达他们自己,如何让他们的行动看起来合情合理,这都不可避免地涉及到他们如何看待他们自己及他们的文化,他们需要从文化中搜寻能为自己所用的概念。透过凝聚全村的抗争,侨乡人窥见其文化中某些“闪光点”,如“文明”、“敬祖”、“重教育”,文化自觉不仅指自我觉醒,自我反省,还指自我创建,侨乡村人在抗争中对自身文化的审视,让他们有可能将自身文化按照新的时代需求建构起来,是文化让人适应了这个世界。此外,这样的文化自觉也就是一种文化资本的建构。布迪厄将资本分成经济资本、社会资本及文化资本,而文化资本在他的资本概念体系中占据核心的地位。它解构了文化场域中非功利性的神话,布迪厄将文化看成一种资本,是达到目的的手段,虽然早期的文化进化论也有文化当做人类学适应自然的手段,功能主义者则也将文化当成一种特定功能实现的“手段”,但是这两者论述的作为手段的文化都是被动的,固定的一面,而布迪厄却突出了文化主动的、创造性的一面。曾经,村民虽然长期浸淫在侨山村的客家文化中,但却从未产生自觉,也从未想到他们的文化能够用来达成某个目标,但这场抗争的胜利却促使他们了经历了文化自觉,并且建构了属于其自身文化资本。
-
-
刘烨
- 《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第六届研究生学术研讨会》
| 2012年
-
摘要:
中国近年来的频发的农民抗争已成为亟需迫切研究的社会议题,较多的研究者往往"就事论事",仅从政策、法律、权利甚至具体到信访和司法制度等宏观或现代规则入手观察而未论及到乡土社会深处.笔者亲历广东省侨山村农民罢免村官的抗争事件,以民族志研究方法的微观视角发现了该事件的进程除了诉诸于法律与权利的"显线"之外,还存在另一条"隐线",即乡村的地方性知识也被成功地转化为动员资源而为乡村精英所掌握利用,农民在抗争中呈现出了对乡土规则与现代规则高度灵活地选择性交替运用.笔者以该抗争事件为线索,试图揭示中国乡村处在作为价值取向的现代性与作为策略的乡土性的特殊处境,探索了农民抗争者在社会转型背景下的策略、实践、机制和逻辑,并以该视角来对农民集体抗争行为作出不同的解读.抗争在村民中营造了一种反思的氛围,这种氛围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它将所有的侨乡村人带到了一个共同面对的话题上,即如何表达他们自己,如何让他们的行动看起来合情合理,这都不可避免地涉及到他们如何看待他们自己及他们的文化,他们需要从文化中搜寻能为自己所用的概念。透过凝聚全村的抗争,侨乡人窥见其文化中某些“闪光点”,如“文明”、“敬祖”、“重教育”,文化自觉不仅指自我觉醒,自我反省,还指自我创建,侨乡村人在抗争中对自身文化的审视,让他们有可能将自身文化按照新的时代需求建构起来,是文化让人适应了这个世界。此外,这样的文化自觉也就是一种文化资本的建构。布迪厄将资本分成经济资本、社会资本及文化资本,而文化资本在他的资本概念体系中占据核心的地位。它解构了文化场域中非功利性的神话,布迪厄将文化看成一种资本,是达到目的的手段,虽然早期的文化进化论也有文化当做人类学适应自然的手段,功能主义者则也将文化当成一种特定功能实现的“手段”,但是这两者论述的作为手段的文化都是被动的,固定的一面,而布迪厄却突出了文化主动的、创造性的一面。曾经,村民虽然长期浸淫在侨山村的客家文化中,但却从未产生自觉,也从未想到他们的文化能够用来达成某个目标,但这场抗争的胜利却促使他们了经历了文化自觉,并且建构了属于其自身文化资本。
-
-
拳飞
- 《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第六届研究生学术研讨会》
| 2012年
-
摘要:
边疆民族地区农民的维权行动有一个从意识觉醒到行动发生的过程.该地区的农民维权具有中国一般农民维权的共性,即"规则意识大于权利意识",维权的非政治化倾向,官治化特征等.但由于边疆民族地区"自治"的政治传统和边民"高族群认同-低国家认同"的心理作用,该地区的农民维权也显示出独特的个性,即该地区的农民并没有严格束缚于也没有深刻意识到其所处的"权力-利益的结构之网",一旦其权利诉求长期得不到满足,民众心理就彰显出权利自救的意识和抗争到底的精神,而且由于地处边疆,其维权亦会利用边疆作为其斗争策略,从而使维权有走向暴力对抗的可能,其行为也更具破坏性和非法性.因此在边疆治理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应深刻关切到该地区农民的生存需求,保护农民的财产权利、社会权利等。
-
-
拳飞
- 《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第六届研究生学术研讨会》
| 2012年
-
摘要:
边疆民族地区农民的维权行动有一个从意识觉醒到行动发生的过程.该地区的农民维权具有中国一般农民维权的共性,即"规则意识大于权利意识",维权的非政治化倾向,官治化特征等.但由于边疆民族地区"自治"的政治传统和边民"高族群认同-低国家认同"的心理作用,该地区的农民维权也显示出独特的个性,即该地区的农民并没有严格束缚于也没有深刻意识到其所处的"权力-利益的结构之网",一旦其权利诉求长期得不到满足,民众心理就彰显出权利自救的意识和抗争到底的精神,而且由于地处边疆,其维权亦会利用边疆作为其斗争策略,从而使维权有走向暴力对抗的可能,其行为也更具破坏性和非法性.因此在边疆治理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应深刻关切到该地区农民的生存需求,保护农民的财产权利、社会权利等。
-
-
拳飞
- 《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第六届研究生学术研讨会》
| 2012年
-
摘要:
边疆民族地区农民的维权行动有一个从意识觉醒到行动发生的过程.该地区的农民维权具有中国一般农民维权的共性,即"规则意识大于权利意识",维权的非政治化倾向,官治化特征等.但由于边疆民族地区"自治"的政治传统和边民"高族群认同-低国家认同"的心理作用,该地区的农民维权也显示出独特的个性,即该地区的农民并没有严格束缚于也没有深刻意识到其所处的"权力-利益的结构之网",一旦其权利诉求长期得不到满足,民众心理就彰显出权利自救的意识和抗争到底的精神,而且由于地处边疆,其维权亦会利用边疆作为其斗争策略,从而使维权有走向暴力对抗的可能,其行为也更具破坏性和非法性.因此在边疆治理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应深刻关切到该地区农民的生存需求,保护农民的财产权利、社会权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