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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中国城市管理高峰论坛

第三届中国城市管理高峰论坛

  • 召开年:2013
  • 召开地:广州
  • 出版时间: 2013-06-22

主办单位:中山大学;复旦大学

会议文集:第三届中国城市管理高峰论坛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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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条结果
  • 摘要:本研究的出发点是发达国家和地区创意产业作为经济与城市发展工具的日益重要性和广泛扩散性,创意产业在发达国家和地区、在国家和城市的层面上的传播经历了跨国、跨地区的政策转移的过程.创意产业的概念出现和采用的想法、创意产业的形式、创意产业的政策扶持手段,以及所发生的问题都成为了政策转移的对象,并且呈现政策趋同的现象.在这样的框架下,本文从政策转移的角度,对城市化的中国,特别是作为大都市的上海、北京和广州,对创意产业概念的引用进行了探索与研究,对引用创意产业政策概念的想法、创意产业的产业形式、创意产业的政策扶持手段以及产生的问题这些对象在中国的扩散情况进行了探索和讨论,揭示了创意产业政策概念经历了在发达国家和中国的政策转移后,表现出大致的趋同性.在此基础上,针对创意产业形式的问题提出其产业定义多样性与统一性共存的观点,针对创意产业扶持政策区域保守的问题提出了几个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摘要:文章以公共管理的理论变革为基础,对当前城市经营模式进行了剖析,并指出来来的城市管理将向以城市人类发展为目标、以提供良好服务为主线、以市场精神和公民参与为实现途径的城市服务方向变更.
  • 摘要:城市企业主义源于全球社会经济体系所发生的深刻变革.这种外部影响与中国的具体背景相互交织,使中国的城市企业主义与原来意义上以提升综合竞争力为导向的城市企业主义之间具有显著的区别.通过分析2001年至2009年的公共财政结构,揭示出一方面中国城市的税收收入主要来源于制造业和房地产业,另一方面支出则主要集中于行政管理和城市建设,而金融、教育和科研等具有创新元素与潜力的行业和部门却没有得到相应的重视和支持.文章进一步考察了导致这一局面的行政和财政制度,并对地方政府所采用的土地驱动型发展模式的具体策略和其可持续能力进行了研究,从而反映以城市的迅速增长为代表的中国城市企业主义尚缺乏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提升这一核心要素.最后提出了中国城市发展亟待转型的呼吁.
  • 摘要:市场化、工业化、城市化带来了各种再分配难题和市场负外部效应,使"稳定"成为重要的政治要求,并进一步转换成科层组织的组织任务.这一任务的特殊性使得科层组织陷入不可退出的谈判情境中,科层组织策略选择的动因不仅是政绩竞争,而且是更加具有防御性的"风险规避".科层组织展现了不同于以往的行为机制,体现为上下级间的权力重组、同级部门间的责任分担、科层组织和管理对象间的利益交换.科层组织有效治理的实质是在多重委托代理关系中的多轮谈判过程.作为"制度"的一部分,中国科层组织虽然有了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趋向,但其有效治理结构仍然充满着非正式、松散和不确定性.
  • 摘要:中国的城市化模式有别于西方,主要特色在于政府的作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不同作用方式的组合,形成了中国城市化的时代特色和多种地域类型.20世纪80年代之前,主要是中央政府推动下的"自上而下"的城市化;20世纪80年代之后,全球化和地方力量的影响下"自下而上"、"自外而内"等多种类型的区域城市化开始盛行,但其背后仍然有政府的推动,只不过作用的主导方由中央政府转向了地方政府.2000年以来,地方政府主导的"土建城市化"日益突出,在内陆城市表现尤为明显.本研究以河南省鹤壁市为例,探讨了这种土建城市化的运行模式.研究发现,地方政府的行政机制贯穿于征地、基础设施建设、人口迁移、企业吸引等多个环节,鹤壁新区建设的过程,基本上就是以地方政府为主导、以土地城市化为先导的一个区域开发过程.本文认为,这一机制既有别于西方以经济机制为主的城市化,也有别于之前中国自上而下的城市化,对其实际的运行效果还需拭目以待,进一步考察.
  • 摘要:中国城市弱势社区在公共服务的获取和社区利益表达方面,存在明显的不足,不断引发社会矛盾和冲突.由于政府主导的街居体制在现存的社区权力结构中占据绝对优势,社区内生的社会组织又发育不良,无法形成弱势社区独立的利益表达.为缓解社会矛盾,建设基层民主,实现社会公正,有必要对社区自治组织(居委会)进行改造和重组,赋予其独立的政治地位;并通过它的组织化参与,动员社区资源,争取外界援助,成为城市社区治理网络的独立主体,实现社区的有效治理.
  • 摘要: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西方国家的区域规划经历了由技术性控制向公共政策导引转变的显著过程,这是与其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及制度环境的总体变迁密切相关的.2000年以来,随着中国经济与制度环境的变化,区域规划的公共政策转向也已经成为一个现实的趋势.文章对西方国家区域规划发展历程及其公共政策属性的演变进行了系统的回顾,对不同治理理念下的区域规划组织方式进行了归纳.随后文章以此为借鉴,对中国区域规划的未来发展完善提出注重空间规划与政策的协调和整合,构建以“公共政策”为核心的内容体系,落实责任事权、协调途径与法律保障。
  • 摘要:本文通过"城中村"改造的个案研究发现,地方政府延续了计划体制的"组织化动员"方式.一方面,地方政府是一个结构完整、联系紧密的组织系统,上级政府往往通过"行政压迫"方式来动员"体制内"的下级政府或部门,但是,表面上按科层制规则运作的地方政府内部实质上存在明显的"自治"现象,让政府有关制度的产生或执行过程变成了不同部门之间"讨价还价"的利益竞争过程,降低了地方政府的行动效率.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同样用"体制内"的"组织化动员"方式来动员"体制外"的村集体组织,但村集体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组织",与地方政府之间已不存在计划体制下的权力依附或资源依赖关系,其不仅不屈从于地方政府的"行政压力",反而充分利用地方政府内部的"自治区"现象来扩大与地方政府博弈的机会空间,导致地方政府用"体制内"方式动员"体制外"资源的能力明显弱化.如此,地方政府自上而下不支付经济成本的"组织化动员"走向失效.
  • 摘要:城市中国的兴起,是一个"后社会主义国家"拥抱"现代城市"的社会过程.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阐释了这一过程的内在逻辑,以及中国城市社会研究所面临的课题:中国的城市化和城市发展运动是在现代化的名义下展开的,但现代化在中国不仅仅是一个社会过程或一种理论范式,它更是一种被广泛共享和持续追求的价值理想.同时,中国的国家体制及社会演变路径与其他后发国家或后社会主义国家也有种种差异,凡此种种,需要研究者在运用现代化理论或转型理论、发展理论等范式时,对概念理论和经验事实展开持续的反思和再确认;"现代城市"所具有的结构性力量,为国家更新其支配权力提供了特殊机遇与技术条件;在城市中国兴起的过程中,一整套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体制被创设,某些复合的逻辑在运行,其中一些强逻辑既造就了种种经济奇迹,也带来了巨大的社会风险.
  • 摘要:中国经济改革的关键特征是渐进式的制度变迁,目的在于提高经济发展效率的同时维护社会的稳定.但是,渐进式改革也带来了制度不确定性.因为制度不确定性,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模糊和残缺产权明显地影响了城市化推动下对土地发展的管制.从长远来看,不确定性能够促使为克服无序制度进行进一步变迁.但是在短期内,模糊和残缺土地产权引发对土地租金仓促无序的攫取,缺乏规划控制导致大量的负面外在性,城市建成环境恶化.当有效的公共管制缺位时,自发的市场管制取而代之,大盘商品房门禁社区通过市场管制明确社区内的产权结构.尽管此新制度满足了新兴中产阶层对良好居住环境的需求,但所引起的社会贫富空间隔离成为对城市社会的一个严重挑战.
  • 摘要:政府内部上下级部门间讨价还价谈判是政府运作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认识政府组织制度和行为的一个切入点;其总是发生并受制于特定组织背景以及相应的制度规则.有关委托方(如省环保厅)和代理方(如市环保局)之间的序贯博弈模型中,区分了委托方的两种策略选择:"常规模式"与"动员模式";代理方在随后的应对过程中在三种策略中加以选择:"正式谈判"、"非正式谈判"和"准退出".在委托方采纳动员模式的条件下,"准退出"是代理方的最佳应对策略;而在常规模式下,代理方的应对策略选择有着更大的空间.
  • 摘要:城市公共服务如何实现有效的多元供给?政府、企业、非营利组织三者在城市公共服务供给中分别发挥什么作用?三者的职能如何有效衔接?本文拟以S市B区X街道办购买公共服务为例,分析城市公共服务多元供给的协调机制.相比既有公共服务多元供给理论,X街道的独特性在于,它的公共服务的生产过程出现政府主导下的双层生产者.一是在公共服务多中心供给中,政府、企业与非营利组织不是伙伴关系,相反,党政部门始终处于主导地位.二是出现了两个层级的生产者,即政府向物业公司购买公共服务;在承接公共服务的过程中,物业公司将承接的部分服务外包给一个名叫"人生驿站"的非营利组织,而这个非营利组织由该物业公司创建,并按照企业的部门化管理.三是非营利组织产生于企业,这使得它成为公共服务多元供给中最弱的一方,但它提供的公共服务弥补了政府和企业公共服务供给的不足,具有特殊性.总之,该案例显示,在城市公共服务的供给中,政府、企业和非营利组织三者分别发挥"提供者—一级生产者—二级生产者"的职能,三者通过"主导—生产—部门化"的机制实现有效衔接.这既是保障城市公共服务有效供给的前提,也是制约其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 摘要:全能体制的现代化造就了一种"部门分立体制",但也导致跨部门的复合性事业因缺乏匹配的治理主体而逐渐衰颓.本文立足于杭州市推进城市治理的三个典型案例,提炼联合治理的社会组织形式、参与结构与运作机制等"杭州经验".研究发现,伴随着领域困境的治理失效而引发的认识升级,复合性事业的衰颓被作为公共性的城市议题而建构起来,相应的治理方式也从政府的单极治理走向多元社会主体的联合治理:即在政府的主导下结成跨部门边界的社会复合主体,社会复合主体在保持法人地位的前提下,通过整合行政的、市场的以及民间社会的资源再造一种跨部门的治理结构,并形成多元社会主体共同负责的组织运作方式.社会复合主体的实践意义在于,多元社会主体的分化和复兴社会主体性的过程并不是简单地相互摆脱,而是一种关系的再造.
  • 摘要:公民社会既是一种实体建构也是一种解释模式.对于公民社会实体而言,公共空间、集体行动都是其构成性因素;公民社会的生成过程,即公共空间、集体行动两种因素相互建构的过程.进而,由国家—社会、结构—能动等分析框架派生出的"自主性国家—结构—能动"是公民社会研究适宜的研究策略.业委会及业主维权运动是当前中国公民社会的典型形式之一,采用"自主性国家—结构—能动"研究策略可以发现:一方面,经由经济、社会及政治改革,城市社区具有了新公共空间属性;另一方面,在新的社区空间中,能动的业主为维护权益展开了集体行动;随着社区公共空间、业主集体行动的相互建构,中国城市公民社会正在生长、发展.
  • 摘要:20世纪后半叶中国城市社会经历了持续而深刻的变革,主要体现为不断向下延伸的国家权力对基层社会的改造、新的基层治理体系的形成.本文采用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探究1949年以来中国城市基层治理结构与制度变迁的过程,分析国家与社会互动之下的基层社会运行脉络,以此观照当代中国的基层政治发展.主要围绕三个问题展开:国家权力是如何有效改造城市基层社会的,城市基层治理结构发生了什么样的范式变革,以及在此基础上探究构建长治久安的基层民主治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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