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尝试在军事法律制度方面探求唐代安史之乱的原因。唐代沿袭西魏、北周、隋的府兵制征发农民当府兵,寓兵于农,军府的设置也以关中地区为多,''举天下不敌关中'',''若四方有事,则命将以出,事解辄罢,兵散于府,将归于朝'',朝廷紧握兵权。后来,均田制逐渐被破坏,大量农民逃避兵役,府兵制走向崩溃,朝廷代之以募兵制。全国兵员类型分为宿卫京师的十二万彍骑,边防重镇的长征健儿,地方的团结兵,总数达到四十九万,且因长期服役,兵将相熟,尤其是边兵战力强悍。睿宗后形成的节度使制度使得边镇将帅掌握地方军政大权。玄宗时期,边帅无法出将入相,往往在任上十几年,边军逐渐成为将帅私人军队,且朝廷与边镇兵力相较并不占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