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案件
涉外案件的相关文献在1985年到2022年内共计144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政治、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43篇、会议论文1篇、专利文献933篇;相关期刊100种,包括电子知识产权、法律适用、政法学刊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2008年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年会等;涉外案件的相关文献由133位作者贡献,包括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课题组、张薇、杜焕芳等。
涉外案件
-研究学者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课题组
- 张薇
- 杜焕芳
- 王莉莉
- 程冰
- 中共河口县委党校
- 于永芹
- 于滨
- 于澄涛
- 仉庆武
- 余永贵
- 佟小鄂
- 侯国祥
- 刘临锋
- 刘京香
- 刘志渝
- 刘韬
- 史伟国
- 叶伟为
- 叶剑波
- 同惠会
- 向党
- 向明
- 吕念东
- 吕燕群(口述)1
- 吕申
- 吴文翰
- 吴琰
- 周劭霖
- 周梦甜
- 周梦甜1
- 姚建军
- 孔宪明
- 孙建华
- 孙焕为
- 孟思洋
- 孟献策
- 孟献策1
- 孟馨馨
- 尹丽飞
- 庄潮
- 廖德骐
- 张剑平
- 张文广
- 张梦珂
- 张涛
- 张淑钿
- 张滢
- 张璐
- 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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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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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后疫情时代全球海运业持续发展、海事争端日渐增高,各方愈加重视海事规则商议、更新。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代表中国海事仲裁界积极参与国际仲裁事务,共同促进国际经济贸易发展。据介绍,目前,中国海仲审理裁决的海事海商案件数量已位居世界海事仲裁机构前列,涉外案件占比达50%以上,仲裁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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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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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821年12月,英国战船“土巴资号”赴伶仃岛取水,船员与岛上居民发生打斗,造成两名中国人死亡,英方拒绝交出凶手,致使中英海上贸易一度中断。该案发生在19世纪初的广东,以欧洲为核心的国际秩序基本确立,西方国家全球扩张的触角已经延伸到了东方。广东沿海是中西方互动和冲突的最前沿,清政府与西方国家、西方国家之间都存在不同层面的矛盾与竞争,旧的权力格局被打破,新的权力格局缓慢形成。清政府为保护自身利益作了多方尝试和努力,但在势不可当的全球化趋势面前显得徒劳无功。本文将个案放入全球化背景中思考,从海上秩序重构和文明话语权建立的角度为鸦片战争前广东沿海权力格局的变化提供一个新的观察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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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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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虽然中国是全球第一大货物贸易国,但我国在国际海运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却与我国的行业地位不相匹配,涉外案件中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中国法的比例偏低,我国海事法院和仲裁机构受理的国际案件依然不多……作为世界海运大国,中国在继续做大做强"硬实力"的同时,还应重视"软实力"的提升,为全球海运争议解决注入更多的"中国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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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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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23年5月6日,秀才模样的土匪孙美瑶干了一件轰动中外的事--临城劫车案。这是继义和团之后的又一起涉外案件,号称“民国第一大案”。民国时期,军阀混战,民不聊生。一些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的贫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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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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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尽管判例不是我国国际私法的法律渊源,但在涉外民事案件中,根据冲突规范指引,所适用的准据法是外国判例时,从保护意思自治、促进民商事交往的角度上看应适用外国判例.因此,针对实践中外国判例适用率低的情况,我国应建立并完善外国判例法审查与适用制度,明确查明主体、拓宽查明途径、统一查明标准,运用类别推理、归纳推理等方法审查适用判例法,提高我国司法在国际社会中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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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7月22日,公安部官方网站"涉外执法信息"网页正式上线。这是公安部首次以中英文双语方式发布中国国际执法合作信息。据介绍,涉外执法信息网页设计突出"合作、创新、法治、共赢"的中国国际执法合作原则,设置"要闻""国际合作""国际刑警在行动""涉外政策法律""事实发声""案件发布""安全提示"七个栏目,综合运用新闻、图片、视频等形式,生动直观地展示中国国际执法合作工作相关情况,并将及时发布中国公安机关办理涉外案件、针对海外中国公民发布的安全形势警示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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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铂钧;
邓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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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涉外案件审讯中,部分嫌疑人来自非英语母语国家,交流时口音较重,用词不一定贴切,语法也不一定正确。因此审讯口译对译员的最大的挑战不在于记忆或产出,而在于听辨、分析与理解。吉尔模式能够指导译员深入认识口译过程,合理分配精力,从而更加准确理解原语意义并提高口译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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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奕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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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国时期,汕头的警政构建始终与城市发展的轨迹相同步。开埠后的汕头商业活动迅猛发展,对外侨的管理已成为警察部门的管理职能之一。涉外无小事。实际上,当时对外籍人员的管理,就包括对外国驻汕领事机构和各国侨民正当权益的保护,对在汕外籍人员的户口管理,外国洋行的营商管理、纠纷调解以及违警案件的处置等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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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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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我国涉外民事案件法律适用中,法官不说理或错误释法情况一直是理论和实务界热议话题之一.在涉外民事法律适用中,法官释法说理的理由主要在于当定性时出现识别冲突或适用选择性冲突规范、结果选择性冲突规范以及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准据法时享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涉外案件法律适用不仅是“找法”的过程,同时也是正当化的过程.为控制法律适用中的自由裁量权,法官有义务论证其法律选择的正当性.涉外民事法律适用释法说理应从形式和实质两个向度展开,法官在释法说理时应遵守合法性、合理性、客观性以及融贯性四项原则.