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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善

共同善的相关文献在2001年到2022年内共计68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伦理学(道德哲学)、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68篇、专利文献2217篇;相关期刊60种,包括哲学分析、伦理学研究、陕西行政学院学报等; 共同善的相关文献由68位作者贡献,包括张方华、牛静岩、邓振军等。

共同善—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68 占比:2.98%

专利文献>

论文:2217 占比:97.02%

总计:2285篇

共同善—发文趋势图

共同善

-研究学者

  • 张方华
  • 牛静岩
  • 邓振军
  • 郑玉双
  • 冉杰
  • 曹刚
  • 段德敏
  • 范萍
  • Carmen Ramos
  • G.de C.
  • 期刊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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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年份

    • 陈周旺
    • 摘要: 政治的本真性,即“共同善”,其必然的实现形式是人民民主。中国人民开创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是人民民主的根本体现。人民民主的本质规定性在于人民性,人民民主就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建构。衡量一种政治制度是不是真的民主,就取决于这种政治制度是否能够在政治目标、政治运作乃至于政治效应上都充分体现出人民性。人民民主的制度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由此逐渐形成三个基本制度特征,即人民民主的全过程性、全方位性和大包容性。
    • 张康之
    • 摘要: 风险社会及其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改变了世界的格局,以无所不在的风险压力将人类变成了命运共同体,但这还只是一种客观必然性,尚未成为现实.因为,工业社会的运行惯性和资本主义的竞争文化妨碍了人们把这种客观性的命运共同体转化为具有自觉性的命运共同体.具有自觉性的人类命运共同体需要建立在人的共生共在理念的基础上,而人的共生共在既是风险社会中的"共同善",也是全球化、后工业化运动所指向的后工业社会的建构起点和基本原则,更是人们在风险社会中必须加以追求的社会形态.在对人的共生共在的追求中,合作行动是一种必须加以建构的行动模式.与工业社会的人们总是在行动中区分出目标、目的和手段等不同,人的共生共在是存在于和包含在行动之中的目的,同时也是为合作行动指引方向的手段.
    • 郑玉双
    • 摘要: 基于算法的机器学习在社会应用过程中引发算法歧视、算法黑箱和个人权利受损等实践难题,也使对算法应用的法律监管和规制变得必要.然而,算法时代的首要命题是对算法与法律之间的关系进行界定,并展现算法对法律价值世界的冲击方式.理解算法和法律之关系的道德框架应当突出算法之技术和社会维度的共同善价值追求,并基于算法所产生的正义空间来提炼计算正义的基本内涵.计算正义的概念建构需要从两个问题展开,一是从算法实践中如何提炼出计算正义原则,二是法律如何基于计算正义原则应对算法产生的价值挑战.在计算正义原则的引导下,采取算法与法律之关系的重构模式,能够有效应对算法的价值危机和法律挑战,破解算法的法律规制难题,在智能时代实现算法善治.
    • 刘媛媛; 冯磊
    • 摘要: 当代中国政商关系的研究离不开公共管理哲学的本体论、认识论、价值论关照.公共管理哲学生态系统论视野中的政商关系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兼备秩序和自由特征的类生态系统,其内在结构可分为宏中微观三个基本面.当代中国政商交往内含对公共性背后的共同善的道德价值追求,即规避和跳出历史上和现实生活中的政商交往陷阱,走出一条权力阶层与资本阶层亲清化交往的新路径.
    • 付新华
    • 摘要: 个人信息权在我国仍然只是一项新兴权利,而非法定权利.这在一定程度上可归结于近年来在国内学界占据强势地位的个人信息利益保护论,其核心观点是个人信息权会阻碍个人信息公共利益的实现.个人信息在流通利用中产生价值,个人信息权亦在流通利用中被赋予数据主体.个人信息权与公共利益并非对立关系.个人信息权是自然人在数据处理过程中对个人信息有限的自主决定和控制权,而非排他占有和圆满控制.人的尊严与自主性作为内在理由,可以独立证成个人信息权.当代中国语境下的"共同善"作为个人信息权的外在理由,可以为个人信息权的证成提供辩护力量.个人信息权是一个开放的概念,它可以有效弥补单一行为规制模式的缺陷,并构成对效用最大化的边际约束.对个人信息权的保护应当成为整个法秩序的共同使命,形成公法和私法的双重保护进路.
    • 唐东哲
    • 摘要: "共同善"这一概念的内涵有双重维度:第一,作为个人完满的"共同善",也即所有个体都以某种方式的自我实现为最终导向;第二,作为协作之善的"共同善",也即我们在政治哲学中所说的"公共善",这样的协作之善构成了所有人自我实现的不可或缺的基础.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一个直接危害就是对"共同善"的损害,这不仅仅体现在对生命这样一个个人完满的基本方面的剥夺,也体现在对一个人的长远的自我实现的影响.疫情暴发以来,我国全面、迅速以及有效的防控手段都体现出了对"共同善"的维护,包括对生命、财富、个人尊严等作为个人完满之善的维护,而此次全国上下一心的行动本身就是一种"协作之善"."共同善"的维护不仅是我们疫情防控的导向和目标,同时它也给我们的疫情防控提出了更高的道德要求:第一,永远将人当成目的,而不是手段;第二,在每一个行动之中都要尊重每一个"共同善".
    • 李露雅
    • 摘要: 现有对人权观念合理性的证成路径多从"人民公意""实践理性""基础规范"等角度出发,强调普遍性而忽略了人的个体性.将"权威意志"作为人权论证的起点,弥补了"人民公意""实践理性""基础规范"等学说的缺陷,强调人的个体性融于普遍性之中."权威意志"是从所谓"共同善"层面对实然法的补充要求,它意指人具有一种选择行为的能力,此种能力指导行为依靠自我意志的最高等级为自己下禁令,而此种禁令符合人类对行为的普遍期待,既满足了自我意愿同时也不妨碍他人意愿的实现."权威意志"经历"神赋人权""天赋人权""法赋人权"三种历史形态,证明当它最终外化为法律的权威时,是人们对现有法律制度遵守下的权利实现和现代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归宿."权威意志"实质上是对实证法更高价值的追求,为协调跨文化价值的人权观念、平衡强弱权利群体利益、提升国家治理的民主性和权威性提供了合理依据.
    • 杜帮云
    • 摘要: 社群主义重共同体,强调共同善与共同体认同,相较于执着个性和权利的自由主义个人原子主义,更能促进社会团结。社群主义社会团结观既因现实问题而生,又有西方共同体伦理之理论渊源。社群主义社会团结观虽有局限性,但对我们不无启发意义。巩固和发展我国社会团结,应多强调“同”,但不能忽视“异”,要基于“异”而求“同”。我国要加强民族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同时也要面向世界,积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 王籍慧
    • 摘要: “新兴”或“新型”权利的不断出现是当前权利话语发展的一个特征.这不仅会造成实践中的困境,还会引发权利在概念、理论上的混乱.厘清新兴权利诸多理论问题的一个核心是基于权利的证成面向,探寻一项需求如何才能成为一项法律权利.与义务论权利观相对,共同善权利观将共同善视为权利证成的一个内在理由,认为权利的正当性在于它服务于特定共同体的共同善.具体而言,共同善权利观存在两种论证方式,即基于“个人自主”理由的论证以及基于“自我”观念的论证.无论基于何种论证方式,共同善权利观本身存在一定的缺陷,它无法真正取代个人主义权利观的价值,也无法提供令人满意的实质性道德判断的标准.更重要的是,共同善权利观所坚持的至善论可能暗藏强迫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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