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本位
家庭本位的相关文献在1994年到2022年内共计88篇,主要集中在社会学、法律、伦理学(道德哲学)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86篇、会议论文2篇、专利文献20677篇;相关期刊81种,包括法制博览、法制与社会、职工法律天地等;
相关会议2种,包括第七届建构中国生命伦理学研讨会、2018中国城市规划年会等;家庭本位的相关文献由100位作者贡献,包括熊凤水、徐汉辉、李桂梅等。
家庭本位—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20677篇
占比:99.58%
总计:20765篇
家庭本位
-研究学者
- 熊凤水
- 徐汉辉
- 李桂梅
- 胡倩
- 许小玲
- XU Han-hui
- 于璟
- 于语和
- 何丽新
- 何少华
- 何绵锦
- 冯晓霞
- 刘中一
- 刘亭亭
- 刘思嘉
- 刘朝霞
- 刘珏欣
- 刘风
- 向德平
- 吕元礼
- 周作明
- 周子航
- 周忠华
- 孟亚男
- 季国清
- 宋志方
- 宋慧
- 张运生
- 张震
- 张静
- 张鹏飞
- 彭耘夫
- 文贤庆
- 无1
- 曹艳
- 曾亦
- 曾远力
- 朱静辉
- 李兆福
- 李叶青
- 李君甫
- 李娣
- 李新德
- 李永萍
- 李淑敏
- 李瑞雪
- 李祥俊1
- 李良
- 李芳
- 李超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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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风;
向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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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后脱贫攻坚时代,脱贫农户依然存在内生能力不足的问题。作为脱贫农户最重要、最真诚的关系资本,家庭对脱贫农户的内生能力培育具有直接影响作用。通过调研发现,处于“中心”地位的家庭在提升农户内生能力方面依然能够扮演积极的角色,前提是家庭的支持网络健全、家庭存续着互惠功能、家庭的生计模式完整。而社会工作自始以来就以家庭为服务对象,在整合、调动家庭资源,开展家庭服务方面具有理论优势和实践优势。从家庭支持网络、互惠关系、家计模式三个维度分析社会工作在培养脱贫农户内生能力方面的干预效果发现,重构家户一体性支持网络、型塑家庭现代性互惠关系、再造家庭生计韧性,成为社会工作在农村社区开展脱贫农户内生能力培养的重要路径。基于家庭本位,社会工作有效干预下的脱贫农户主动自愿脱贫、发起互助行动、积极参与乡村事务,乡村治理有效性得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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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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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农村家庭在转型期形成的代际分工模式对促进妇女就业和提升妇女地位具有重要意义。代际分工模式将中青年妇女从家务负担中解放出来,缓和了妇女的职业角色与家庭角色之间的紧张关系,为妇女持续参与市场奠定了重要基础。代际分工模式建立在亲代对子代厚重的责任伦理和家庭本位的生活逻辑之上,是转型期农民家庭应对现代性压力的重要方式。本文分析表明,代际分工模式重塑了妇女与家庭的关系状态,妇女地位的提升不再完全是家庭内部权力斗争和权力博弈的结果,而是家庭功能性整合的产物,从而超越了家庭权力斗争的视野。因此,对妇女地位的研究要立足中国本土的社会基础和制度环境,促进妇女权利保障与家庭发展的良性互动,实现妇女地位提升、真正通往美好生活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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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茜;
贺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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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城镇化背景下,留守老人养老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焦点。搭伴养老作为留守老人的新型养老方式在各地出现,借助经济交换和有限责任原则,搭伴双方实现了类家庭功能发挥,促成了双方差异化和同质性养老需求的满足。搭伴养老是留守独居老人从家庭角度出发,基于家庭目标扩大化、家庭资源分配下位优先原则、家庭社区性弱化等因素采取的自主养老策略。它重构了村庄养老秩序,形成类家庭与类自主养老相结合的养老秩序,这种养老秩序在满足家庭城市化目标实现、推动家庭功能性转型的同时,也促使家庭神圣性弱化与村庄公共性萎缩。因而,搭伴式养老方式并不可持续,面临伦理风险与家庭风险,应谨慎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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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远力;
邱文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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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调查了广东省江门市某地农村的14位农村女青年,其中85后5位,95后9位。结合前人研究和对访谈资料的整理,将择偶观用择偶方式、择偶范围、择偶主权、择偶标准四个维度进行测量,其中择偶标准又以年龄、收入、文化程度和是否要求婚房四个细化指标衡量。从家庭本位和个体本位的视角,对比分析了两类群体择偶观的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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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涘萱;
孟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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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儿童的健康成长离不开儿童福利制度的保障。根据安德森基于政府、市场和家庭三者在福利供给中的不同作用而对福利国家的划分,以德国、瑞典和美国为例,梳理三种典型福利国家福利模式的国际经验。整体来看,其儿童福利制度各有所长,在家庭福利政策和儿童与家庭福利服务上都有各自的典型做法。借鉴国际经验,进而提出构建以家庭为本位、社区为依托的儿童福利制度:以家庭为本位制定津贴、假期等福利政策;以发展社区咨询–预防–介入–治疗的全过程服务为福利实施路径;并发挥政府市场社会多元福利主体责任共建福利支持体系,最终构建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儿童福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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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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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家庭本位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在乡村社会变迁和国家治理转型过程中,趋于问题化的家庭秩序与日益下沉的国家权力遭遇,推动了家国关系的适应性变革。文章立足转型期农民家庭秩序,沿着农民家庭生活的动力机制,探讨乡村治理场景中家庭本位的实践基础和治理效能:一方面,家庭秩序调控促进了情感动力和伦理动力的融合,保障了家庭生活中情感实践的主体性和伦理实践的正义性,再造了家庭本位的原则;另一方面,家庭本位释放了生活治理和文化治理的效能,拓展了乡村治理的深度和境界。可见,家庭依然是中国乡村治理的基本单元,在新时代乡村治理中找回家庭,不仅有助于深化乡村治理的社会基础研究,而且是回应农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内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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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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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AI)在生物医学领域的应用,由此引发的伦理问题开始越来越多地被关注和讨论.其中,常被提及的伦理关切之一是,医疗人工智能的大规模使用,在未来会使医疗人工智能系统大规模甚至全面取代人类医生,这将引发一系列伦理社会问题.从医疗活动中的一个常见的现象出发,即医生在特定情况下会出于某些特殊的原因对患者善意地撒谎,尝试论证如下议题:特殊情境下的善意的谎言具有合理性并能够得到伦理辩护;如果在未来社会,人类医生大规模的被AI医生所取代,那么,类似善意的谎言的医疗行为也将不复存在;在中国的文化环境下,一种基于儒家家庭本位思想的"家庭共同决定"模式或将在未来的"医(AI医生)患关系"中有助于患者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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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晨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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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代中国正处于"半陌生人社会"的形态之中,对此注重家庭伦理的儒家传统需要作出理论回应,以期能够调适"家庭本位"与"个人主义"的紧张关系.大要而言,作为"礼"之根本精神与思想渊薮的"仁义"可以充当整合"家庭本位"与"个人主义"的理论框架:体现"理"并被要求"合于众适"的"义"能够接榫"个人主义",从而与源发于血缘关系、维系家庭伦理的"仁"("亲亲")相反相成,建构面向未来的"礼"即社会秩序.不过,儒家传统"义"的内涵主要是等级制度下的"贵贵尊尊",与现代权利个体的平等、公正诉求相左,必须予以重构.对此"报"伦理(尤其是"以怨报怨")适足以作为重构的理论基点与价值基础:一方面,前道德的"以怨报怨"可以促进"对等"甚至是"平等"观念的生成,从而引入"他者"视角,校正儒家传统对道德主体性的偏重而伸张"主体间性";另一方面,"以怨报怨"所蕴含的"互换性"要求可以作为衡定既有的或未来生成的道德规范、社会制度之合理性与正当性的规尺与准绳.当下中国的社会形态、价值观念与伦理规范正处于多元冲突与整合之中,"报"伦理所蕴含的"平等性"与"互换性"可以补充儒家"金律"之不足,并为伦理调适与秩序重建提供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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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雪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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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我国农业转型和家计模式的变迁,W侗寨农民的农业生产经营出现了新的行为逻辑,其生计结构呈现了以"家庭本位"为基础的多元化趋势,具体表现为种植水稻、稻田养鱼、异地务农(砍甘蔗)、割松油、种松茯苓、种植油菜等.农民充分利用生产智慧运筹时间、安排劳作,最大限度地将农业生产时间与生计来源相契合.W侗寨人的家庭经济行为兼具"目的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双重特征."目的理性"反映了寨民秉持"勤劳"经济态度并竭尽全力积累家庭财富;"价值理性"反映了寨民家庭经济行为的社会嵌入性,体现在寨民的家庭伦理责任、村寨社会认同和集体归属感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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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子航
- 《2018中国城市规划年会》
|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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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家庭本位视角出发,分析乡村家庭认知、社会背景及社会结构的嬗变、由认知产生的代际差异,阐明由家庭本位思维转变、家庭认同代际分异导致的乡村社会组成单位“原子化”,乡村社会演化为以小家庭为主体的半熟人社会,形成具有新内涵的差序格局.基于此得出家庭本位下的乡村治理逻辑,促进中坚农民阶层比重的增加,形成多中心本地化治理模式,引导乡村公共精神复兴,避免乡村意志“城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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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 Han-hui;
徐汉辉
- 《第七届建构中国生命伦理学研讨会》
| 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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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儒家家庭本位思想对于中国传统社会有着极其深刻的影响,而这种影响直到今天仍然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并由此形成了中国特有的社会结构和家庭观念。在中国家庭中,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更加密切,遇到重大事情,往往会由家庭成员共同做出决定。由于这种特殊的文化氛围,在临床决定的时候,应该用家庭共同决定代替个人自主决定,这种模式既能保障个人权利,维护个人利益,同时也是尊重家庭决定,营造和谐的家庭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