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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欺诈

证券欺诈的相关文献在1991年到2022年内共计197篇,主要集中在法律、财政、金融、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95篇、会议论文2篇、专利文献2116篇;相关期刊148种,包括甘肃政法学院学报、法学、法制与社会等; 相关会议2种,包括北京市金融服务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金融服务法的创新与发展”论坛、第三届中小企业融资论坛等;证券欺诈的相关文献由214位作者贡献,包括缪因知、郭雳、龚柏华等。

证券欺诈—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195 占比:8.43%

会议论文>

论文:2 占比:0.09%

专利文献>

论文:2116 占比:91.48%

总计:2313篇

证券欺诈—发文趋势图

证券欺诈

-研究学者

  • 缪因知
  • 郭雳
  • 龚柏华
  • 吴捷慧
  • 周美芹
  • 孙冠楠
  • 宋芳
  • 应元中
  • 张英
  • 曹培雷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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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年份

    • 汪伟伦
    • 摘要: 房地产企业在享受长达十年的“城镇化红利”后开始谋划多元化产业布局,以寻求新一轮的利润增长点。本文以X房地产企业为例,通过分析目前多元化战略在房地产企业中的实施情况,以行业以及整体大环境为背景,预测未来房地产企业的多元化发展趋势以及进行多元化战略的可行性,揭示多元化战略失败可能造成的法律风险以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并从政府、企业与投资者视角提供规避手段与方法建议。
    • 梁艳
    • 摘要: 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我国正在引导和鼓励知识产权金融发展。为避免知识产权融资沦为收割国家金融资本或社会资本的新的犯罪手段,有必要以犯罪预防维度对其展开相关研究。为预防操纵知识产权价值,进行知识产权金融犯罪,尤其预防在公开发行债券融资活动中实施证券欺诈犯罪,金融监管范畴宜扩大到知识产权运营主体,并构建基于产品销售市场客观价值的知识产权收益机制。
    • 冯璐
    • 摘要: 82岁的麦道夫生前被定证券欺诈等11项罪,获刑150年,长子自杀、次子病亡,妻子不再理踩他太人伯纳德·麦道夫满头银发,贵族派头十足,看上去像是一个稳扎稳打的人。很多人久仰这位显赫的华尔街交易先锋的大名,以有资格参与他的投资业务为荣——毕竟,他的圏子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进得了的。
    • 李雪纯
    • 摘要: 2020年3月1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正式实施,借鉴美国集团诉讼"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加入诉讼程序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解决群体诉讼纠纷难题,由公益机构投服中心作为特别代表人参与诉讼避免滥诉的同时更倾向于对投资者的保护。但是特别代表人制度仍存在司法适用上的困境,如诉讼前置程序客观阻碍当事人行使权利;在投资者提起普通代表人后投服中心才能启动特别代表人诉讼;投服中心体量有限,难以支撑庞大数量诉讼等。针对上述问题,应当对前置程序适用情形进行重新考量;投服中心可以提前介入普通代表人诉讼;逐步扩大代表人机构数量、鼓励律师参与诉讼,通过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使特别代表人制度真正成为解决证券群体纠纷的"一剂良药"。
    • 缪因知
    • 摘要: 我国学界多数意见主张为追究操纵证券市场民事责任提供更多便利,但揆诸法理与发达法域通行立法,相关制度适用中的法理疑难之处不可轻视.操纵市场行为与投资者交易、操纵市场行为与投资者损失之间的双重因果关系之推定应当慎重,否则既会有定性的正当性疑问,也会有定量的技术性困难.民事责任范围应设置上限,不超过违法所得额、实际损失额或根据基准日计算出的投资者推定受损数额.应当按照投资者买卖的时点、操纵的实际作用力方向等因素确立区分化的赔偿责任范围规则.以固定标准从宽确定赔偿责任总上限,以灵活标准从严确定个别赔偿数额.应正视操纵市场民事责任中赔偿功能的有限性,通过综合运用法律制度来规制操纵市场行为.民事责任立法宜继续保留原则性规定,司法机关在探索民事责任实现的具体方案时,也应保持缓进,不宜激进地采用简单化的方案.
    • 龙非
    • 摘要: 在美国,证券欺诈发行案件中适用交易因果关系和损失因果关系的一并推定,但在持续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中,"推定信赖原则"仅适用于交易因果关系,损失因果关系不能直接推定,仍然由原告承担证明责任。厘清美国损失因果关系的证明标准,有助于重新审视我国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中损失证明责任的分配规则。现行司法解释关于损失计算方法的设定,以及对系统风险等因素采取证明责任倒置等规定,在损失因果关系的重新思考的背景下,均有待进一步讨论和研究。
    • 詹姆斯•J.帕克; 应元中
    • 摘要: 证据表明,债券持有人正日益通过证券集团诉讼获赔.证券欺诈的性质已从仅影响股东向转影响包括债券持有人在内的利益相关者,证券集团诉讼的演进是对证券欺诈性质转变的回应.债券持有人集团诉讼可以弥补传统公司法上债券持有人权利的缺失,同时解决公司治理中管理者为股东利益过度冒险而损害利益相关者的问题.未来,法院应当修正欺诈市场假说,关注债券持有人对信用评级的信赖.当证券集团诉讼中债券持有人和股东利益存在冲突时,债券持有人应当由单独的律师代理.
    • 缪因知
    • 摘要: 我国通过司法解释对证券虚假陈述行为与投资者损失之因果关系予以推定.就虚假陈述行为的影响而言,要否认虚假陈述与投资者客观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不能仅定量地依据涉案证券价格变动趋势与系统风险参照基准的变动趋势一致,而须基于对虚假陈述本身原因力的定性分析,或基于涉案证券自身在虚假陈述实施日/揭露日股价变动的定量分析.投资者对虚假陈述的无信赖,可基于特定的交易习惯或交易身份得出,但理由不应包括在揭露日后的买入行为本身.
    • 陆思璇
    • 摘要: 近年来,国内证券违法违规现象高发,证券欺诈纠纷亦频繁出现.我国证券虚假陈述因果关系认定规则借鉴了美国"欺诈市场理论".本文通过对该理论溯源式研究和跨学科分析,探讨了其在证券虚假陈述因果关系认定中的适用性问题.研究结论表明,我国认定规则在借用了"欺诈市场理论"的推定框架,却忽视了理论中预留的前提和假定,证券虚假陈述因果关系认定规则不仅存在理论逻辑漏洞,且可能与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相脱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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