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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社会

数字社会的相关文献在1998年到2022年内共计125篇,主要集中在中国政治、信息与知识传播、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24篇、会议论文1篇、专利文献115898篇;相关期刊104种,包括华东政法大学学报、领导决策信息、人民论坛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第五届中美图书馆合作会议等;数字社会的相关文献由138位作者贡献,包括徐顽强、范晶、马长山等。

数字社会—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124 占比:0.11%

会议论文>

论文:1 占比:0.00%

专利文献>

论文:115898 占比:99.89%

总计:116023篇

数字社会—发文趋势图

数字社会

-研究学者

  • 徐顽强
  • 范晶
  • 马长山
  • 刘凤
  • 吴坚
  • 周尚君
  • 孔华玺
  • 张丽丽
  • 张颖
  • 方亦驰

数字社会

-相关会议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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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章琦
    • 摘要: 深度伪造制造的虚假音视频,正在不断地重塑大众对于真实的认知,并可能瓦解社会整体的信任基础。深度伪造技术的发展和应用现状体现出其可能对自然人、法人、国家和社会的潜在威胁,深度伪造风险的严峻性、隐蔽性和多样性导致现有规制路径的局限和治理困境。对深度伪造技术进行干预,避免该技术滥用紧急且必要,作为颠覆性技术的深度伪造的现实风险需要对其治理进行顶层设计,而民法、行政法规制的有限性和刑法规制的正当性要求特定情形下的刑法规制以维护数字社会的基层信任和网络。
    • 田旭明
    • 摘要: 随着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技术的竞相发展和各类智慧样板的涌现,万物互联、万物重构、万象互算的数字化社会扑面而来。数字社会的崛起推动了生产力、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以及社会治理模式的新变革,体现了人类文明的进步。但数字社会也是喜忧交织的“福音”,潜藏着信息安全、人际交往、劳动和谐、主体性发展等方面的伦理困境和风险。为此,必须基于伦理批判思维,对数字社会进行伦理考察、评价和规制,明确数字社会的伦理秩序和确定性,促使数字社会成为一个既有活力又有温度的真正的精神性整体和伦理性实体。
    • 刘栩
    • 摘要: 从憧憬到现实,数字社会的未来已来。从政策规划到各地的实践,电子政务、“互联网+”、大数据及区块链,不同的数字技术被逐步引入基层社会的治理当中;从治理到基层数字治理,这个议题从实证与诠释的角度被不断阐释。基于批判的研究范式,以基层社会中数字治理的底层逻辑为研究对象,透过基层社会数字治理的太原实践,指出与传统的治理逻辑相比,数字治理的底层逻辑体现在治理策略、治理结构、治理秩序及价值理性四个层面的转变上。从工业社会向数字社会的转型过程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需要实现从整体治理向碎片治理、从科层结构向权力网络、从领导型秩序向合作型秩序、从追求工具理性向追求价值理性的四大转变。
    • 闫泽华; 王天夫
    • 摘要: 数字技术的发展生成了新的社会生活空间。这冲击着既有的社会秩序和规范,并带来了一系列新风险。以往的研究将这种冲击视为“技术作恶”的结果,认为应当制定并完善以技术逻辑为核心的规则体系,从而实现对风险的控制。然而,在一个颇具社会影响力的信息安全事件中,各参与主体保护社会成员权益的规则不仅未能有效地阻断“技术作恶”,反而拖延甚至阻碍了社会成员自主的补救行动。究其原因,各参与主体制定的规则脱嵌于社会,各规则相互不兼容、内部不一致。因此,数字治理应当回归社会,其要义在于通过发挥社会的主体性作用来构建既有社会空间与不断拓展、形态多样的数字社会空间之间的通路,形成具有弹性、以人为本的规则体系。
    • 梁靖; 金昕
    • 摘要: 在数字社会,虽然凭借数字技术的优势达到量的繁荣,但文化育人的工具色彩依旧浓厚。数字社会的文化育人问题本质是考量技术与文化协同育人,将对国人的价值观教育与中华民族精神传承延续产生重要影响。文章从文化哲学、技术哲学双重视角解蔽我国文化育人的本质、问题与方法,针对文化育人在数字技术面前价值式微、人的主体性失落等问题,提出形塑我国文化育人观、劳动实践观,回归人的主体引领等路径来敦促数字社会在技术与文化维度祛昧祛蔽,以加强文化育人的哲学思辨来助力中华民族精神在数字社会的认同与传承,为“数字中国”、“文化强国”贡献深层的思想启示。
    • 夏阳宇
    • 摘要: 互联网平台的出现是数字传播新范式的革新性力量,是构成当今社会变革和发展的时代基石,且已成为推进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的关键一环。如今,互联网平台的社会影响力渐强,导致社会治理环境、治理主体间关系均发生变化。一方面,凭借连接协同能力及数字技术、用户规模、内容生态等方面的优势,互联网平台在连接社会治理主体、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深化社会治理实践等层面呈现出多种特质和多重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利用好互联网平台这一关键变量,应看到行业内头部平台的垄断性与市场融合开放性的冲突、平台公共性与商业性的博弈、超越法律与社会规制的互联网权力行使及数据公权与私权的矛盾等问题,切实保障社会治理现代化效能提升。那么,在数字传播环境下,互联网平台参与社会治理的意义是什么?进一步地,互联网平台是否出现了某些不利于社会治理健康发展的问题?在此框架下,互联网平台应如何处理平台内部弊端以及与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在这一问题主导下,文章运用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对互联网平台推进社会治理的现实意义、所面临的问题及对策进行了探究。
    • 孙旭柳; 金慧芳
    • 摘要: 自“数字中国”建设以来,全面数字化的发展要求为个体的数字化生存提供了时代背景。作为数字社会特有的资产形式,个人数字资产具有媒介属性和价值属性。但在其发挥社会功能的同时,个人数字资产也衍生了安全性问题、隐私性问题、所有权与使用权归属性问题等。基于以上风险现状,文章从社会、技术、法律和主体等层面提出社会信任环境建设、信息安全技术建设、相关法制法规建设、资产保护意识建设等保护路径,以通过保护个人数字资产,驱动“数字中国”在社会各场域深度融合。
    • 石华军
    • 摘要: 数字社会创业具有高数字性、高价值性、高创新性特征;在数字时代,数字社会创业素质更表现出强烈的跨学科性、前瞻性、专业技术和商业意识的融合性等特点。在分析总结数字社会特征、创业能力以及创业素质内涵基础上,从“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出发,构建“效果导向”的OBE数字社会创业课程体系,是数字社会完善我国高校创业教育的有益探索。
    • 李建刚
    • 摘要: 媒体治理反映国家制度、意识形态和社会建构,其概念主体是治理而非媒体:作为研究政治和政策的关键工具,媒体治理的影响已经远超大众传播范畴.资本主义社会治理理念植根于西方政治哲学传统,媒体治理重平衡、轻治理,缺少自我更新的动力与机制。不论是自由媒体模式还是社会责任模式,西方媒体治理都是为了服务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和强化资本主义价值观,并成为西方进行国际传播的重要战略思想构成。社会主义媒体治理在共同性、结构性和综合性方面有别于西方框架与实践,通过从新闻业向基于社会整体建构的媒介化信息网络方向转变,将流动性、现代性和系统性整合进新治理思想,在政府主导下通过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形成“社会网络中心化模式”,从而为媒体治理、政治系统和社会创新形成更为有效的结构化关联创造新型政治传播机制与条件,在更广泛的意义上实现国家现代化连接与创造。
    • 黄琪
    • 摘要: 隐私权乃维系人类文明之基石,然而数字时代的科技革命全面打破了隐私权功能赖以发挥的传统社会场景与制度规范,深刻瓦解了隐私权的功效,致使隐私保护问题在数字社会成为全球性的公共问题。面对愈演愈烈的隐私危机以及基本失效的隐私权,欧盟与美国分别另行建构风格迥异的个人数据/信息保护体系,将其作为隐私保护的先导机制。我国采取与欧美类似路径,淡化隐私权的作用,另辟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承接数字社会隐私保护的重任,虽有巨大的时代进步性,但仍需重点关注现存的法律体系结构混乱、碎片化立法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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