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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信息

虚假信息的相关文献在1991年到2022年内共计1256篇,主要集中在信息与知识传播、法律、经济计划与管理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204篇、会议论文7篇、专利文献311294篇;相关期刊762种,包括法制博览、中国防伪报道、人民司法等; 相关会议7种,包括2011年管理创新、信息技术与经济增长国际学术会议、首届京津沪渝法治论坛、2008年新媒体产业国际研讨会等;虚假信息的相关文献由1259位作者贡献,包括东方龙、湿法冶金编辑部、山西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等。

虚假信息—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1204 占比:0.39%

会议论文>

论文:7 占比:0.00%

专利文献>

论文:311294 占比:99.61%

总计:312505篇

虚假信息—发文趋势图

虚假信息

-研究学者

  • 东方龙
  • 湿法冶金编辑部
  • 山西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
  • 张玲
  • 宜宾学院学报编辑部
  • 杨延杰
  • 杭东
  • 王宇航
  • 王莉
  • 凌艳平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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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 1.凡经本刊录用并发表的作品,即视为署名作者将作品的复制、发行、汇编、信息网络传播等权利授予本刊,本刊有权将上述权利许可第三方使用。2.本刊已许可万方、维普、龙源、超星等以数字化方式复制、发行、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本刊全文。本刊向作者支付的稿酬包含了上述各项权利的报酬,已与本刊收取的部分融合出版费用相抵扣。所有署名作者向本刊提交作品发表之行为视为同意上述声明。如有异议,请在投稿时说明,本刊将做相应处理。3.本刊未与任何机构、组织和个人签署论文发表代理协议,也从未授权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从事相关业务。对发布相关虚假信息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本刊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 苏雄华; 刘芳; 黄胜
    • 摘要: 在重大疫情期间,编造、故意传播有关疫情的虚假信息,不仅会阻碍疫情防控,还会加剧民众内心的恐慌,极易引发社会混乱。司法机关对该行为予以惩治时出现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适用争议。对比两种入罪路径,二者设立的背景不同,犯罪对象的关系特殊,实行行为的单复组合不一,信息传播方式有别,适用效果差别较大。对于虚假疫情信息的认定应把握恐怖信息的恐怖性特征,全面理解相关司法解释意旨,严格坚守罪刑法定原则,从而对编造传播虚假疫情信息行为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规制。
    • 袁莎
    • 摘要: 虚假信息作为信息操控的重要手段,在国际关系中存在已久。随着信息全球化的深入发展,跨境虚假信息日益泛滥。国际关系学界对于虚假信息的研究尚处于初步阶段,系统性和理论性不足,且充斥西方中心主义思维,甚至成为西方操纵的舆论武器。实际上,虚假信息作为新兴的复合型国家安全威胁,呈现出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交织的特征,是困扰国际社会的一种新生现象。虚假信息对中国国家安全也构成严峻挑战,危害人民安全、政治安全和国家利益。新冠肺炎疫情下的“虚假信息疫情”将这一危害暴露无遗。虚假信息的泛滥有个人心理和社会需求层面的原因,也受信息技术及政治经济利益驱动的影响。当前,虚假信息政治化倾向严重,对国家安全乃至国际安全的挑战日趋复杂严峻。因此,我们必须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为目标,强化虚假信息治理,有效防范化解虚假信息安全风险。
    • 摘要: 1.凡向本刊投稿,请同时授予本刊稿件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和光盘版出版权,如有异议,请务必在投稿时注明。2.本刊对拟用的稿件向作者发出通知,不用稿恕不另行通知;自投稿之日起,作者1个月内未收到通知,可自行处理。3.http://www.cxkjcm.com为本刊唯一官网,其他任何假冒本刊官网的行为均属非法;对发布相关虚假信息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本刊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 王诗华
    • 摘要: 2013年两高颁布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适用寻衅滋事罪治理网络空间中的虚假信息等提供了重要依据。网络空间早已具有公共场所性质,将网络秩序作为社会秩序予以保护具有合理性,也是刑法回应社会治理需要的必然举措。以刑法规制网络虚假信息,必须处理好维护秩序与保障言论自由的关系,认定网络空间中实施的“起哄闹事”型寻衅滋事行为,关键在于对“虚假信息”“起哄闹事”“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等要素的理解。
    • 摘要: 孙宇晨表示,自己将保留对任何实体带来的虚假信息采取法律补救措施的权利,并已聘请Harder LLP(哈德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3月10日,“90后币圈大佬”孙宇晨又冲上微博热搜。这次是有人爆料称,孙宇晨涉嫌欺诈、通过移民进行洗钱被调查。
    • 窦锋昌
    • 摘要: 政务自媒体虽然有很权威的信源,但也存在产生“新闻反转”甚至虚假信息的可能性。这也凸显了舆论监督存在的必要性。2022年春节期间,发生在江苏省徐州市下辖丰县的“生育八孩女子”事件不断发酵。围绕这起事件,可以讨论的问题很多,比如新闻由头的问题、新闻表达的问题、调查报道的缺失问题、主流媒体的责任问题,等等。笔者想着重讨论的是政务自媒体的角色问题,这是本次新闻事件中的一个核心问题。
    • 周杰
    • 摘要: 疫情背景下,有关网络传谣行为的刑法规制问题再次引发广泛关注。大量裁判案例显示,网络谣言型寻衅滋事罪的打击范围出现了相当程度的偏差,亟需对该罪构成要件的规制范围做出更加贴合时代需求的分析研究。在解释论上,应将“虚假信息”解释为“与事实不符的信息”,而非“没有根据的信息”。不应将行为人的“实质恶意”视为“主观明知”的判断因素。在逻辑上,虽然“网络空间秩序”是“公共场所秩序”的内涵之一,但在我国目前的社会条件下还不宜将之上升为独立的刑法法益。因此,我们应将该罪中的“公共秩序”限缩解释为物理空间中的“公共场所秩序”。在下次刑法修正时,立法者可以考虑将在网络中传播谣言并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明确设置为一个独立的轻罪罪名。
    • 湿法冶金编辑部
    • 摘要: 为帮助作者、读者准确识别虚假《湿法冶金》期刊网站和相关诈骗信息,现作如下声明:1.《湿法冶金》期刊唯一投稿网址为http://sfyj.cbpt.cnki.net,网站已获得百度官网认证,官网具有蓝底白字的“官方”标识;唯一电子邮箱为shifayejin@163.com。2.《湿法冶金》由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主管、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主办,未与任何其他公司、组织或机构合作办刊。
    • 山西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
    • 摘要: 山西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现出版有《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山西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体育研究与教育》三个有国内外正式刊号的期刊。近来我们发现在互联网上有人假冒我编辑部和编辑人员名义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严重影响了我编辑部的声誉。为此,我编辑部发表郑重声明:我部所属三个期刊自创刊以来,一直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政策正常出版,从未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征稿事宜,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中介进行组稿,作者如有意投稿请直接投至我编辑部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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