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自治权
村民自治权的相关文献在1992年到2020年内共计93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政治、工人、农民、青年、妇女运动与组织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90篇、会议论文3篇、专利文献755篇;相关期刊83种,包括国家行政学院学报、四川行政学院学报、云南行政学院学报等;
相关会议3种,包括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2010行政法年会、2006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等;村民自治权的相关文献由93位作者贡献,包括陈忠禹、周贤日、谢明等。
村民自治权
-研究学者
- 陈忠禹
- 周贤日
- 谢明
- 颜勇
- 刘涵语
- 张景峰
- 张秀芹
- 李悦
- 李蕾
- 杨成
- 樊欣欣
- 潘嘉玮
- 王德志
- 董雪兵
- 贵立义
- 赵菊敏
- 郝红梅
- 骆岍
- 龙禹
- 严卿
- 任自力
- 余逊达
- 刘东杰
- 刘丽
- 刘传根
- 刘宇
- 刘建发
- 刘志鹏
- 卫泳震
- 原秋华
- 吕云峰
- 吴兴国
- 周世中
- 唐明
- 唐鸣
- 孙良斌
- 孟凡雷
- 宗志翔
- 庄培彩
- 张弘
- 张清
- 张胜利
- 彭小霞
- 徐勇
- 徐华君
- 徐国聪
- 戴小冬
- 昭成
- 曾辉
- 朱双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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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岍;
刘涵语;
李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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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乡镇行政权与村民自治权是构成农村基层治理体系的两种力量。二者在实际运行中,受诸多因素的影响,极易产生行权范围交错混淆、权力配比双向失衡等问题,"过度自治化"与"附属行政化"均是其中尤为突出的表现。这些问题及倾向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我国新型农村的发展。本文将从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角度出发,深入剖析当前"乡政村治"模式背后的局限性及其形成矛盾点的根源所在,针对性地提出建议和对策,为完善我国新型农村的建设发展及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提供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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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小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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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宅基地退出过程中,较多领域涉及村民自治权的适用。当前,不管是宅基地退出申请的提出阶段、宅基地退出的审核和公告阶段还是宅基地退出协议签订阶段,均涉及村民自治权的行使。然而,由于相关法律制度的缺位、政府在宅基地退出中的角色错位、村委会缺乏尊重村民自治权的观念和意识、农民在宅基地退出中的弱势地位等原因,导致地方政府、村民委员会在宅基地退出过程中,侵犯村民自治权的现象屡见不鲜。应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正确定位政府在宅基地退出中的角色、增强村委会尊重村民自治权的意识和观念、提高农民在宅基地退出中的主体地位等,多管齐下,切实保障宅基地退出中村民自治权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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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启仁;
禹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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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村民自治不仅是国家管理农村的一种有效方式,也是农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更是社会主义民主在农村最广泛的实践.村民自治权在运行过程中由于体制的不完善和利益冲突等因素,屡屡出现权利行使不充分、受侵害的现象.基于此,从已有的理论出发并结合具体案例和实际情况,为村民自治权的有效行使和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的完善提供理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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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启仁1;
禹宁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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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村民自治不仅是国家管理农村的一种有效方式,也是农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更是社会主义民主在农村最广泛的实践。村民自治权在运行过程中由于体制的不完善和利益冲突等因素,屡屡出现权利行使不充分、受侵害的现象。基于此,从已有的理论出发并结合具体案例和实际情况,为村民自治权的有效行使和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的完善提供理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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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沛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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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村村民自治制度是我国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其限制了国家权力对于村民内部事务的干预,促进了农村基层民主的发展.但是,村民自治权在面对村民个体时,亦有权力的属性,对权力若缺乏有效的监督和限制,则会导致权力的滥用.当村民自治权对村民个体权利的侵害时,须要通过有效的途径对此进行规制,以保障村民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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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乐平;
韦广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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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领民办,群众自治”模式是广西河池市对于改善乡村治理机制作出的一种有益探索,该模式所创造的“引、放、议、评”四步工作法抓住了当前乡村治理中的薄弱环节,创新了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该模式表明:在充分肯定和坚持村民自治制度的前提下,保障和实现村民自治权是改善乡村治理机制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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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红梅
- 《2006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
| 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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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村民自治权就是村民通过村民自治组织依法处理与村民利益相关的村内事务的自治权利(力),它具有权利、权力双重属性,在其运行过程中既受到国家行政权力的限制,又受到村民权利的约束.作为权利,村民自治权很容易受到国家行政权力的干涉和侵害,这就要求国家行政权力从农村地区退出;作为权力,村民自治权有可能侵害村民个体权益,甚至造成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政,这就要求国家立法权和司法权介入村民自治权的运行过程,以维护和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才能使国家权力、村民自治权、个体权利在村民自治权运行过程中达致平衡与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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