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虎地秦简
睡虎地秦简的相关文献在1980年到2022年内共计253篇,主要集中在中国史、法律、汉语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246篇、会议论文7篇、专利文献5543篇;相关期刊150种,包括黑河学刊、江汉论坛、考古与文物等;
相关会议7种,包括中国文字学会第六届学术年会、中国会计学会内部控制专业委员会2009内部控制专题学术研讨会、中国文字学会第八届学术年会等;睡虎地秦简的相关文献由212位作者贡献,包括李国兰、李孝林、王子今等。
睡虎地秦简
-研究学者
- 李国兰
- 李孝林
- 王子今
- 刘乐贤
- 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法制史基础史料研读会
- 朱红林
- 李学勤
- 李巍巍
- 范常喜
- 邹大海
- 陈伟武
- 黄文杰
- 于洪涛
- 刘伟
- 刘信芳
- 刘向明
- 刘晓林
- 刘钊
- 刘鹏
- 吕唯平
- 周海鋒
- 商庆夫
- 孔德超
- 张不叁
- 张燕
- 朱湘蓉
- 李芳
- 李零
- 梁遗鹏
- 王辉
- 祖晶然
- 贺润坤
- 赵平安
- 郑心仪
- 郑振峰
- 陆锡兴
- 陈治国
- 陈谷栋
- 魏晓艳
- 龙仕平
- Reid
- WEI Xiao-yan
- Wang Xuan
- ZHENG Zhen-feng
- 乔志鑫
- 于孟洲
- 于振波
- 何政洋
- 何直刚
- 余振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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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凯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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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对《睡虎地秦墓竹简》中的两个问题进行了研究和补证,提出见于《封诊式》的“左角”“右角”当指头部环绕双耳耳根的部位。出土秦简的“柀”字,本义应该是“分、散”,在简文中较多地用为范围副词或程度副词,可解作“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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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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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学界一般将秦人的价值观概述为“重功利、轻伦理”“尚大求全”等,但根据出土的睡虎地秦简等简牍材料来看,在秦人的价值观念里,生活、人伦、情感等同样占有重要地位,具有朴素自然的特点。“务实好利”等评价未必全面,尤其没有反映秦代社会民众的普遍心理与价值观念。而秦人价值观之所以留下了“功利”的印象,则可从六国抗秦的政治需要及商鞅变法的影响这两点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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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芳;
刘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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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秦汉时期法典中的"盗"含义逐渐丰富,涉及"盗"犯罪的法律规范也逐渐体系化.成立"盗罪"的核心要素是"取非其有","盗杀"的含义应当做广义解释,威势取财过程中致人死亡的犯罪行为皆应作为"盗杀"来考察.根据竹简秦汉律所见"盗杀"及相关犯罪行为,结合传世文献中的记载进行归纳、梳理,可见秦汉律中"盗杀"的定罪量刑概况.秦汉之后,刑律中"盗杀"含义发生了变化,"威力强取"致人死亡的行为及相应处罚不再集中规定,而是散见于针对谋叛、强盗、劫囚、略人略卖人等犯罪行为的处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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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志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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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废”官作为对官吏“撤职永不叙用”的专用处罚,一直被学界所公认.然而,从现有公布的秦汉出土文献以及传世文献来看,秦统一之后,由于领土的急剧扩大以及爵位在刑罚体系中功能的增强,“废”作为秦特有的处罚方式,其“永不叙用”的处罚功能被分解出来.“免官削爵”“废锢”等词汇开始承担“废”官的原有功能,“废”逐渐从律令法制术语中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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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芳;
刘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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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秦汉时期法典中的"盗"含义逐渐丰富,涉及"盗"犯罪的法律规范也逐渐体系化。成立"盗罪"的核心要素是"取非其有","盗杀"的含义应当做广义解释,威势取财过程中致人死亡的犯罪行为皆应作为"盗杀"来考察。根据竹简秦汉律所见"盗杀"及相关犯罪行为,结合传世文献中的记载进行归纳、梳理,可见秦汉律中"盗杀"的定罪量刑概况。秦汉之后,刑律中"盗杀"含义发生了变化,"威力强取"致人死亡的行为及相应处罚不再集中规定,而是散见于针对谋叛、强盗、劫囚、略人略卖人等犯罪行为的处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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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岩;
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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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睡虎地秦简 《日书》是一面反映战国时期礼文化的镜子,其内容涉及祭礼、婚礼、丧礼等.其中祭礼的内容最多,问题也多,与礼书记载不同,"大祠""大祭"主要对象是"上帝""四帝"等至高神."帝""上皇""赤帝"等祭祀对象的含义不尽相同,是楚文化与秦文化并存于一书的反映.不同种类、等级的神祇所需牺牲品种类、颜色也不尽相同,是秦国的礼文化与传统巫文化相结合的产物.婚礼主要涉及请期、亲迎及夫妻交合之礼.葬礼主要有卜葬、下棺、外除及外丧之礼.其中的"牝月牡日"婚姻理论、"男日女日"埋葬理论实际上是阴阳和合理论的反映.总之,《日书》与礼书记载既有一致的地方又有所不同,体现出秦国对周礼文化继承的同时又保留自己特殊的原始礼俗遗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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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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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睡虎地秦简《日书》虽是一本以时日占卜吉凶的巫书,但某种意义上也可算作一部医书.该书涉及多种疾病,其中身体疾病方面包括五官疾病、外科疾病、内科疾病和妇科疾病等,心理疾病方面包括精神狂躁、噩梦及嗜酒等.《日书》不仅指出了疾病的种类,而且还探讨了疾病的起因及治疗方法,这是先民们对疾病认识的经验总结,是他们面对残酷的生存环境所做出的应激反应.以传统的五行理论、气论及术数论为基础的《日书》疾病认知论,具有一定实用性,其与《黄帝内经》都将五行理论与疾病问题联系起来并就此展开救治,殊途而同归.《日书》中一些关于疾病的记载建立在术数运行原理基础上,认为疾病多与"阳数"有关,这种有关疾病的认知是基于巫术基础上的,目的是借助巫术摆脱鬼神作祟、尽量规避那些神秘的致病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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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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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两千多年前,有一位官吏,他兢兢业业一生,留下了一本详尽的工作曰志,为后世研究秦代提供了丰富的资料。这份珍贵的记录便是湖北省博物馆的一件镇馆之宝——睡虎地秦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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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 Xuan;
王煊
- 《中国文物学会纺织文物专业委员会第四届学术研讨会》
|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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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睡虎地秦简有对“徒”处以赀“络组廿给”或“络组五十给”惩罚的律条,一定程度上蕴含着当时社会对所赀络组本体属性的认同.从几个方面对其进行了分析,“给”字应是络组的数量单位,或对络组编织纱线数量的规定;所赀络组在长、宽、密、重等方面应有一定的规制;络组实物应是一种军备物资,特别用于编连甲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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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常喜
- 《中国文字学会第八届学术年会》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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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睡虎地秦简《语书》中有六支简内容与考绩课吏有关,是秦时对"良吏"和"恶吏"行为表现的一般性说明,对于了解当时对官吏的基本要求有重要意义.这些简文自刊布以来,研究者甚众,解决了不少释读方面的疑难,但仍有一些字词未能确释.在研读诸家成果的基础上,对其中一段描写"恶吏"的文字试做疏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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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晶然
- 《楚简楚文化与先秦历史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
|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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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睡虎地秦简的出土向世人展示了秦国妇女婚姻状况的诸多方面,如秦国的婚姻制度、离婚和生育等问题.从这些方面可知当时秦国妇女的婚姻选择相对自由且受官府保护,妇女的社会地位也相对较高.秦国妇女婚姻状况较后世妇女要自由宽松许多,这与当时秦国的社会环境、民间风俗、国家政策是息息相关的.对秦国妇女婚姻状况的研究有助于对秦国社会风俗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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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文庆
- 《第七届“黄河学”高层论坛暨出土文献与黄河文明国际学术研讨会》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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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过去研究秦、汉法制,仅能透过书面文献里爬梳资料,律令条文虽见诸史籍,然多遭割裂而难见全貌.七○年代后,湖北省境内分别出土睡虎地秦简与张家山汉简,此二批出土竹简载录不少完整之法律史料,相对于记载未明或删节缺漏之书面文献,自然可为秦、汉法制研究带来更多契机.《汉书·刑法志》虽有上谳议罪的记载,然却未曾见相关文书传世,一直要到汉简《奏谳书》发表后,学者方得一窥原始面貌.过去史家习言汉承秦制,秦时有「延行事」,汉代《奏谳书》是否与其有直接关系?乃溯源典章制度之时所必须考论者.又奏谳文件所具备之文书格式、内容等,本文亦将藉《奏谳书》案例进行析论说明.最后则是针对《奏谳书》出现之重要词语「县论」及「它县论」进行全面观察,并据以阐释其法律专有义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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