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纵市场
操纵市场的相关文献在1985年到2022年内共计352篇,主要集中在财政、金融、法律、贸易经济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352篇、专利文献21143篇;相关期刊244种,包括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法制博览、证券法苑等;
操纵市场的相关文献由286位作者贡献,包括缪因知、陈建旭、易宪容等。
操纵市场—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21143篇
占比:98.36%
总计:21495篇
操纵市场
-研究学者
- 缪因知
- 陈建旭
- 易宪容
- 本刊编辑部
- 何兆飞
- 何志翀
- 刘昌国
- 夏中宝
- 张宇
- 徐雪
- 朱庆
- 李经谋
- 王延峰
- 田甜
- 程丹
- 詹卓钧
- 郑斐
- Economist
- Mike Santarini
- Rafi Mohammed
- The
- 一生何求
- 丁晨
- 东方不败
- 于国松
- 于天义
- 于空军
- 亓玉霞
- 亨利·克卢斯(美国)
- 付蓉
- 任洪剑
- 伏军
- 何东闽
- 何其荣
- 何志成
- 何能高
- 依文
- 侯子宜
- 侯梦斐
- 俞和明
- 傅攀
- 傅文杰
- 傅明
- 储梦茜(评测编辑)
- 冯思宁
- 冷罗生
- 刘俊海
- 刘向伊
- 刘向伊1
- 刘培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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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职能,聚焦重点民生商品和防疫物资,在全区扎实开展疫情防控期间价格专项监督检查,对疫情防控用品和粮油肉蛋奶水果蔬菜等民生商品进行重点关注,规范经营者明码标价行为,依法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通川区市场价格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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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曹中铭(知名独立财经撰稿人):对于金种子酒出现股价异动的现象,个人以为,监管部门有必要作出“反应”,并严查个中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一方面,调查对象为资金。哪些资金能够“先知先觉”,买入股份数量与耗费资金是多少,特别是巨资买入的逻辑是什么,这些都需要调查清楚。另一方面,由于金种子集团股权转让属于事关上市公司股价涨跌的重大内幕信息,监管部门也有必要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仔细调查。无论金种子酒股价提前涨停背后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针对该案例,上市公司发生并购重组、股权转让等重大事项的,如果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以及其他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应立即叫停,且在今后若干年内,禁止其重启上述事项,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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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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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作为一种独立的操纵市场模式,封涨停相对于虚假申报、盘中拉台等其他短线操纵而言,其违法性边界较为模糊,但其交易模式不当影响了证券交易量和交易价格,具有违法性和当罚性。关于行为人的操纵意图,可从申报买入数量与市场卖单的差值、超额申报次数、反向卖出时点和比例等维度加以考察;关于操纵的客观行为,可借助申报买入占比、收盘时封单占比、成交占比、股价偏离幅度等指标进行界定。基于封涨停的特点,其同一时段对同一股票的操纵具有独立性,应单独计算每次操纵行为的违法所得,但量罚上可适当予以减轻或降低。在规制路径方面,一是明确执法标准,研究制定封涨停的认定指引;二是强化账户管理,压实证券公司的客户识别义务;三是完善市场结构,培育长线投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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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9月9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中国证监会联合召开“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为资本市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新闻发布会。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相关负责人在会上介绍,2018年1月至2022年8月,全国公安机关侦办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操纵市场、违规信息披露、欺诈发行等证券期货犯罪案件700余起,侦办非法经营证券、期货犯罪案件1400余起,有力地维护了资本市场秩序,保护了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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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以市值管理之名实施操纵市场等行为零容忍证监会新闻发言人5月14日表示,对于以市值管理之名实施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行为,证监会始终秉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予以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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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露;
何东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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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四川高院")就杨绍辉诉阙文彬、蝶彩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谢家荣操纵恒康医疗股票价格民事赔偿案(以下简称"恒康医疗案"或"本案")作出驳回上诉、维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原判的二审判决。该案系1999年《证券法》实施以来,全国第一例投资者在操纵市场民事索赔中成功获得赔偿的案件,自2018年起就受到业内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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郗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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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证监会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此前私募投资人叶飞举报上市公司以市值管理为名,实则进行股价操纵案件的最新进展。证监会自5月16日已启动对相关账户涉嫌操纵中源家居(603709.SH)、利通电子(603629.SH)等股票价格案的调查程序,并取得重大进展。史某等操纵团伙涉嫌构成操纵市场犯罪两家公司否认与此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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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效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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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护盘式股份回购具有稳定股价、优化资本结构等积极作用.2018年10月修改后的《公司法》给出"护盘式股份回购"合法地位的同时也是我国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前进的重要一步,但在实施过程中却遇到许多问题.本文结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法律规定,通过具体分析实践中产生的忽悠式回购行为、与操纵市场边界不清等弊端,找出更好的规制方法,促使护盘式股份回购对资本市场发挥持续稳定健康的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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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睿;
赫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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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通过对K公司上市以来的经营行为进行全流程分析,发现其对赌协议之下潜在的犯罪风险具有连续性、累积性和隐蔽性,其犯罪表现为涉及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股价异常波动以及核心资产流失.针对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权力过大、违法收益大、成本低、监管无力或缺位等因素,需加强对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非正式约束;强化行政监管措施,形成行政监管的制度约束;完善刑事立法,织密刑事法网,精准打击犯罪;将犯罪风险防控关口前移,数据赋能驱动经侦部门主动预测预警预防;构建行刑衔接双向机制,优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与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