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1年8月16日在吐鲁番市参加完新疆吐鲁番文物局主办的吐鲁番学国际学术讨论会之后,为了进一步考察唐蒲昌府辖境内的城、镇、烽、戍遗址,我于22日由吐鲁番市再次转到了鄯善县,得知县文管所收得公安部门送来的盗墓者赃物中,有两团烂废纸。经查看,可以确定为唐墓葬中死者的一双纸鞋,鞋面被涂成黑色,后跟已破败不堪,鞋底已失,鞋面虽有多层,但已黏粘成团。在鄯善县旅游文物局的要求下,我对纸鞋进行了保护性的初步拆揭,经剥离、刮浆,其中一片纸上露出有“光宅元年十二月十日”字样,“光宅”乃唐高宗年号,其元年为公元684年,说明这是唐代文书无疑。又有一片经刮浆露出“垂拱二年正月十九日酒泉城”字样,这实际是唐高宗垂拱二年(686)的文书,而且来自唐西州的酒泉城,它证实了被盗墓的地点洋海夏村,即唐酒泉城之所在。由于拆揭、辨识需费时日,加之行程计划颇紧,遂与局商定,于2002年来继续整理工作。为了让敦煌吐鲁番学术界了解这批文书的真实内容并都来进行研究,经鄯善县文管所的同意,笔者现将这批文书按时间先后公布于下。文书编号统作TSYMX, T代表吐鲁番,S代表都善,Y代表洋海,M代表墓葬,X表示不知方位。由于搜上来的废纸是两大团、一小团,故给了三个分号。在每件文书录文之后,对该件作出必要的说明,并提出自己初步的理解和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