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罪
轻罪的相关文献在1983年到2022年内共计131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政治、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30篇、会议论文1篇、相关期刊95种,包括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法学、法治研究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2005年全国刑事起诉与不起诉制度学术研讨会等;轻罪的相关文献由139位作者贡献,包括赵岩、郑丽萍、刘凤杰等。
轻罪
-研究学者
- 赵岩
- 郑丽萍
- 刘凤杰
- 廖皓
- 王志祥
- 田兴洪
- 袁彬
- 高勇
- 丁华宇
- 万杨
- 冯帅
- 凌萍萍
- 刘仁文123
- 刘彬
- 刘念
- 刘文飞
- 刘柏宏
- 刘瑞刚
- 刘盼盼
- 刘红艳
- 刘芬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课题组
- 卉子
- 吕元礼
- 吴晓琳
- 吴林生
- 周峨春
- 周甜甜
- 周祺祥
- 周立平
- 周铭学
- 唐彦
- 唐彦1
- 夏黎阳
- 姜敏
- 姜涛
- 孙道萃
- 孥宏伟
- 宗会霞
- 小赵
- 屈学武
- 屠嘉铃
- 康家昕(译)
- 康希
- 张丽丽
- 张云梅
- 张伟华
- 张健
- 张孔修
- 张晓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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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芳;
甘叠;
刘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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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设计具有明显的公正优先价值导向。通过构建非线性量刑模型分析177161份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初审判决书发现,司法实践中表现出明显的“从宽”克制倾向:认罪认罚对轻罪量刑的作用倾向于在“底线”游走,接近量刑情节“坦白”;传统量刑情节仍在习惯性适用,认罪认罚发挥实效的空间不足。在法定主义背景下推动更高层次上公正与效率的统一,可以考虑,一方面建立认罪认罚分级分类制度,适当加大对轻罪的从宽幅度;另一方面扩大认罪认罚从宽幅度的法定空间,在立法上赋予认罪认罚“减轻”情节地位,破解量刑折扣零和博弈的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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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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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法理论将法定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归结为"轻罪",既具有可靠的实定法依据,又比较契合我国刑罚结构的整体特点。形而上地、抽象地争论或谈论积极刑法观或消极刑法观,并无实际意义。刑法设置轻罪的实质根据在于我国当前及今后惩罚犯罪的实际需要。必须贯彻法秩序统一原则,立足于中国法律体系的内在要求进行轻罪设置。轻罪的认定应当坚持法益对构成要件及其要素解释的指引、构成要件要素的独立判断和构成要件要素的实质解释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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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彪;
刘柏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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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积极立法、增设轻罪未必就是象征性、回应性、情绪性立法。轻罪扩张并不必然违背法益保护原则与刑法谦抑性,而具有填补法律空白、加强人权保障、培养公民守法意识的现实意义,是刑法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表现。但是,大量增设轻罪既会导致案件数量增加、办案压力增大继而加剧案多人少之司法态势,又必然导致有罪人口增加、犯罪标签泛化。因此,有必要探索轻罪扩张背景下的应然路径,在刑事程序法上要完善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建立“漏斗式”的刑事司法体制,在刑事实体法上,要建立前科消灭制度、坚守实质解释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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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宇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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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既是侵害人身自由之抽象危险犯,又是侵害意志自由之行为犯,前者符合“保护同一法益之上一位阶犯罪”的立法设计,能够证成轻罪定位的合理性;后者的法益侵害流程可察性高,利于发挥法益的构成要件解释指导机能。轻罪立法是为追求刑罚必定性,因而本罪在要件解释时须遵循意志自由行为犯的法益保护向度,严格排除行为、目的等要素的添附;在司法适用时须协调基本犯与系统化罪名群的关系,妥善处理诉讼时效、未构罪情节引发的处罚间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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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峨春;
郭子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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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产生于重罪重罚的“小刑法”时代的前科制度,有效地发挥了犯罪预防的作用,但也具有“标签化”、过度限制前科人员权利等负效用。特别是在轻罪逐渐增多的“大刑法”时代,现有前科制度有违罪责一致的原则,亦不利于轻罪犯重新回归社会,也与刑法“严而不厉”的优化趋势相冲突。因此,应构建差异化的前科消灭制度:限定前科消灭制度的适用范围为轻罪,采用自然消灭、裁量消灭、推迟消灭3种方式,保留刑事领域的法律后果,选择性保留非刑事领域的法律后果,并封存相关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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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新;
康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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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犯罪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近年来,我国的轻罪案件数量明显增加,轻罪治理随之也备受关注。重罪与轻罪是我国刑法理论对于犯罪的基本分类。我国刑法中的犯罪体系是由各种重罪与轻罪组合而成的一个复杂系统。危险驾驶罪是我国近年司法实践中常见多发的一个轻罪罪名。酌定不起诉,又称相对不起诉或微罪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犯罪嫌疑人作不起诉决定的刑事案件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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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萌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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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已步入轻罪化立法时代,高发型轻罪对有限制的前科消灭制度提出了紧迫要求。学界现有研究主张构建的“从1到0”的前科消灭制度恐难为公众所接受,在一定程度上也欠缺可行性,有使前科消灭制度成为摆设之虞。有限制的前科消灭制度契合时代背景与基本国情,为轻罪立法的进展扫除现实阻碍,有助于实现推动犯罪人再社会化、防止再犯罪的制度内涵。在构建进路上,可分别从罪质、效力、复权制度等维度加以限制。在罪质方面,前科消灭制度只面向轻罪进行消灭;在效力方面,侧重在社会领域进行消灭;在复权制度方面,需发挥其辅助功能,以助实现前科消灭制度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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缪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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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目前中国轻罪社会的转变形势下,国家出台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司法工作的模式与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以实践中最为关键且具有客观性、应用性的证据为切入点,按照统一证据标准的概念从证据的角度研究如何落实“慎诉”刑事司法政策。证据标准在大数据时代被赋予了新的理论含义,并且在技术层面具备了实现可能性,中国的司法改革正处在风口浪尖,亟待提高司法理念与水平,统一证据标准对于先进的司法改革与落后司法理念模式的矛盾解决提供了有效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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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首位将入狱服刑的前总统法国巴黎轻罪法庭就前总统萨科齐涉嫌贪腐和以权谋私案作出裁决,判处其三年有期徒刑,两年缓期执行。萨科齐成为继希拉克之后第二位被判有罪的法国前总统,也成为首位将入狱服刑的前总统。主审法官认为萨科齐利用其身份及政治和外交影响力拉拢法官,以满足个人利益,其行为性质特别严重。萨科齐本人则公开表示,将会为证明自己的清白,战斗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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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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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年,美国加州以58%赞成的比例公投通过了第47号提案,将盗窃财物价值950美金以下的由重罪改为轻罪。通过之前,加州暴力犯罪和涉及财物犯罪的趋势和全美国的趋势基本保持一致,但通过后则从低于全美国水平变成了超全美国水平。该提案在加州甚至在全美国引起了极大的争议,不少人把它称作“偷窃抢劫950美金以下不算犯罪的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