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现场执法
非现场执法的相关文献在2003年到2022年内共计247篇,主要集中在公路运输、法律、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59篇、会议论文6篇、专利文献166564篇;相关期刊109种,包括江苏警官学院学报、法制与经济(上旬刊)、政治与法律等;
相关会议5种,包括2007第三届中国城市智能交通论坛、第二届中国智能交通年会、(第三期)江西智能交通论坛等;非现场执法的相关文献由449位作者贡献,包括段光莹、庄宏财、殷景明等。
非现场执法—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166564篇
占比:99.90%
总计:166729篇
非现场执法
-研究学者
- 段光莹
- 庄宏财
- 殷景明
- 张伟
- 甄蓓蓓
- 罗海斌
- 乔继国
- 冯培培
- 刘军峰
- 张佳贺
- 张烨
- 徐长杰
- 李国强
- 李建军
- 李永成
- 李铭
- 李雪
- 李鹏飞
- 栗国华
- 王永辉
- 王瑛
- 王龙刚
- 石磊
- 穆凯锋
- 罗国春
- 胡金辉
- 谢敏
- 贾伟
- 邓永强
- 陈康琪
- 龚鹏飞
- 丁建
- 丁萍网
- 何丕元
- 何开宇
- 侯艳艳
- 刘劲松
- 刘啸晨
- 刘志强
- 刘洪龙
- 刘阳
- 卜晓雪
- 卢传世
- 卢作浩
- 卢朝晖
- 卢海波
- 吕伟韬
- 吕奎
- 周东
- 周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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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万华;
邝帆;
沈霜;
宋家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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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各地超限超载的违法行为对公路造成严重损坏,存在着很大安全隐患。本文研究提出一种基于数据驱动的治超系统,借助不停车称重检测设备、联网信息查验、大数据比对分析等,提高治超效率,实现科技治超,提升行业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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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海岭;
张庆;
李亚军;
熊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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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以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收集证据、确定违法事实为特点的非现场执法,逐步成为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的新方式,水上交通执法网上办事与远程服务的工作机制,也成为水上执法系统“优化服务”方式的改革方向。但迄今我国非现场执法尚处于根据行政执法部门在没有法律授权的情况下依自行制定的程序进行执法的状态,非现场执法方式快速推行的同时,其电子取证困难、处罚条件不明确、执法流程不一致等问题也暴露出来。本研究通过案例研究、综合分析等方式,以江苏省水上交通非现场执法工作为切入点,在法律的框架下,整合分析现有非现场执法方式,探索水上交通非现场执法工作路径,明确各环节执法要点,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和关联性,对规范内河水上交通非现场执法、提升内河水上交通执法效率等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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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红章;
颜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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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交通违法行为是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的重要因素,交通执法是保障交通畅安、避免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为有效实现对交警路面执法、电子警察非现场执法以及交通违法处理等行为的全方位监管,湖南省湘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托执法管理中心建设,以“全系统规范执法、全流程监督管理、全方位服务保障”为着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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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志明;
张鹏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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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城管执法的形态具有独立的含义,也是影响执法过程及其效果的关键因素。大多数城管执法都是“面对面”进行的,主要特性包括依据看得见的情形决定各自的行动策略、彼此的行为和态度影响互动过程、环境因素是影响互动的重要变量、双边互动的过程很难标准化、执法过程的稳定性程度低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推动了非现场执法的探索,建构了“键对键”的执法形态,其主要特点是远距离而不见面的互动、简单而有限的执法事项、半自动化的执法过程、消除个人及其互动的影响以及延迟而模糊的执法体验等。“面对面”执法和“键对键”执法在空间结构、运行要素、过程机制以及风险点等方面,都存在着显著的差异,具有不同的适应性,也提出了不同的实践要求。进一步推动城管执法改革,需要深刻把握不同执法形态的优劣利弊,根据城管执法事项的类型及其特点,选择可行和适配的执法形态,以切实提高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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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启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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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我国,围绕交警非现场执法已有较为成熟的制度设计和规制理论,然而,尚缺乏一套从法哲学层面系统阐释该行为的理论范式。当前,交警非现场处罚“全民化”承载着秩序维护性和权利损害性的双重价值趋向。以此为基点,经由立法宗旨和法理特性的追本溯源,可以得出交警非现场执法的理论根基应为“交通秩序为主人权保障为辅”的“新秩序观”的结论。“新秩序观”不仅具有国内外立法例的规范印证和双重维度下富有操作性的适用逻辑,而且具有“秩序与人权同等保护论”和“秩序维护至上论”难以比拟的理论优势。以“新秩序观”检讨和重构交警非现场执法的相关立法、执法和司法问题,可以增强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立法的科学性、“电子警察”设置与应用的规范性、司法审查的保护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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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锋;
吴志华;
侯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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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视频监控、电子地磅、互联网数据传输、摄像头、传感器等设备数量的增加,大数据技术正逐渐成熟地运用于中国公路交通运输活动中,这必然带来公路交通执法部门的执法理念与执法方式的转变。由于传统人工上路执法模式与现今交通运输业的发展现状无法匹配,同时非现场执法模式日趋发展,运用大数据技术实现公路非现场治超,能够节省行政资源,提升执法效率等,使其成为新发展趋势,通过对浙江经验的观察与分析,总结出一套治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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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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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非现场执法逐步在内河水路交通领域推广运用,对于保障水路交通安全、畅通等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智慧港航建设投入不断加大和富春江船闸升级改造,钱塘江流域水路交通非现场执法有了更好的硬件基础和应用前景,同时在非现场执法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笔者以浙江省桐庐航区为例,就如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内河水路交通非现场执法进行探讨,以期地为相关部门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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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337号《南京市非现场执法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21年12月18日市政府第1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代市长:夏心旻2021年12月30日第一条为了规范相关行政执法机关非现场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非现场执法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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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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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修订的《海上交通安全法》将“电子监控”确定为海事管理机构实施监督检查的一种非现场执法手段。在梳理非现场执法内涵和相关法律规定以及非现场执法程序主要内容的基础上,对非现场执法在海事执法领域的应用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通过建立健全非现场执法设备技术标准、构建电子监控网络、建立海事非现场执法标准、建立大数据平台和保障电子监控数据安全等方面逐步稳妥推进海事非现场执法,构建标准、规范、高效的非现场执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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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庆丰
- 《(第四期)江西智能交通论坛》
|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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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现代智能交通工程的高速发展,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从单一的人工现场执法,逐步演变为人工现场执法与利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违法行为证据的非现场执法等多种方式并举.其中,区间测速是当前更科学、准确的非现场执法方式之一.本文对区间测速取得的数据结果定格作为非现场处罚证据的技术支持谈一些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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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娟
- 《(第三期)江西智能交通论坛》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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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目前非现场执法设备、系统及辅助设施存在的技术问题和风险,以及社会呼吁非现场执法应具有更高的公正性,引入具有资质能力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照国家、地方及行业法规、标准的要求对非现场执法设备、系统及相关设施进行检测,为非现场执法设备及系统提供法律保障,提高非现场执法的公信力是交通依法管理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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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佩辉
- 《2007第三届中国城市智能交通论坛》
| 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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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面临着机遇和挑战,传统的现场执法模式与手段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非现场执法系统的全面应用是交通管理工作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交通管理工作的一场科技革命。通过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通信技术、控制技术、传感技术、计算机技术和系统综合技术有效地集成并全面应用于道路交通管理,实现安全、畅通、实时、准确、高效的目标,从而带动交通管理工作从简单劳动型向科学智能型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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