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人格否认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相关文献在2001年到2021年内共计155篇,主要集中在法律、经济计划与管理、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54篇、会议论文1篇、专利文献2221篇;相关期刊113种,包括法制与社会、行政与法、人民司法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第六届中国律师论坛等;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相关文献由164位作者贡献,包括周建军、李季鹏、丁保国等。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
-研究学者
- 周建军
- 李季鹏
- 丁保国
- 付黎宏
- 俞富
- 冯晓静
- 刘音
- 吕晓婷
- 周燕迎
- 张磊
- 张鑫
- 李东侠
- 李嫘
- 李昊洋
- 李洋
- 梅奕敏
- 滕桂艳
- 董佰壹
- 董忠波
- 赵鹏
- 韩强
- 魏波
- 世界
- 严小艳
- 于华钦
- 于慧
- 任丽莉
- 任红
- 冯成功
- 冯浩
- 冯炜娟
- 刘尧华
- 刘忠
- 刘晓莹
- 刘砚海
- 刘莹颖
- 刘金洋
- 刘阿丹
- 卢迎1
- 叶帅帅
- 叶航欣
- 叶萍
- 叶金龙
- 吴亦伟
- 吴建民
- 吴柏军
- 周凤松
- 周斌
- 孙建平
- 孙益全
-
-
杨琳;
禹海波
-
-
摘要: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是指在公司依法成立后,在特定事件中(如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或股东与公司之间)因有滥用公司法人人格之情事时,若在该事件中仍完全承认该公司具有形式上的独立人格,将违反公平正义的原则或侵害第三人的交易安全,则暂时性否认在该特定事件中公司与其背后的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股东对公司的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的一种法律措施。很显然,这一原则是对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的一种修正,其主要功能是对滥用股东有限责任和公司独立法人地位的情形予以矫正和补救。
-
-
张文琳
-
-
摘要:
因对股东滥用行为的判断较为复杂、举证难度大,故对股东是否构成权利滥用的判断已成为法院在个案中认定是否构成公司人格否认的决定因素,对其他因素的考量略显不足。因此,《九民纪要》中明确指出公司人格否认是股东有限责任的例外情形,股东实施了滥用行为必须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才能否认公司独立人格,由该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为了遏制公司独立人格与股东有限责任的滥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与公司债权人利益,英美法国家系列判例发展了"刺破公司面纱"规则,继而这一规则被大陆法系国家所吸收,称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
-
-
-
叶帅帅
-
-
摘要:
现代企业制度以及资本市场的发展,使关联公司逐渐成为现实经济生活中的一种重要经济现象.随着关联公司、企业的发展,关联交易就会在日常的公司运作中经常出现,因而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权力的滥用,继而损害公司股东以及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关注和规制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在关联交易纠纷中的可操作性就显得尤为必要和迫切.
-
-
孙建平
-
-
摘要:
目前,股东利用公司责任独立规避自己法定或约定义务情形,尚未被纳入我国法律调整范围.因此,有必要借鉴美国外部人反向刺破公司面纱与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本文通过对比反向刺破公司面纱与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论述反向刺破公司面纱制度设立的必要性与正当性.在具体设立和适用该制度时,还应考量公司合法债权人及投资人利益,以平衡各方利益.
-
-
-
王苏皖1;
陈芸芸1
-
-
摘要:
笔者长期在律师事务所接触和代理了大量涉及公司的执行案件,发现股东滥用公司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规避执行的行为十分多见,常有公司股东开豪车住别墅,而公司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发生,债权人对此现象普遍感到困惑和有心无力。基于此,笔者对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在我国的现状进行概括总结,对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条件予以阐明,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在法院执行中适用该制度的一些思考和建议。
-
-
王苏皖;
陈芸芸
-
-
摘要:
笔者长期在律师事务所接触和代理了大量涉及公司的执行案件,发现股东滥用公司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规避执行的行为十分多见,常有公司股东开豪车住别墅,而公司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发生,债权人对此现象普遍感到困惑和有心无力.基于此,笔者对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在我国的现状进行概括总结,对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条件予以阐明,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在法院执行中适用该制度的一些思考和建议.
-
-
李嫘
-
-
摘要: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公司法中的亮点,其赋予公司法灵动的法律生命,成为相关法律主体之间关系的调节器。在法律保障的侧面也存在着一些利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规避责任与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现实。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在某些现实操作中也存在着理解上的误区,需加强对其实质内涵的认识完善。法律人格否认制度促进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其价值真谛所在是公平正义价值制度的法律体现。希望本文能为该制度在司法实践的运用中提供相对的可操作性,也为未来该制度完善提供一些有益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