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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节

贞节的相关文献在1986年到2022年内共计173篇,主要集中在中国文学、中国史、社会学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72篇、专利文献1篇;相关期刊155种,包括求索、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黄山学院学报等; 贞节的相关文献由170位作者贡献,包括赵芳、刘琼、周承铭等。

贞节—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172 占比:99.42%

专利文献>

论文:1 占比:0.58%

总计:173篇

贞节—发文趋势图

贞节

-研究学者

  • 赵芳
  • 刘琼
  • 周承铭
  • 李挺
  • 李海瑞
  • 李胜男
  • 杨林夕
  • 王卫杰
  • 祝玉怀
  • 芦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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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承铭
    • 摘要: 《灵应传》的写成时间至少应是唐僖宗中和元年后,战事连年,兵匪相继,人民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社会现实催生了它所宣扬的那些荒唐而离奇的思想。九娘子、郑承符、周宝都是小说着力表现的人物,讲述的是由三个人物共同完成的故事,亦即九娘子要守节,周宝支持守节,郑承符帮助完成了守节。炫才并非作者目的,说教才是本意。九娘子反抗的是父权和父爱,最终战胜的是父亲的道德观与价值观。小说通过孝亲与守节、守义与守节、仁爱与守节等一系列道德冲突凸显守节的特殊重要,赋予守节在整个伦理道德系统中的至高和绝对独立的地位与价值。针对当时社会普遍关心的因战乱造成的众多妇女失贞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与办法是小说的思想主题,其进步意义在于一定程度地强调了国家与社会应该承担的责任。
    • 李振华
    • 摘要: 文章从节烈的情况、守节家庭的构成、守节的年龄和记载事迹等方面分析了定边县清朝前中期定边县妇女贞节的特点,得出守节是清朝贞节的主要形式,守节的观念已经深入到了社会的各个阶层,守节对夫家有利,有利于社会的稳定,是历史婚姻制度演变、朝廷倡导、意识形态发展等因素共同影响而形成的一种现象。
    • 刘超建
    • 摘要: 中国封建王朝积极宣扬的贞节观念,不但是古代妇女恪守的教条,而且亦是国家祀典体系的重要内容,所以遍布城乡的贞节牌坊也就成为贞节、国家与地域社会的交汇点。近代乌鲁木齐地区民众的贞节观念与内地相比却逐渐淡化,且出现了多种有悖于世俗的婚姻类型。对于此种现象,笔者以人口结构与婚姻作为研究的切入点,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探讨了出现此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及对婚姻观念的影响。同时亦体现了乌鲁木齐地区作为移民社会,贞节、国家与地域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且婚姻观、国家与地域社会三者之间在博弈的过程中,尽管国家采取了一些应对措施,但从结果上看,并没有取得预期效果。
    • 任现品
    • 摘要: 男女两性的自然差异在向社会文化结构的转化过程中被置换为男优女劣的性别差等,这是世界各文化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中国传统社会的性别差等不是男性彻底压制女性的二元对立,而是一元格局下两性相依互动的男尊女卑,具有超强的隐固性。儒家意识形态以“三从四德”为标准,要求女性柔顺、贞节、相夫教子,一体化的整合模式得以在社会组织上把家与国贯通起来,在内在观念上把血缘的自然情感、社会的伦理情感、国家的政治意识联结为一体.
    • 王梦娟
    • 摘要: 《夜宿荒宅》是上田秋成于1768年所著《雨月物语》中的第三篇志怪小说,翻改于明代瞿祐编写的传奇小说《剪灯新话》中的《爱卿传》.本文认为《夜宿荒宅》虽然翻案于中国的《爱卿传》,但是其作品中的人物形象发生了变化,这些变化正是揭示隐藏在人类内心深处的"本性"这一上田秋成的小说观所致,是基于日本文化与作者自身思想的再创造.由此可见,《夜宿荒宅》虽然取材于《爱卿传》,但是在作品的本质上有重要的主题创新.
    • 宋兴家
    • 摘要: 清代法律在对侵害妇女罪行的拟罪中将"犯奸妇女"与"良家妇女"区别开来,侵犯"犯奸妇女"罪量刑低于侵犯"良家妇女".这一原则可追溯到明末王肯堂之《王仪部先生笺释》,顺治初年修律时采用,乾隆年间已应用于实际的案件审拟中,嘉庆时经刑部确认奏准皇帝后列入条例.其后十数年间,又形成强奸及因奸致死和抢夺犯奸妇女罪量刑的系列相关条例.分析现存的清代强奸、抢夺、买卖妇女案例可知,妇女在被侵犯前是否失贞是清代司法实践中渐趋郑重的量刑尺度之一.
    • 徐学清
    • 摘要: 本文从女性及性别研究的角度,通过对张翎的长篇小说《劳燕》的女主角阿燕的个体分析,讨论传统观念中对被侮辱和被损害的女性的拒绝、伤害和贬黜的文化现象,追溯这种现象的成因,即是以男权为中心的传统文化制造出来的贞洁/贞节观念.历史上对女性贞洁/贞节的推崇发展为压迫、歧视、贬黜女性的桎梏,使女性在社会上的地位彻底边缘化.《劳燕》对性别研究的重大意义在于她对歧视性强暴受害者的传统的贞洁/贞节观的解构和颠覆.
    • 李强
    • 摘要: 明人文集中广泛的女性贞节叙事与民间女性的生存实态存在错位与偏离,士人的贞节叙事不宜看作是对明代女性普遍生活状态的反映.士人记述女性的贞、孝、节、烈既与撰修《列女》的传统相关,也与明朝官方对女性贞节的强调相适应.士人的女性贞节叙事一方面意在为其他女性树立贞节典型,另一方面也是激励男性士人孝与忠的需要,其背后是儒学伦理秩序观念的体现.
    • 王旗
    • 摘要: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南宋之前,贞操、守节之类观念还未成为社会的主流价值观深入人心,女性对婚姻有较大的自主权,离婚和改嫁很正常,社会舆论对此持开放包容的态度,妇女的名誉身价也不因此而损减.南宋时期,随着民族矛盾的激化、社会结构的变化,重在思想控制进而社会控制的程朱理学大受推崇,成为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禁锢人们思想意识的道德标准、伦理纲常日益强化,妇女的婚姻自由受到严苛地压抑和束缚,"贞节"观念遂成为妇女婚变后沉重的精神枷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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