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环境责任
政府环境责任的相关文献在2007年到2021年内共计119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政治、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04篇、会议论文15篇、专利文献127622篇;相关期刊85种,包括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法制与社会、现代法学等;
相关会议5种,包括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2007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等;政府环境责任的相关文献由120位作者贡献,包括张建伟、钱水苗、马波等。
政府环境责任—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127622篇
占比:99.91%
总计:127741篇
政府环境责任
-研究学者
- 张建伟
- 钱水苗
- 马波
- 沈玮
- 唐薇
- 宁小银
- 李萍
- 杨永芳
- 熊超
- 王玉宝
- 蔡守秋
- 辛庆玲
- 邓可祝
- 邓集文
- 郝爱红
- 陈海嵩
- XU Xiang-min
- 任世丹
- 任佳洋
- 任君
- 任慧莉
- 伊媛媛
- 何江
- 佘芮
- 余俊
- 侯书平
- 傅颖
- 冯玮
- 刘丽冉
- 刘占奎
- 刘燕
- 刘珊
- 刘秋妹
- 印晓慧
- 吴越
- 周霞
- 唐瑭
- 唐绍均1
- 夏少敏
- 姜国刚
- 孙云文
- 宋志国
- 宗华
- 巩固
- 张力伟
- 张卉聪
- 张晓雪
- 张晓雪1
- 张永庆
- 张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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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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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政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导者和推动者,同时又是生态环境的管理者,承担着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责任,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有着决定性的作用.虽然2014年我国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着重强化政府环境责任,并建立了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但在具体的实施中,仍然存在监管体制不够统一,公众参与流于形式等问题.因此,政府如何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肩负起应有的责任,克服问责制度、政府监管体制等方面的问题,对生态文明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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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梦思;
刘丽冉;
陈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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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环境问题也越来越严重.为此,要加强政府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和地位,完善政府环境责任审计监督.本文以河北省政府环境责任审计监督体系为研究对象,在全面梳理相关文献基础上,提出完善河北省政府环境责任审计监督体系的实施路径,以期在丰富相关审计理论基础上,为河北省更好地进行环境生态保护工作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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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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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生态文明建设是新时代"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基础,绿色发展自然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前置条件。浙江省于2016年启动了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温州绿色发展协同性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主要表现为温州各县(市、区)绿色发展差异较大,影响了绿色发展的稳定性。为了促使"十四五"期间绿色发展更上一层楼,温州需建立健全推进绿色发展的长效机制,"增长补短"全面提升绿色发展的水平和能力,确保支撑企业绿色发展的绿色组合政策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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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树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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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环境治理从数量过程型管控阶段进入质量改善为目标的结果导向型的环境治理阶段,政府环境责任制度发生重大变化,传统的政府环境责任存在诸多问题:政府环境责任理论体系不成熟;注重政府积极性的环境责任而忽视政府环境责任的追究落实;强调政府部门的环境责任而忽视政府本身的环境责任;强调政府的环境管理责任,服务责任规定少;政府环境责任粗略,缺乏可操作性;部门环境责任不清;缺乏地方政府间的环境责任界定与协调等.为此,要重构以质量改善为结果导向的政府环境责任制度体系包括政府环境决策责任、环境执法责任、环境保障责任、环境监督责任以及政府环境责任追究制度等.为落实政府环境责任体系,必须建立政府环境质量责任界定制度,政府环境责任的实现制度、目标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责任监督制度等,为实现政府责任,建立相关辅助制度,如区域环境质量监测制度、环境价值评估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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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庆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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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生态文明背景下政府环境责任审计与问责路径研究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尚需丰富的实证研究.本文采取三种调研形式,就生态文明背景下政府环境治理的观念问题、审计与问责等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多角度、多层面的分析论证,以期使这一研究更具实践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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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 Xiang-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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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年《环境保护法》规定的地方政府环境质量责任是对我国《宪法》加给政权机关的环境保护职责的立法表达.因为《宪法》早已确定了保护环境的国家使命、基本国策,遵循宪法规定,我国其他一些单行环境法也有关于政权机关环境质量责任的规定.2014年《环境保护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政府环境质量责任是“积极责任”或“建设性责任”,而非不利法律后果.地方政府环境质量责任的另一面就是保护环境的权力.宪法、法律在加给地方国家机关维护或提高环境质量责任的同时,也赋予它们保护环境的“建设性权力”.地方政府环境质量责任的责任主体实际上是地方各级国家政权机关.对于政府环境质量责任的履行来说,更急需做的不是设计出对政府“问责”的方案,而是加强推进地方政权机关履行保护环境“积极责任”的制度建设,包括建立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规划制度、环境质量目标主义指导下的总行为控制制度和以改善流域等空间环境单元环境质量为管理目标的区际环保合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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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晓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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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律规定了政府环境责任,国家审计则对政府环境责任履行进行外部监督.英国的政府环境责任可以分为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两个方面,英国审计署对政府在环境保护领域的工作进展情况和效果、政府部门自身运行的可持续性开展了审计,并通过发布《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简要指南》、向议会提交简报、发布部门环境审计报告等形式,监督、评价政府环境责任履行情况.我国审计机关可以借鉴国外的做法,在相关审计中进一步关注政府环境责任履行情况,开发政府环境责任研究型综合审计报告,在揭示问题的同时推广履行政府环境责任的良好实践,充分发挥国家审计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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