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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监禁刑

非监禁刑的相关文献在1997年到2022年内共计383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社会学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376篇、会议论文7篇、专利文献130973篇;相关期刊223种,包括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法制博览、法制与社会等; 相关会议7种,包括国家治理的现代化与软法国际研讨会、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社会管理创新语境下流动人口犯罪司法应对研讨会等;非监禁刑的相关文献由426位作者贡献,包括刘家琛、刘强、周国强等。

非监禁刑—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376 占比:0.29%

会议论文>

论文:7 占比:0.01%

专利文献>

论文:130973 占比:99.71%

总计:131356篇

非监禁刑—发文趋势图

非监禁刑

-研究学者

  • 刘家琛
  • 刘强
  • 周国强
  • 杨红文
  • 王海林
  • 刘长
  • 朱道华
  • 李卓聪
  • 林守霖
  • 陆敏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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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永兰; 兰桂萍
    • 摘要: 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和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近年来,随着中国法治不断进步与非监禁刑的发展,作为与监禁刑相对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监外执行在当前的刑事司法实践中占有的比重越来越大。
    • 李沛; 陈祥萍
    • 摘要: 社区矫正是指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国家机关,在相关社区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对其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一种非监禁刑的刑罚活动。《刑法修正案(八)》也首次从法律上明确肯定了社区矫正制度。
    • 李卓聪
    • 摘要: 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的程度和城市国际化步伐的加快,外国人来中国的数量与日俱增。在各国人员频繁流动带来经济发展的同时,外国人成为犯罪主体的案件日益增多,也引起了公众对外国人在华犯罪的关注和担忧。长期困扰西方发达国家的外国人犯罪问题正在加速向中国转移。社区矫正制度是由西方提出的刑罚制度,在我国是指针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这四类犯罪行为较轻的对象所实施的非监禁刑矫正刑罚或考验。制定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和克服监禁刑存在的某些弊端,使刑罚执行服务于罪犯再社会化,能够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至今已经经历了18年的发展完善,对于社区矫正制度问题的梳理以及找到阻碍其发展的原因,找到解决的方法是理论界与实务部门需要共同承担的时代使命。不过,社区矫正制度对外籍犯适用的整个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困难,需要相应的解决方法,从实际来看,由以下几方面因素构成。通过对外籍犯的发展趋势以及所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发现,外籍犯罪在我国存在犯罪人数急剧上升,犯罪团伙增多,法律监督体系不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选拔程序尚不够完善。外籍犯对于社区矫正的突出问题包含以下几个方面:外籍犯在语言上存在障碍,志愿者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形同虚设,社会力量一直以来也是处在薄弱环节,对于外籍犯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重视并不明显。导致这些问题存在的原因有:外籍犯未经合法手续而在中国非法就业、非法入境和非法居留的"三非"问题突出,外籍犯对中国法律认识不够,监管制度以及矫正制度在中国存在突出问题。针对问题所在,对于外籍犯社区矫正的完善措施,首先要设置特殊化的外国籍社区服刑人员矫正制度,其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最后社区矫正立法需要规范的工作制度。我国目前对外国籍罪犯管理主要遵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给予外国籍罪犯平等的国民待遇,对于外国籍罪犯的管理方针并没有明确的内容,这导致了相关机构在对外国籍罪犯管理过程中的目标缺失以及管理定位的不准确。
    • 李卓聪
    • 摘要: 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的程度和城市国际化步伐的加快,外国人来中国的数量与日俱增。在各国人员频繁流动带来经济发展的同时,外国人成为犯罪主体的案件日益增多,也引起了公众对外国人在华犯罪的关注和担忧。长期困扰西方发达国家的外国人犯罪问题正在加速向中国转移。社区矫正制度是由西方提出的刑罚制度,在我国是指针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这四类犯罪行为较轻的对象所实施的非监禁刑矫正刑罚或考验。制定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和克服监禁刑存在的某些弊端,使刑罚执行服务于罪犯再社会化,能够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至今已经经历了18年的发展完善,对于社区矫正制度问题的梳理以及找到阻碍其发展的原因,找到解决的方法是理论界与实务部门需要共同承担的时代使命。不过,社区矫正制度对外籍犯适用的整个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困难,需要相应的解决方法,从实际来看,由以下几方面因素构成。通过对外籍犯的发展趋势以及所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发现,外籍犯罪在我国存在犯罪人数急剧上升,犯罪团伙增多,法律监督体系不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选拔程序尚不够完善。外籍犯对于社区矫正的突出问题包含以下几个方面:外籍犯在语言上存在障碍,志愿者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形同虚设,社会力量一直以来也是处在薄弱环节,对于外籍犯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重视并不明显。导致这些问题存在的原因有:外籍犯未经合法手续而在中国非法就业、非法入境和非法居留的"三非"问题突出,外籍犯对中国法律认识不够,监管制度以及矫正制度在中国存在突出问题。针对问题所在,对于外籍犯社区矫正的完善措施,首先要设置特殊化的外国籍社区服刑人员矫正制度,其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最后社区矫正立法需要规范的工作制度。我国目前对外国籍罪犯管理主要遵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给予外国籍罪犯平等的国民待遇,对于外国籍罪犯的管理方针并没有明确的内容,这导致了相关机构在对外国籍罪犯管理过程中的目标缺失以及管理定位的不准确。
    • 李卓聪
    • 摘要: 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的程度和城市国际化步伐的加快,外国人来中国的数量与日俱增。在各国人员频繁流动带来经济发展的同时,外国人成为犯罪主体的案件日益增多,也引起了公众对外国人在华犯罪的关注和担忧。长期困扰西方发达国家的外国人犯罪问题正在加速向中国转移。社区矫正制度是由西方提出的刑罚制度,在我国是指针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这四类犯罪行为较轻的对象所实施的非监禁刑矫正刑罚或考验。制定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和克服监禁刑存在的某些弊端,使刑罚执行服务于罪犯再社会化,能够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至今已经经历了18年的发展完善,对于社区矫正制度问题的梳理以及找到阻碍其发展的原因,找到解决的方法是理论界与实务部门需要共同承担的时代使命。不过,社区矫正制度对外籍犯适用的整个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困难,需要相应的解决方法,从实际来看,由以下几方面因素构成。通过对外籍犯的发展趋势以及所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发现,外籍犯罪在我国存在犯罪人数急剧上升,犯罪团伙增多,法律监督体系不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选拔程序尚不够完善。外籍犯对于社区矫正的突出问题包含以下几个方面:外籍犯在语言上存在障碍,志愿者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形同虚设,社会力量一直以来也是处在薄弱环节,对于外籍犯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重视并不明显。导致这些问题存在的原因有:外籍犯未经合法手续而在中国非法就业、非法入境和非法居留的"三非"问题突出,外籍犯对中国法律认识不够,监管制度以及矫正制度在中国存在突出问题。针对问题所在,对于外籍犯社区矫正的完善措施,首先要设置特殊化的外国籍社区服刑人员矫正制度,其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最后社区矫正立法需要规范的工作制度。我国目前对外国籍罪犯管理主要遵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给予外国籍罪犯平等的国民待遇,对于外国籍罪犯的管理方针并没有明确的内容,这导致了相关机构在对外国籍罪犯管理过程中的目标缺失以及管理定位的不准确。
    • 谢文娟
    • 摘要: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职能、 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工作,做好社区矫正,对于罪犯顺利回归并融入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同时,对于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探索完善中国特色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降低刑罚执行成本、提高刑罚执行效率,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 高晔
    • 摘要: 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日趋严重。面对这种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相对于监禁制度来说,社区矫正较监禁更具合理性和优越性,也更加适合身心尚未成熟的未成年犯。文章通过分析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意义,指出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的现状及不足,从而提出完善社区矫正的制度建议。
    • 廖红霞; 刘志琪; 李明精; 吴华成; 吴杨阳; 汪丞; 刘爽
    •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社区矫正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虽然在很大程度上回答了实践中存在的部分典型困惑和纠正了个别不规范的做法,但仍存有诸多问题,这也导致社区矫正工作在实际操作层面存在的困境并未得到有效改观。本文通过调研了解四川省部分社区矫正工作现实存在的阿喀琉斯之踵,提出通过构建“矫正中止”制度和流动人口社区矫正制度来进行应对,希望为四川省社区矫正工作的完善和发展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参考。
    • 郭海静
    • 摘要: 社区矫正是我国一种针对犯罪行为较轻、人身和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人的刑罚。社区矫正具有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观念的作用,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实现犯罪人“再社会化”目标,体现刑罚人道主义精神等价值。但是我国社区矫正制度存在使用率不高、工作人员数量缺乏、水平参差不齐、相关部门沟通衔接不畅等问题。对此应从提高社区矫正使用率、完善监督管理制度、优化社区矫正联动机制、培养专业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等角度完善社区矫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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