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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法治

实质法治的相关文献在1998年到2022年内共计163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61篇、会议论文2篇、专利文献899篇;相关期刊138种,包括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华东政法大学学报、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等; 相关会议2种,包括第八届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新中国人口60年——回顾与展望全国学术研讨会等;实质法治的相关文献由172位作者贡献,包括陈金钊、石珍、刘诚等。

实质法治—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161 占比:15.16%

会议论文>

论文:2 占比:0.19%

专利文献>

论文:899 占比:84.65%

总计:1062篇

实质法治—发文趋势图

实质法治

-研究学者

  • 陈金钊
  • 石珍
  • 刘诚
  • 尹燕波
  • 张志铭
  • 张涛
  • 李乐平
  • 李晓
  • 林铧婷
  • 湛中乐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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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年份

    • 沈国明
    • 摘要: 以中华法系文化要素为代表的传统法治文化,历经上千年流变,仍然或多或少、或隐或现地对当今法治建设产生正面或负面的影响。在法治中国建设过程中,要挖掘优秀的传统法治文化。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后,要格外关注既有法律制度得以存活的文化土壤和生存环境,使其能够达到立法预期。吸收外来法治理念和制度时,要关注它们与中国本土文化的融合,避免法律不能落地存活。近现代法治实践的历史表明,绝不能仅仅对传统的中华法系文化要素进行非此即彼的机械式处理,而应在全面把握其基本内容的基础上,结合时代的发展和法治建设的需要,进行现代化改造。传统法治文化经积累、传承与再生产,被不断地提炼和更新,可以成为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资源。为此,需要挖掘传统中华法系文化要素,赋予其时代内涵,为我所用。
    • 金成波
    • 摘要: 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处罚法的首要指导原则,旨在实现立法对行政的控制,然而,由于缺乏对行政效能、个案正义、实质法治等的关照,处罚法定原则很难支撑起一个对现实生活而言足够具体而周延的规则体系。相反,必须确立行政处罚便宜原则才能够为规范社会生活持续地进行目的性续造。便宜原则的规范内涵要求,尽管行为人的行为已经满足了应受行政处罚的构成要件,具有可罚性,但是出于行政目的的考量,在个案中仍然可以进行“合义务裁量”,放弃对此行为的追诉和处罚。便宜原则与法定原则、比例原则、平等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之间有区别也有联系,这些原则构筑的原则体系,将共同推动行政处罚的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走向统一。
    • 姚荣
    • 摘要: 探寻大学治理法治化的路径,是高等教育法律研究的经典议题。程序正义是法治与恣意而治的分水岭。公平、公正与公开是大学治理程序正义图谱的三项基本要素,是大学治理迈向良法善治的核心要义。大学治理缘何选择程序法治与大学治理何以走向程序法治是大学治理法治化亟待回应的两项基本议题。基于学术自由与大学自治的法律乃至宪法保障原理,高等教育领域的立法和政府规制,往往相对谦抑且赋予大学以较为广泛的自治空间。国家对学术自治的监督,更多基于程序规制的原则展开,而较少介入大学专业判断的实体裁量部分。大学治理法治化选择程序正义进路的动因包括:大学治理的公法属性与大学的公法地位、学术自治的特殊性、新型法律纠纷的复杂性以及高等教育领域人权保障的诉求等。大学治理法治化之所以能够走向程序正义进路,得益于法定程序条款的增加与行政程序立法的特殊适用、政府监管对师生程序性权利的普遍关注、司法审查介入大学自治的程序审查及高等教育领域行业规范的程序规制。由此可见,程序正义规则并非一种内生的、自生自发的秩序,而是借由立法监督、司法审查、政府监管以及行业规范等多重规制力量的介入,能够较好地回应大学作为特殊公域的属性以及师生权利救济的复杂性和多元性的秩序。重审大学治理法治化的程序正义进路,需呼唤学术自我规制的“程序化”变革,以便更好地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增进大学裁量决定的实质合法性与正当性。
    • 徐铭睿; 戴小冬
    • 摘要: “三治结合”作为我国新时代乡村治理新体制,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既非纯国家也非纯社会的多元治理模式。“三治结合”作为一个整体概念,其法治含义侧重于实质法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语境中属于法治社会的范畴,是法治乡村社会的存在形态,应进一步对“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制进行法治化。“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制内部关系中,村民自治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项法律制度,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之做出了具体规定,民法典也有村民自治的相关规定;德治也是在现代法治框架之下,蕴含着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体现着法治的伦理基础和底蕴。
    • 胡明
    • 摘要: 预算绩效问责是关系政府治理效能提升的重大命题,亟待从学理上予以回应和研究。预算绩效问责源于传统预算的弊端与传统问责的缺陷,从法的价值和法的功能角度体现出追求实质法治和迈向激励型法的性质。在理论基点上,预算绩效问责蕴含着从行为到角色的逻辑转换,围绕角色责任理论进行规范解构,包括角色划定、角色履行、角色评价与角色调整的构成要件。基于预算绩效问责改革现状及其不足,预算绩效问责制的整体建构,在内部关系的调整上应重视预算组织法、强调角色责任制与明确绩效审计制,实现内在架构的重整;在外部关系的处理上应发挥人大主导作用、释放监察问责优势、激发公众问责活力,促进外在力量的整合。
    • 谭清值
    • 摘要: 政府价值治理是立足政府治理实践而萃取的一个描述、分析性概念。政府动用公共权力、财力等资源进行价值生产、动员、整合等活动中的法治观问题,成为“价值治理”理论迈向深入发展的一个前置性议题。当前宪法法律上的核心价值观条款昭示了“民主+形式合法性”版本的形式法治观,它可以为政府价值治理供给具有较弱合法化论证能力的“薄规范”。但政府价值治理中“整合+权利”版本的实质法治观具有理论和现实层面的优越性,它能够提供正当、持久的“厚规范”支撑。为了更好夯实政府价值治理的实质法治观,可以从宪法价值环境、法律规范化建设、行动模式等方面着力推进。
    • 马喜喜
    • 摘要: 行政案件的审理中经常出现“官了民不了”、“案结事未了”的现象,为解决行政审判难问题,“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作为行政审判长效机制被最高院提出。行政诉讼制度立法目的的偏离、行政案件禁止调解、裁判方式单一等多重因素制约争议的实质性解决,在今后的审判实践中,突出行政诉讼的纠纷解决功能、允许行政调解的存在以及完善裁判方式等措施可以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解决。
    • 陈雷
    • 摘要: 不可否认,在目前的法学研究和法律适用中,的确存在看重实质逻辑的现象,而且通常都会把它放在形式逻辑的对立面,这难免会对法治建设产生不利后果.关键问题在于,单方面强调形式逻辑,通过重新定义法律概念的方式,矫正以往“带伤的思维”,并不一定可以促进法治建设的完善.其中,形式逻辑与实质逻辑其实未必矛盾,而且实质逻辑对法律外部价值的引入,已经通过基本的形式逻辑对逻辑的适用对象进行了一次逻辑适用.我国法律概念主要来自对西方概念的移植,此种事实决定了我国法律体系在未来仍需保持开放状态,以便对法律概念进行建构和修正.唯有如此,才可以夯实现代法律在中国社会生长的根基,加速法律体系的独立与完善.
    • 陈杰
    • 摘要: 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是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公安机关在执法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集中表现为审时度势地全面回应人民群众需求的回应型公安行政.这一行政模式集执法、防控、调解和服务于一体.由于综合考量群众利益,相较于"严格执法"的行政模式,回应型公安行政可以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不同情境下的妥善回应有时需要对既定法律进行变通,这似乎又与"执法必严"的法治公安建设相龃龉.事实上,严格执法体现了法律的形式合理性,而全面回应人民群众需求则彰显了法律的实质合理性,回应型公安行政需要兼顾形式"合法"与实质"良法".从实践看,实质法治的社会背景、法律文义模糊的现实条件以及取向于法律原则的运作方法,共同为回应型公安行政创造了最大限度的可能.
    • 林铧婷; 谢雄伟
    • 摘要: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已经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迅速演变成全球大流行的疫情.疫情激活了我国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这一刑法条款.为了使新冠肺炎这种乙类甲管的传染病适用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有正式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本罪名的罪状表述进行了修正.此次修正意义重大,兼具形式法治和实质法治的效果,实现两者的有机统一,是一项与时俱进的立法修改.在罪过形式上,应当将此罪的主观方面确定为过失,这既是学界的主流观点,又符合司法实践的态度.在危害后果上,应当依同位解释规则将条文中的"传播严重危险"作出实害化解释,使之既符合"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和"有传播严重危险"作为并列构成要件的法条设置,又避免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扩大成为"口袋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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