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相关文献在1990年到2022年内共计152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信息与知识传播、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50篇、会议论文2篇、专利文献336047篇;相关期刊105种,包括电子知识产权、法律与生活、法制与社会等;
相关会议2种,包括2012知识产权南湖论坛暨“知识产权:制度完善与产业发展”国际研讨会、华北地区高校图协第二十四届学术年会等;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相关文献由135位作者贡献,包括徐一楠、杨德兴、叶新等。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336047篇
占比:99.95%
总计:336199篇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研究学者
- 徐一楠
- 杨德兴
- 叶新
- 吕睿
- 夏晶晶
- 姚宇聪
- 宋凯
- 朱京玮
- 李素卿
- 李陶
- 熊琦
- 程超
- 肖莉虹
- 董慧凝
- 贾月皓
- 赵江龙
- 黄钱欣
- 齐相潼
- 丁春燕
- 任重远
- 余俊峰
- 佟姝
- 倪静
- 傅燕萍
- 兰田
- 冯晓青
- 刘冷
- 刘大乾
- 刘大勇
- 刘忆红
- 刘琳琳
- 刘莹
- 刘虹桥
- 勇毅
- 卢海君
- 叶芷旖
- 姚兵兵
- 姜姝玉
- 姜庶伟
- 孟洋
- 宋宏飞
- 崔国斌
- 康建辉
- 张丽
- 张心全
- 张思远
- 张思远1
- 张秀峰
- 张航
- 张薇
-
-
郑淑凤
-
-
摘要:
录制录音制品法定许可具有提高著作权许可效率、抑制传播者垄断著作权资源、促进作品传播和抑制许可费虚高的潜在功能,有助于缓解音乐市场持久存在的版权恶性竞争问题。当前对该制度的定位认识和体系化思考不足导致制度缺乏配套规则和兼容性。本次《著作权法》修改虽未涉及该制度,但其中构建集体管理组织的权利查询系统和提供许可费协商机制与救济措施等修改内容客观上有助于完善法定许可制度的实施机制,降低制度适用风险。在落实上述修法新规时,应将法定许可纳入其中并通过实施条例加以细化,包括在集体管理组织的权利登记系统中明确需提供法定许可相关信息,允许权利人选择通过集体管理组织或自己直接向使用者收取许可费,同时还需明确自由许可与集中许可的兼容可能,鼓励集体管理组织为法定许可的许可费率提供指导价格区间。在完善上述机制的基础上,立法者可考虑删除允许著作权人声明排除适用法定许可的规定,提高制度适用能力。
-
-
赵凤兰
-
-
摘要:
1979年,他为电视片《哈尔滨的夏天》作词作曲的插曲《太阳岛上》风靡全国,一夜成名;1980年,他为电影《戴手铐的旅客》填词谱曲的《驼铃》饱含着浓浓的战友情,传唱至今;而耗时四年精心创作的87版《红楼梦》组曲更因其较高的艺术价值和震撼力,成为中国民族音乐史上的经典之作。王立平还为推动我国著作权法的制定、实施和完善,做了大量工作,领导并创建了我国第一个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
-
-
郭向南
-
-
摘要:
短视频产业飞速发展,暴露出现有的著作权保护体系有待完善。具体而言,“司法保护+行政保护+社会保护”才是短视频著作权的完整保护体系,而当下社会保护存在短板。补足社会保护的短板的突破点是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要从整个保护体系的角度定位自身,摆脱行政色彩,加强集体管理能力,切实推动整个保护体系的平衡发展。
-
-
祝福临
-
-
摘要:
中国数字音乐版权市场经历了“盗版时代”、“付费版权时代”、再到“独家版权时代”,基于市场变化情况,国家主要采取了约谈、出台通知以及行政处罚等强制力较强的手段进行市场监管和调控。本文通过对独家版权协议的法律性质进行辨析,分析其对数字音乐版权市场造成的多重影响,以此厘清独家版权在数字音乐版权市场发展中的历史意义;同时结合对域外合理经验的考察,探析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市场缺位原因。针对上述数字音乐市场的管理问题,提出了以下建议:发挥国家政策引导作用、加强对集体管理组织的监督;此外,健全法律制度设计、升级技术管理数据系统,以弥补行政资源的不足,从而形成一套完整的数字音乐版权市场管理体系。
-
-
李晶;
张靖辰
-
-
摘要:
唱片到数字音乐的转变颠覆了传统音乐产业.传统版权制度面临先授权后使用基本原则的商业打破与版权制度激励目标的难以实现问题.美国2018年《音乐现代化法案》对数字音乐发展的版权制度变革需求作出回应.该法案设立了新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并对版税率计算方式等作出调整,解决了传统版权制度一些显著缺陷.借鉴该法案对于我国应对数字音乐产业发展所引起的版权问题有所裨益.我国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可调整为有限竞争或有限垄断模式,加强透明度与各方监督力度,提升管理能效.音乐数据库的设立需重视元数据问题,确保数据库的有效性.版税率的确立应依据市场而定,可通过技术手段予以实现.
-
-
刘琳琳;
王鑫怡
-
-
摘要:
互联网时代下,MOOC教育新模式俨然已成为一种新型教育模式.著作权的立法宗旨即实现著作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平衡,著作权人的利益和MOOC制作者的利益需要合理分配.为使结论更具有操作性和科学性,采用案例分析的方法,以现有案例为研究对象,在现有理论框架下提出如下解决方案:MOOC制作者使用在先作品适用法定许可,同时确定支付报酬的计算方法,将区块链技术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制度融合,引入高校图书馆和制作者合作机制.
-
-
李陶
-
-
摘要:
《著作权法》于2020年完成第三次修订后,我国立法者应加强著作权集体管理领域相关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对此,强化集体管理组织的信息披露与公开,优化集体管理组织的内部治理结构,不仅有利于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能够促进集体管理领域良好运行秩序的形成.为了能在《著作权法》内部价值体系的指导下实现权利人、使用者和公众的利益共赢,立法者应对《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中与信息公开和内部治理相关的条款进行修订.
-
-
-
-
摘要:
新《著作权法》6月1日起施行6月1日是新中国第一部《著作权法》实施30周年纪念日,也是新修改的《著作权法》生效日。新版《著作权法》在以下八个方面有所突破:一是增加惩罚性赔偿制度,法定赔偿上限提高到500万,明确法定赔偿数额下限为500元;二是规定视听作品,将类电作品改为视听作品;三是对广播权进行合理扩张;四是修改作品定义,作品客体类型开放;五是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六是规定演员职务表演权利归属;七是明确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营利法人,规范管理,信息公开;八是凸显对阅读障碍者的关爱。
-
-
朱凌珂
-
-
摘要:
现阶段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模式已无法适应数字时代下著作利用型态,还存在支付权利金的流程庞杂且容易被中间人隐匿、音乐创作人难以及时获取应得合理报酬等现实困境.应用区块链技术后,能够有效解决著作权集权管理组织所面临的无法处理的身份验证问题,赋予著作权利人通过智能合约进行授权管理的自主控制权,协助著作权集管组织建立全球资料大数据库.区块链技术是否适应于著作授权,应视著作授权的 目的及方法、范围来决定,如果是特定目的、一次性授权金额高的大权利授权,为使授权的目的、范围、内容和授权金明确化,权利人和使用人之间可以选择区块链和智能合约来辅助授权.
-
-
-
赵江龙;
李素卿
- 《华北地区高校图协第二十四届学术年会》
| 2010年
-
摘要:
从法理基础、立法、司法等法律角度对数字图书馆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进行了分析探讨,提出了构建数字图书馆环境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通过这一组织,在权利人、使用者和社会三方之间架起一座畅通的桥梁,既有利于维护著作权人及其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推动数字图书馆事业的和谐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