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的相关文献在1983年到2022年内共计2462篇,主要集中在中国政治、农业经济、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2455篇、会议论文7篇、专利文献974篇;相关期刊960种,包括江淮法治、人民政坛、乡镇论坛等;
相关会议7种,包括对接京津——廊坊优势与率先发展会 、2015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第六届中国律师论坛等;村民委员会的相关文献由2127位作者贡献,包括余维良、徐付群、潘家永等。
村民委员会
-研究学者
- 余维良
- 徐付群
- 潘家永
- 闵竺楚
- 魏荣汉
- 乔新生
- 仝志辉
- 卢文捷
- 卢福营
- 孙瑞灼
- 本刊编辑部
- 王在水
- 王绪存
- 阿计
- 刘惠萍
- 周良生
- 张厚安
- 张庆华
- 张建军
- 张晶
- 徐海艳
- 本刊记者
- 李广义
- 李德勇
- 林嵬
- 王少飞
- 王海波
- 等
- 董红
- 袁文霞
- 陈前金
- 高富强
- 严金明
- 乔振友
- 于春
- 仲大军
- 任保有
- 任刚
- 任虎
- 俞可平
- 冯乐坤
- 刁西成
- 刘冰瑶
- 刘凤芹
- 刘宏远
- 刘志锋
- 刘志鹏
- 刘梅芳
- 刘烜
- 刘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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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志立;
曹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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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在我国乡村治理中基层党建引领特征越发鲜明的背景下,全面推行村级组织负责人“一肩挑”已经成为新时代促进乡村振兴发展、激发乡村治理活力的重要抓手,逐渐取得了自上而下的政策共识。对北省L镇实践的考察表明,基层政府综合多种途径完成了村级组织负责人“一肩挑”任务。基层政府全面推行“一肩挑”有着明显的上级压力与基层需求,采取了“情”与“理”结合、正式与非正式交织的动员策略。但与此同时,L镇的实践也反映出全面推行村级组织负责人“一肩挑”仍然面临着基层选举、基层治理和行政效率方面的困境。对此,可以从立法修订、激励机制、党建服务、力量培育等多方面发力,优化“一肩挑”政策运作的制度、动力、民意和组织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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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编辑部;
王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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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导语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65.7%;全国社区工作者达到433.8万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157.3万人;全国11.3万个城市居民委员会、50.9万个村民委员会初步实现信息统一管理;……国务院2月9日举行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十三五"时期,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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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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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被监护人”指未成年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原来“被监护人”只规定了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现在除了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智力障碍者以及因疾病等原因丧失或者部分丧失辨识认知能力的成年人,都在“被监护”范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第四款规定: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这是为应对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等“紧急情况”出现时的补充说明。当然,该款规定是抽象的,对疫情之外的其他情形也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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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裁判摘要】农村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资产属于村民集体所有,该企业被征收后的补偿款亦属于村民集体所有。未经村民会议授权,村民委员会擅自对外签章承诺将该村集体企业的部分财产份额或企业被征收后的部分补偿款份额转让给他人的,违反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该承诺或约定应属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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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吉明;
徐永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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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山区农村劳力老龄化、馈乏,分散型茶园的标准化管理、稳产、提品、降农残等是突出矛盾。解决这些矛盾,确保质量安全,须从源头找路径。根据山区茶产业生产实际,2018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对恩施市芭蕉乡境内分散型茶园实行全程专业化技术承包,效果显著。1基本情况2018年5月1日至2021年6月20日,恩施深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对恩施市芭蕉乡7个村2000余亩茶园进行技术承包,由恩施深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与茶专业合作社按每667m^(2)700元签定承包技术合同,连续实施三年。合同执行期间,由州、市农业农村局的相关技术部门、芭蕉乡政府及乡农业服务中心、所在村民委员会等监督实施并组织验收,对承包效果进行跟踪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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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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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我国宪法赋予每一位公民最神圣的权力。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是村民参与基层群众自治最重要的权利,是实现当家做主的权利,表达真实意愿的权利,是实现村民自治的前提。村民委员会制度在我国实施以来适应了广大农村地区的发展需要,取得了很大成就,但也暴露了一些问题。通过调查研究发现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过程中的问题,从法律的角度,对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进行法律规制和引导,促进农村民主政治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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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湖南省实施办法》于2022年1月19日经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1.如何申请宅基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应当以户为单位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没有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应当向所在的村民小组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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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珍;
樊琦;
张伟意;
王庆志;
周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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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信阳市浉河区调查农户施肥情况工作从2020年9月10日开始,于2020年12月30日结束。调查范围覆盖全区8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涉及147个村民委员会。一、基本情况浉河区是信阳市的主城区、老城区,也是信阳市的经济、文化、交通、商贸和金融中心。全区现辖9个乡镇、8个街道办事处、1个物流产业集聚区。耕地土壤类型主要分为水稻土、黄棕壤土、黄褐土、潮土4个土类,有7个亚类,21个土属,67个土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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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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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苏省南京市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尤其是从2020年起,整市稳步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分账管理改革,有力强化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优化集体经济发展制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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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勇军
- 《2016年第十三届长三角法学论坛》
|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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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总体滞后已使其成为农村社会走向现代化和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扭转这种格局亟待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新思路.立足目前农村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现状和治理格局,有必要针对农村环境治理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引入村民委员会介入这一治理环节.在尊重环保部门等国家监管力量在农村生态环境监管体系中为常规监管和主导作用的前提下,应充分发挥作为非常规监管力量的村民委员会的协助和补充作用,以促进国家常规监控与非常规社会监控之间的协调、互补与互动,实现对农村生态环境监管的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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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睿华
- 《2015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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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与1989年实施的环保法比较,2015年1月1日实施的新环保法加强了对农村环境污染的治理.然而,纵观新环保法的内容,其主要针对的还是城市和工业,对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立法规定不符合农村实际,且规定的很笼统,不具有可操作性,加上相关监管机构很难对农村的环境污染进行有效监管.在这样的现实面前,为加强农村的环境污染治理,笔者认为现今农村建立的村民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无疑有可能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突破口.村委会是目前治理农村环境污染的最佳组织.然而新环保法没有规定村委会治理域内环境污染的职权,《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物权法》也只是概括的授权村委会治理环境污染,笔者认为在今后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细则》中应当增加具体职权的规定,授予其治理村域内的污染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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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苏芮
- 《对接京津——廊坊优势与率先发展会》
|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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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作为准政府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村民委员会在我国分布相当广泛,其作用与地位也是不容小觑的.本文通过对村委会的介绍,以及对村委会功能现状的分析,总结了村委会的法定功能,同时对其功能进行了定位与延伸研究,认为其还具有经济功能、政治功能、文化功能、社会功能和生态功能,以便其在对农村公共事务进行管理过程中尽到应尽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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