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
醉驾的相关文献在2007年到2022年内共计381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政治、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338篇、专利文献2613篇;相关期刊193种,包括山东警察学院学报、法学、法制与社会等;
醉驾的相关文献由466位作者贡献,包括张楠、王志祥、王艳等。
醉驾
-研究学者
- 张楠
- 王志祥
- 王艳
- 郭世杰
- 郭凤龙
- 马虹
- 侯学峰
- 侯常松
- 刘兆阳
- 刘彧
- 刘忠其
- 双璐
- 唐以明
- 唐思琴
- 姚友良
- 张亦弛
- 张曦
- 彭凯
- 徐安然
- 徐苗
- 曹瑾
- 李文祥
- 李瑞生
- 李艳秋
- 杜广龙
- 杜英杰
- 杨希
- 杨通新
- 汪晓雯
- 王刚
- 王祯
- 王致尧
- 石经海
- 罗麒琪
- 舒方硕
- 赖燕娜
- 陈东
- 随庆军
- 韩瑞光
- 马腾昊
- 丁邦文
- 万其春
- 万彬彬
- 严峰
- 于新明
- 付林
- 代洪
- 任帆
- 伊舟
- 何晓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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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祥;
融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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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我国刑法立法中犯罪圈扩张的趋势极为明显。犯罪圈的扩张主要是通过创设新罪和调整原有犯罪的罪状这两条路径进行的。犯罪圈扩张导致我国刑法结构开始出现轻重微分层的嬗变。虽然犯罪圈的扩张可能带来对公民权利的负面效果的问题,但是总的来讲,其符合风险社会背景下我国当前社会治理的需要。犯罪圈的划定与犯罪成立和反社会行为的制裁模式密切相关。当前,从我国特殊的法治现状、国民规范意识培养、对轻微反社会行为的治理效果以及司法资源的配置等方面来看,保留并完善现行的二元制模式优于彻底替换为一元制模式。并且,还应当积极探索完善微罪的出罪路径,在犯罪圈扩张的过程中坚持自由价值与安全价值并重,协调刑法与其他部门法之间的关系,理性回应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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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利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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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1年以来,涿鹿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深化"点穴"治理,通过联动联查、倒查追责、警示教育、源头预防相结合,既严查处又重预防,有效遏制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频发问题。截至2021年8月底,全县查处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案件75件75人。针对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县纪委监委与公检法机关联合办案,建立健全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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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航;
梁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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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与域外相比,我国醉驾入罪门槛并不低,提高醉驾入罪门槛非但不能达到有效减少醉驾案件数量的目的,反而可能会削弱对潜在违法者的威慑力。我国近年来醉驾犯罪数量激增,主要是因为机动车数量和有驾驶资格的人数不断增长,潜在违法者数量持续增多,而刑法对醉驾行为的规制未及时作出调整,没能适应新形势下的犯罪预防需要。面对类似情况,域外国家通常会降低醉驾入罪标准或者加大刑罚力度,以增强对潜在违法者的威慑力。我国应借鉴域外立法经验,降低职业司机和新司机醉驾入罪门槛,实行多元化的醉驾入罪标准,提高危险驾驶罪的法定刑,加大对醉驾者的处刑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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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创新“1234”工作模式。2011年“醉驾入刑”实施以来,“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日渐成为社会共识,然而仍有侥幸者以身试法!为避免悲剧发生,从源头预防酒驾行为,莆田城厢交警在开展酒醉驾综合治理中,创新“1234”工作法,多管齐下,全力织就严防酒驾“天罗地网”:建好一个阵地;“警企”双向共建;打造三方联动;获构筑“四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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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晓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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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我国不少学者呼吁将“毒驾”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加以规制,但是在刑事立法中,立法机关对于“毒驾”行为入刑与否依然采取审慎态度。这是由于“毒驾”相较于“醉驾”来说,其行为和主观罪过更具复杂性,检测标准更难以确定。根据“毒驾”行为的可罚性和入刑的可行性综合加以考量,该行为目前不宜入刑,但可以通过应用《刑法》相关规定以及完善刑法与行政法之间的衔接机制,以更好地实现对“毒驾”行为的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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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一老一小”、进城务工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农村“一老一小”、进城务工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杜绝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涉酒事故的发生,六安公安交警在严查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积极走进乡庄,大力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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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确保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冬季会战集中统一行动,重点检查“两客一危一货一校”、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重点查处“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货车及三轮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冬季会战第四波集中整治行动吉林省公安厅交管局要求,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启动二级勤务,最大限度将警力压向一线、压向路面,向公路和农村倾斜,重点加大交通违法和事故多发路段时段的巡逻频次和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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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艳(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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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来宾市地处桂中腹地,是广西重要的道路交通枢纽,农村公路占全市道路总里程的80%以上,路况复杂,因酒驾醉驾引发的恶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打击酒驾醉驾交通违法一直是交管部门整治工作的重点。今年以来,来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结合辖区实际,持续发力重拳打击辖区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坚持走酒驾醉驾治理“共建、共治、共享”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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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璋龙;
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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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保持对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全力确保春节期间全市交通安全形势平稳,1月31日至2月6日,池州市公安机关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查酒驾、除隐患"专项行动。行动期间,池州市公安局每天安排机关三分之一民警,编成5组开展酒驾查缉工作。据悉,此次专项行动,以城区饭店、夜市、KTV、酒吧等场所和农村地区乡镇集市、国省道穿村过镇等路段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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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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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醉驾”行为被纳入刑法规制以后,酒后驾车行为得到明显的遏制,但笔者通过分析近几年的司法治理实践,发现醉驾案件呈现出一个特点:城市和农村的醉驾犯罪主体特征呈现出巨大的差异性,主要表现在:农村地区醉驾案件的犯罪主体驾驶二轮摩托的数量远超城市地区,无固定职业的比例远高于城市地区,低学历占比大幅度超过城市地区。通过对犯罪主体特征的分析可以得到一个结论:醉驾案件的司法适用已经呈现出明显的群体性规制差异,同时只依靠法律控制模式惩治酒醉驾问题在农村地区也显现出了较大缺陷与弊端。对于上述问题的解决路径不能只着力于刑法的事后惩戒,而应当聚焦于诉源治理,重视对农村地区醉驾行为的犯罪预防,优化犯罪治理路径,从源头减少醉驾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